你喜歡做什么?奔跑?跳舞?做自己喜歡的事,那一定是有心靈的意愿指引著你去做。聽從來自內心的聲音,你才是做真正的自己。
翻開美國作家杰克·倫敦所寫的《荒野的呼喚》一書,在一條叫巴克的狗身上,我見到了答案。
巴克,這本書的主人公,是一條重情重義的狗。桑頓把它從前主人的虐待中解救出來,它就感恩在心,跟隨桑頓認作新主人。在桑頓被印地安人殺死以后,巴克忘記了印地安人手中的長矛,弓箭,忘記了自身與人類實力的差距,奮不顧身,如一頭惡魔咬死了好幾個印地安人,將印地安人趕出了桑頓居住的地方。狗的天性,就是對主人的忠誠。這在巴克的身上體現(xiàn)得如此完美。只有對桑頓的忠誠,那才是做真正的狗。
可是,巴克在失去主人后,沒有找一個新主人,卻是進入了森林,融入了狼群,走向了荒野。我感到迷惑,這是巴克在做真正的自己嗎?
或許,它可以回到人類中來,重新找上一位新主人,過著拉雪橇,幫助人們送信件的生活,或許,它可以回到莊園,當回一只寵物狗,有衣穿,一日三餐無憂,還有主人疼主人愛。這些安逸的生活都沒有誘惑住它。因為巴克最終作出了選擇,聽從來自內心,來自流淌在骨子里的,野性的血的呼喚,讓它去追尋所有野生動物都渴求的不受拘束的自由。那才是做它真正的自己。
來自荒野的呼喚,是來自自由的呼喚,做真正的一條自由的狗,除了一身御寒的皮毛與銅牙利爪,其余什么也沒有;蛟S,它要吃很多苦,流很多血,受很多傷。但它也是幸運的,跟隨心靈的意愿,做真正的自己。
一條狗如此。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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