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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fā)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guī)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zhèn)統(tǒng)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guī)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xù)。
(7)教職工經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xù)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xù)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xù)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篇二]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yǎng),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wèi)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教師于8點到9點務必簽到。有第一節(jié)課的于8:30分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師帶班(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30到2:3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3:30分以后。
2、衛(wèi)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wèi)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課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y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jié)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yè)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xù),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guī)定執(zhí)行,但務必履行請假手續(xù),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guī)定
1、每月無事假、病假、無曠工、遲到、早退等,給滿勤者獎10分,每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每節(jié)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務會處理。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yōu)評先。
五、本制度從2010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
六、關于加班由學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狀況,經校務會群眾研究決定。
[篇三]
一、作息制度
1、教職工務必嚴格執(zhí)行學校規(guī)定的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得脫崗,更不得曠工。
2、行管人員(干部、干事、教輔后勤保障人員)、班主任實行剛性坐班制,機電部和電子商旅部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綜合部教師實行半天坐班制,綜合部設立滿勤獎,每月滿勤獎150元/人。
3、實行剛性坐班制行管人員上午7:45-10:45時、下午預備鈴至放學時坐班,班主任上下班與走讀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崗位人員按照崗位要求執(zhí)行;實行彈性坐班制的教師,工作日不得離開本區(qū)及市區(qū),需離開本區(qū)及市區(qū)的,要履行請假手續(xù)。
4、實行坐班制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內的,經個人申請,所在部門批準,學校備案,能夠遲上班半小時,早下班半小時。
5、6:00至21:00之間移動電話務必持續(xù)暢通。
二、群眾活動制度
1、群眾活動指學校召開的全校教職工大會,黨群組織活動,部門安排的會議,學科、專業(yè)教研活動以及上級部門安排的重大活動等。
2、凡群眾活動務必嚴格考勤。未經批準中途退場者,視為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的務必向活動組織部門負責人請假。
三、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請假的,均應事先按規(guī)定書面請假,填寫請假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2、上班期間,教職工因公外出,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中層干部由分管校長批準。
3、病假2天以上者,須持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因病、因事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不上班者,作曠工論處。
4、經審批的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參加函授進修的專任教師,務必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調課手續(xù),返校后補上所缺課程,不扣課時津貼。參加函授、進修的行管人員憑面授通知辦理請假手續(xù),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結果處理
1、上下班考勤:校領導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考勤,各處室部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職責人。
2、群眾活動考勤:活動的組織部門負責,并匯總公告,學校辦公室負責督查。
3、對違反考勤制度的教職工,按必須標準扣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員,學校將進行批評教育及行政處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評優(yōu)評先方面體現。
(1)行管人員和班主任上下班遲到1次扣發(fā)50元、早退1次扣發(fā)100元。教師上課遲到每次扣發(fā)200元、提前下課每次扣發(fā)200元。群眾活動遲到1次扣發(fā)50元、早退1次扣發(fā)200元。
(2)行管人員和班主任曠工半天扣發(fā)20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300元。教職工群眾活動無故缺席1次扣發(fā)200元。教師每曠課1節(jié)扣發(fā)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發(fā)20元,累計病假2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事假每一天扣發(fā)30元,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的按《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規(guī)定執(zhí)行。
(4)尋釁鬧事、吵架斗毆影響惡劣者,除按有關規(guī)定行政處理外,扣發(fā)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5)值班人員玩忽職守,釀成治安事件、財產損失或影響學校正常秩序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附件2:
xx中等專業(yè)學校教職工請假單
備注:
1、教職工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1天以上2天以內的,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報分管校長批準;2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2、中層正職請假,由分管校長簽署意見,報校長批準。
3、病假三天以上者,務必帶給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病假證明。
4、教職工請假務必填寫此請假單,按上述規(guī)定經同意后交校長辦公室。
5、特殊狀況務必及時補辦相關手續(xù),否則無效。
6、此表可從學校網站上下載。
[篇四]
為嚴肅勞動紀律,加強教職工考勤管理,規(guī)范考勤程序,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的具體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實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應按時打卡、簽到。
㈡專職教師到校授課不打卡,由教務科負責檢查到位狀況;但專職教師每周三下午返校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或者學校統(tǒng)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參照行政人員打卡、簽到。
㈢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均應打卡、簽到。校園晚值班由辦公室檢查到位狀況;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檢查到位狀況;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學生科檢查到位狀況。
㈣行政后勤人員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辦公室的打卡簽到記錄為準;教師上課考勤以教務科的檢查記錄為準;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學生科的檢查記錄為準;教職工晚值班或晚輔導以負責檢查的職能部門的檢查記錄為準。
㈤教職工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考勤,根據學校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勤項目與時限規(guī)定
㈠請假
教職工請假按規(guī)定分為婚假、產假、病假、喪假、事假5種。
1.婚假、產假(含小產假)、喪假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2.病假:教職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請假原則上應控制在一周時間內。超過一周者需再憑醫(yī)療證明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教職工因病住院,請假時限憑醫(yī)院證明辦理。
3.事假:教職工除上述狀況以外的請假或請病、婚、喪、產假等超過規(guī)定時限,為事假。事假視具體狀況按權限審批。
4.下列狀況允許請假,但不作事假處理(不計出勤費、獎金,但不影響全勤獎):
⑴搬遷新居(限2天以內);
⑵參加小孩家長會;
⑶小孩打預防針;
⑷按規(guī)定產檢。
㈡遲到、早退、擅自離崗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20分鐘(含20分鐘)為限,超過20分鐘另處。
2.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均以10分鐘(含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另處。
3.教職工參加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遲到、早退根據當時點名狀況認定。
㈢曠工
下列情形均以曠工論處:
1.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離校者;
2.請假、派工手續(xù)不正規(guī)者;
3.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坐班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2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4.教師上課遲到、早退、擅自離崗超出10分鐘以上者(計曠工半天)。
三、請假、派工手續(xù)
㈠坐班期間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內打卡簽名的教職工,務必提前1天填寫《請假單》,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請病假、產假需附醫(yī)院證明,請婚假需附結婚證明,開家長會附學校通知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㈡專職教師或行政兼課教師因各種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課任務,務必提前1天填寫《調課、停課、請人代課申請表》,寫明請假原因、假別、時間等,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交教務科備案。
㈢專職教師周三請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課任務,以及在上課外的時間派差,同時須填寫《請假單》,并按審批權限辦理好手續(xù)后,將《請假單》投入考勤箱。
㈣確因急病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請假者,應及時打電話報告所屬科室(部門)負責人并征得同意(教師應同時向教務科報告并征得同意),并報人事部門備案,事后憑證明材料按程序補辦請假手續(xù)。
㈤請假審批權限
1.科室主要負責人請假
⑴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內(含6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后,報校長審批;
⑶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職工請假
⑴1天以內(含1天)由科室領導審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內(含6天)由科室領導審批后,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審批。
⑷6天以上經學校同意后,報省財政廳人教處審批。
3.教職工在舉行全校性學習、會議或活動期間請假,一律須經主管校領導審批。班主任不能參加要求班主任參加的學習、會議或活動的,除向所在科室請假外,同時須向學生科請假。
四、考勤結果
㈠考勤狀況公布
1.行政后勤人員、教研室主任及專職教師打卡坐班由校辦公室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2.專職教師及行政兼課教師上課由教務科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3.校園晚值班由校辦公室負責,教師晚輔導由教務科負責,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學生科負責,于每月初2天內公布上月考勤狀況。
㈡考勤結果處理
1.各負責科室及負責人、批假人應如實填報、簽批,凡發(fā)現不如實填報出勤狀況的,追究職責。
2.各負責部門的考勤狀況公布表,是計發(fā)國家工資及校內勞動津貼的依據?记诮Y果的處理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學校勞務津貼、獎金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連續(xù)曠工達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曠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實行,由校辦公室解釋。
[篇五]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一、請假制度: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和我校實際,經校委會研究,本學期對教師事假、病假、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及相應待遇作如下規(guī)定:
1、本考勤辦法實行月統(tǒng)計制,一月一公布,一學期一匯總。一學期請假15節(jié)之內(含15節(jié))每節(jié)扣0.1分,超過15節(jié),每節(jié)扣考勤分0.2分,計入教師綜合考評。
2、遲到、空堂和曠工:未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請假手續(xù)者,在15分鐘之內為遲到,15分鐘之外至40分鐘為曠工,時間在40分鐘以上則累加。遲到一次記事假1節(jié),曠工1節(jié)記事假3節(jié),且因曠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個人承擔。上課期間無故離開教室,記事假1節(jié),超過15分鐘記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處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個人承擔。
3、事假:無特殊狀況不要請假,務必請假者,需事先把個人負責的工作協(xié)調好以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誤)課論處。教職工確因事請假的,向學校提出請假。電話請假時,7節(jié)(含7節(jié))以下向副校長室請假,7節(jié)以上向校長請假,回校后務必補辦請假手續(xù);校內請假3節(jié)以內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xù),3節(jié)以上須到副校長室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請假(未履行手續(xù)而擅自休假者,以曠工計)。3天以上(含3天)須持有關證明到黃樓中心校請假。一天按7節(jié),一周按35節(jié)計。
4、傷、病假:在職教師確因傷、病嚴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能夠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出具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證明報校長室批準后方可休息。對長期病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經學校、中心校批準后方可休假。
5、喪假: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產假: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病休:貼合病休條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請并報中心校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xù),按國家規(guī)定發(fā)病休工資,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8、個人外出學習須持有效證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個人工作之后,辦理請假手續(xù),否則以事假論(學校安排的除外)。
9、對于學校組織的考試、閱卷、開會以及其他群眾活動,一般不予準假,請假者一節(jié)記兩節(jié)。對工作造成損失,有重大失誤者,根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計算均包含公眾假期在內。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師到校門口保衛(wèi)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2、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3、考勤結果按月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4、全體教師,有權監(jiān)督值勤和統(tǒng)計人員。值勤或統(tǒng)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5、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篇六]
為確保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證充足的教學時間和工作時間,按時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體教師都要自學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課,按時坐班辦公,按時參加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不得無故缺勤。為此,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望全體教師自覺履行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一、請假制度:
1、教師應自覺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上班、下班,不遲到、早退。
2、教師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病假須持醫(y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急診出示相關醫(yī)院的證明,緊急狀況,可用電話請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須持本人所寫請假條,向校長請假,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如遇特殊狀況,一時無法辦到,則三天內須補辦手續(xù),否則作曠工處理。
3、教師因公外出開會學習或因個人學歷進修請假,一般應提前3天將通知原件交由校長簽批意見。無特殊狀況,個人學歷進修一般不代課,教師按換課的原則事先將自己的課務安排落實好。因公外出的課務安排依上兩者結合處理。
4、凡請假者務必在離校前交出本學科教材、備課本等相關資料,指明教學進度,以便教導處排課。
5、零星病假及事假離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狀況下,一節(jié)課時間內的,向值日校委請假,一節(jié)課時間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6、如教師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手續(xù)不完備而擅自離崗的,以曠工處理。
7、婚、喪、產假,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xù),婚、喪、產假均作病假論。
8、早操、集會、學習,教師都要到場(特殊狀況除外),群眾活動和公益勞動都要參加,否則按假論,違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論處。
二、獎罰規(guī)定:
1、曠工一天扣績效考核積分5分,
2、曠課一節(jié)扣績效考核積分2分,對上課遲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績效考核積分1分,超過10分鐘的按曠課一節(jié)論。
3、事假每一天扣積分績效考核0.5分,病、婚、喪、產假,只記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處理。
4、一學期結束,考勤累計無請假、曠課、曠班、遲到、早退現象,視為全勤,并計入量化考評,學期末評先評優(yōu)優(yōu)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簽到制,每一天兩次,第一次為上午8:00前,第二次為下午3:30后,教師到值日校委處簽到。任何人不得請人代簽,代簽作缺勤處理。
2、值日校委按月輪換。(具體見安排表)
3、考勤人員按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對值勤狀況,作出詳實的記錄材料。
4、考勤結果按每周統(tǒng)計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師對公布結果,如有疑問,有權核查考勤的原始記錄材料。
5、全體教師,有權監(jiān)督值勤和統(tǒng)計人員。值勤或統(tǒng)計人員務必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6、值勤人員務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職責,每一天至少檢查兩次,除上課外,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值勤。
[篇七]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新莊鎮(zhèn)中心學?记诩殑t》,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教導處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年級組、、校領導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教導處存檔。教導處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tǒng)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xù)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zhí)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教導處銷假。如需繼續(xù)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xù)假。
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
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3、公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xù)教育、各類考試、出差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tǒng)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y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y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xù)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二)、事假。教師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jié)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
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之前,規(guī)定時間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群眾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jié),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罰50元;遲到或早退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00元。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升旗儀式、教研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wèi)穩(wěn)定等缺勤一次扣罰20元。
1、假期前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群眾加班、開學一周內和寒暑假放假
前一周請假的,有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的病假,請假一天按一天計算,無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的,請病事假一天按兩天計算,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zhí)行。
2、周一升旗儀式由團隊辦公室負責考勤,全校性應急例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值周老師、學校辦公室負責考勤,按照學?记谵k法第三款第4、5條執(zhí)行,其結果將作為評優(yōu)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業(yè)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活動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學期末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考勤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yōu)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wèi)穩(wěn)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于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jié),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核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政務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zhí)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請假3天之內,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教導處主任審批;離崗3--7天,由主管校長審批;請假在7以上天,由校長審批后報教育局審批備案;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群眾加班、校內外群眾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zhí)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
科室負責考勤。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副書記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yè)務學習、周一升旗儀式、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2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1月20日,全年計假,含群眾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周一升旗儀式、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列入績效考核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期限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從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xié)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tǒng)計之列;由教務處負責匯總統(tǒng)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核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一天3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3、病假:不住院病假一天扣30元。
住院病假規(guī)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yī)院住院相關手續(xù),如需往上一級醫(y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xù)。無轉院手續(xù)按縣級醫(yī)院扣發(fā)標準執(zhí)行。
備注: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團隊辦按照考勤考核辦法執(zhí)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校辦負責匯總構成通報納入考勤考核。
3、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算在內)工資照發(fā)。
5、請假教師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周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于學;蚪逃治赏獬鰧W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fā)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guī)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核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核不得評優(yōu),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合格,根據當年考核要求,以考勤為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guī)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后報教育
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年級組、教導處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fā)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并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教導處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為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jiān)督。
為了嚴肅校風校紀,弘揚正氣,端正教師工作態(tài)度,加強教師正常工作時間的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學校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辦法:
一、日考勤開始時間:
1、上午到校時間:7:20―7:35
下午考勤起始時間:2:10―2:20所有學生上課時間均為考勤時間。
2、學校出勤和各種活動考勤結果存入教師考核檔案。
二、請假制度
1、教師因病、因事不能到崗者,需經學校領導簽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狀況,須先電話請假,回校及時履行補假手續(xù)。
2、正常上班時間內需短時間出校門辦理公、私事,由教務處批準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內(含一周)請假報到校長批準;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縣教育局人事部門審批。
3、病假人員要帶給醫(yī)院證明、購藥票據。住院人員要帶給醫(yī)院住院發(fā)票。病假時間較長,按照管理權限,由教育局相關部門批準(批復件交存一份到學校)。
三、說明:
1、婚假、產假、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每位教師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因個人原因出去辦理私事,允許一周內請短時間事假一次。
3、除了學校允許范圍內的正常請假之外,短時間請事假4次算為請事假一天;一學期內,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評先進工作者等榮譽。
4、凡未請假擅自離崗缺席者,視為曠工處理。
5、教師在平時出勤或其他活動中遲到三次算為曠工一次。在一學期內有曠工、曠課者,不得評優(yōu)選先或晉級。
6、在評定職稱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思考無請假的教師。
[篇九]
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yǎng),加強崗位職責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重新修訂本制度。
一、考勤資料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職責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學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
2、教學人員務必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者,視為曠課。
3、實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辦私事,如有特殊狀況,沒課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長請假,批準后方要離開,校長務必讓辦公室作好記錄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制度。值日領導務必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wèi)生、安全、并按考勤資料對教師的上班狀況檢查登記,每日將簽到表審閱簽字后交辦公主任,按月匯總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并兌現考勤量化獎金。
三、(一)學校簽到簽退制度
1、上午:教師于7:40到8:10務必簽到。晨讀由語數教師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時全體教師務必到場參加);簽退時間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體教師于1:40到2:10之間簽到,簽退時間需在4:20分以后。
2、衛(wèi)生值日教師務必于上課前做好相應的衛(wèi)生。
3、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放學后進行,臨時會議另行通知,每缺一場積金扣除5元。
(二)請假
1、請假務必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請假期間的工作自行安排。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后務必補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導主任工排。
2、教師病假3天以上者,務必持醫(yī)院證明和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請假時由學校遵照教育局有關文件執(zhí)行請假手續(xù))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請人代假、事后補假、電話請假等。
4、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的其它活動曠課節(jié)次按實數計算。
5、凡經學校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教研等業(yè)務進修,離崗時務必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xù),所擔負的工作由教導處安排,回校后交相應筆記或材料,方可報賬。
6、婚、喪、產等假按教育局規(guī)定執(zhí)行,但務必履行請
假手續(xù),超假都按曠工或事假論處,經批準的產假、婚假、喪假,請假期間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7、有到校未簽到或未簽退者視為遲到或早退。
四、獎懲規(guī)定
1、學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為考勤量化積金(即一場一元,全學期約400元),遲到為半場、請假為半場、早退為缺勤。
2、由學校大型活動不得請假。
3、因曠課、擅離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職責由曠課或擅離崗位、空班者自負,并追究相應職責。每空一節(jié)課從考勤積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師不負責職責,欺上瞞下的,今年不能參加評優(yōu)評先。
5、考勤每月一總結,期末兌現。
6、本項納入教師綜合量化,并作為評優(yōu)晉級的主要依據。
[篇十]
為加強學校管理,切實做好我校教職工的考勤工作,使學校各項工作能夠正常有序的開展。經學校校委會、學校黨支部研究決定,特制定《拜城縣第二小學考勤細則》,具體資料如下:
一、請假、銷假程序
教職工無論-公派、病假、事假,產假等請假類型,須提前到行政辦領取請假條進行填寫相關事項,依次由校領導、教務處、年級組、保衛(wèi)處、行政辦等科室進行通報簽批,進行上課帶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級組內相關事物交接安排;離崗前行政登記等相關事物就緒后,方可離崗。若由于身體疾病等緊急原因沒有書面請假的,務必電話請假,依次電話通報校領導、教務處、保衛(wèi)處,主要先進行教學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時補簽書面假條,上交行政辦存檔。行政辦按照書面請假條進行匯總公示,沒有相關書面請假的一律按照曠工進行統(tǒng)計和納入績效量化考核。擅自或無故離崗,一律按曠工處理。病假不論幾天務必出具縣級或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住院治療者住院手續(xù)務必齊全,否則按一般病假制度執(zhí)行。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處或行政辦銷假。如需繼續(xù)請假者,應提前告知學校續(xù)假。二、請假類型
(一)、公假
1、婚假。貼合法定年齡婚假為一周;凡男方年齡在25歲以上,女方年齡在23歲以上,婚假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2、喪假。凡親生父母過世,喪假為6天;凡配偶父母過世,假期為6天。(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3、考試假、培訓學習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安排的各類國培、比賽、參觀學習、計算機培訓、繼續(xù)教育、各類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計算。
4、產假。產假一般為98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大齡產婦產假按照統(tǒng)一標準為120天。如男教師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為護理假。(備注:均為連續(xù)計假)
5、探親假。根據教育工作的行業(yè)特點,探親原則上應放在全縣教育系統(tǒng)正式放假以后寒暑假期間,不得影響正常工作。具體事宜按照國家或教育行政部門文件執(zhí)行,提前離開的按照事假處理,超假部分按事假處理;凡不享受探親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所謂探親假是指夫妻雙方父母均不在當地的,按照工作時間確定探親假,按照上級部門相關文件執(zhí)行)
(二)、病假。病假者須持定點醫(yī)療機構(不包括私立醫(yī)院、私立門診)診斷證明,若無病,經調查持假證明者,按曠工處理。短期病假由學校領導簽字批準;長期病假由教育局主要領導審批,病情特殊或緊急需住院治療的先住院治療,并盡早在5天內給學校帶給住院手續(xù)和相關證明材料。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病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事假。工作人員處理私事應主要利用節(jié)假日和公休時間,如須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按事假處理。未經領導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資,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事假期間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如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正常上班,請假時間計算在內,按相關條款執(zhí)行)。
備注:按課時請假:一天內請假時間到達4節(jié)課,按事假半天計算;一天內請假時間在2節(jié)課內,且不影響正常上課,能完成當日教學任務的,不計算請假時間,但一個月內累計請假課時到達4課時按事假半天計算,累計請假時間超過4課時按一天計算(帶病堅持工作期間看病打針者除外)。
(四)、遲到、早退。
1、教職工務必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上班時間務必在預備鈴之前,預備鈴后簽名按遲到計算;
2、教師上課鈴響務必進教室,超過5分鐘進教室者按遲到計算;
3、升旗儀式、政治學習、各種群眾活動等,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參加,超過5分鐘者按遲到計算
4、教師誤課一節(jié),算缺勤一天;政治學習及各種大型活動,集會不參加者,每次按缺勤一天記;遲到或早退每月累計6次按缺勤一天計算。
5、每月累計遲到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一天工資。
(五)、曠工、曠課。
請假沒有履行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及無特殊狀況超假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均視為曠工。
(六)、其他。包括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安全保衛(wèi)穩(wěn)定。
1、假期前后政治學習、全校性的群眾加班,由行政辦負責,不納入績效考核,具體操作按照前五條執(zhí)行。
2、全校性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學校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行政辦或工會負責考勤,按照學?冃Э己宿k法,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yōu)評先參考依據。
3、班主任例會、教研會、升旗、業(yè)務學習、學習興趣小組等考勤由分管科室負責,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zhí)行,將考勤結果納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其結果將作為評優(yōu)評先參考依據。
4、凡是涉及安全保衛(wèi)穩(wěn)定工作的考勤,實行一票否決,由于教師個人離崗脫崗,沒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導致學校學生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或被上級通報的,根據情節(jié),除承擔相應經濟職責外,年終考核擬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同時由保衛(wèi)處按照學校安全職責管理辦法和績效管理辦法執(zhí)行。
二、審批權限
1、教師當天臨時請假。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完成本職工作前提下,由年級組長和科室主任審批,不需填寫請假單;離崗1天以上者
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長審批;
請假在6-30天,由校長審批;
請假在30天以上,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2、教師在教職工例會、教研會、假期政治學習、應急事宜、校內群眾加班、校內外群眾活動時請假,由主管校長審批,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按照本科室績效考核辦法執(zhí)行。校內外臨時性短暫活動由分管科室負責考勤,一般下發(fā)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
3、教師在升旗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時,向黨支部書記請假。
三、登記及考勤項目
1、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應急例會、業(yè)務學習、周一教職工大會、假期前后政治學習、教研會、升旗、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
2、考勤時間每年分兩次:每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0日,全年計假,含群眾加班、考試、閱卷、應急活動等。
3、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曠課、假期政治學習等均不在列入績效考核之中,在每學期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應急例會、周一教職工大會考勤由行政辦負責,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升旗考勤由德育辦負責,每月匯總一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報表揚,納入個人師德師風績效考核;學校重大活動、校外重大活動、校內外臨時性工作或活動由工會負責、每次以校內小紅頭文件進行通
報表揚,納入應急績效考核。按照學期計算,無缺勤的,在績效考核中單獨設立全勤獎。其余均由本科室負責考勤,納入本科室相應績效考核。
4、病假、事假、曠工、無故不上課、超出公假等產生的超課時均由本人承擔,缺課一節(jié)扣除6元,頂課一節(jié)補6元,在個人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短期病假若有本人協(xié)調同學科教師或其他學科教師進行調課,沒有產生超課時不在統(tǒng)計之列;公假期間產生的超課時由學校支付,由教務處負責匯總統(tǒng)計超課時。
四、計扣標準
1、公假:按照國家或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規(guī)定執(zhí)行,經學校主要領導審批后,按全勤對待,對超出公假審核天數的一律按照事假處理。
2、事假:事假月累計1――2天,一天扣除20元;事假月累計3天以上者(含3天),一天50元;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3、病假:
不住院病假規(guī)定:女50歲、男55歲以上者,工齡30年以上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0元;女50歲、男55歲以下者,工齡30年以下者不住院病假每一天扣15元。當月無全勤獎。(備注:須出具縣級公立醫(yī)院診斷證明在家休息證明)
住院病假規(guī)定:
40歲以下縣級住院每一天扣8元,地區(qū)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自治區(qū)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當月無全勤獎。
40歲以上縣級住院每一天扣6元,地區(qū)級住院每一天扣4元,自治區(qū)級住院不扣發(fā)工資。但當月無全勤獎。
住院病假規(guī)定:住院原則上要求出具縣級公立醫(yī)院住院相關手續(xù),如需往上一級醫(yī)院住院,則需層層出具轉院手續(xù)。無轉院手續(xù)按縣級醫(yī)院扣發(fā)標準執(zhí)行。
4、遲到、早退一次扣除5元。
5、曠課一節(jié)扣除50元,曠職一天扣除100元,在兩節(jié)(或兩天)以上扣除200元,曠課、曠職同時累加。
6、其余均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
備注:
1、升旗點名時教師沒到,也未向主管領導請假,由德育辦按照師德師風績效考核辦法執(zhí)行。
2、因病因事不參加各類會議,由行政辦負責匯總構成通報納入應急績效進行考核。
3、計劃外受孕手術,按病假各條款執(zhí)行。
4、計劃生育、產假、婚喪假,人事部門文件規(guī)定(法定節(jié)假日算在內)
工資照發(fā),但不能享受全勤獎。
5、請假教師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則按曠工對待,愈期一周以上報請縣教育局,按教育局相關精神處理。
6、屬于學;蚪逃治赏獬鰧W習培訓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一律按正常工作日算,按照全勤照發(fā)全額工資,享受一切工資及福利待遇。根據培訓學習相關文件,由派出科室提前確定離校和返校時間,上報校委會,自行超出規(guī)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7、根據年度考核相關文件精神,全年累計請假超過15天以上者年終考核不得評優(yōu),超過兩個月者年終考核不合格,根據當年考核要求,以考勤為主要依據確定必須比例的基本合格人員。(備注:重大疾病患者可另行思考不在此規(guī)定內,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長期病假:長期病假或家里有特殊困難的由校委會研究后報教育局領導批示酌情處理。
9、外出學習培訓、病、事假等人員務必提前填寫《拜城縣第二小學教職工離崗請假審批表》,由五個科室審批進行相關工作的交接安排后方可生效。如不按要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將按曠工處理。(相關科室沒有簽字審批,未進行工作交接擅自離崗的,每處扣款10元,當月兌現同時進行績效量化,若在離崗期間發(fā)生意外造成損失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并追究相應職責。
五、公示制度
對公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曠工、假期前后的政治學習的考勤結果予以公示,行政辦每月公示一次,公示項目為姓名、時間、天數、扣款金額,理解全校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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