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織在強化檢察機關時期有什么功能作用?今天小編給大家?guī)淼氖顷P于新時期強化檢察機關黨組織功能作用的幾點思考,有興趣的小伙伴可以進來看看,參考參考!
檢察機關黨組織是確保黨對檢察工作絕對領導的重要保證,是加強自身建設、促進各項任務完成的有效推動,是檢察機關黨員干部經常性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責任主體。近年來,檢察機關黨組織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須深入分析建設形勢,切實找準問題根源,創(chuàng)新推動工作開展,有效提升檢察機關黨組織建設的層次水平。
一、當前檢察機關黨組織建設存在的矛盾問題
(一)認識定位“簡單化”。主要表現(xiàn)在重視程度不夠,致使出現(xiàn)一些錯誤思想和模糊認識:一是“無用”思想。有的認為全面建設有黨組把關,重大問題有領導決策,業(yè)務工作有業(yè)務部門負責,檢察機關黨組織不是“主角”,沒有必要占用過多時間精力抓建;二是“無關”思想。片面認為黨組織建設是“軟指標”,業(yè)務成績才是“硬杠杠”,黨支部建設好不好,影響不到檢察機關的正常運轉,影響不到個人的成長進步,抓好抓壞關系不大;三是“無為”思想。個別同志認為黨組織是個“空架子”,負責具體工作的機關黨委副書記及其下屬沒什么實際權力,說話底氣不足,很難有所作為。
(二)黨務工作“行政化”。主要存在兩種不良傾向:一是“重業(yè)務輕黨務”的傾向。檢察機關黨支部書記大多由業(yè)務部門領導兼任,業(yè)務黨務“一肩挑”,加之檢察機關工作任務重、頭緒多、要求嚴,在處理兩者的關系上,容易造成“業(yè)務建設是重點、組織建設是景點”的片面認識,無形中削弱了黨務工作的地位作用。二是“重行政領導輕組織領導”的傾向。個別黨支部書記“一崗雙責”意識不強,行政手段用得多,依靠組織不得力,存在以行政會代替支委會,以布置工作代替黨內談心等情況,“以政代黨”問題比較突出。
(三)制度落實“隨意化”。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七項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嚴,存在時間上“擠占”、內容上“跑題”、人員上“溜邊”、效果上“打折”等問題,盡管近年來出臺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jiān)督條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法規(guī)條例,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還是有打擦邊球、消極落實的情況。二是部分黨支部書記黨務能力弱。近年來,部分年輕干部提拔使用快,黨務工作實踐經驗較少,有的書記、副書記對黨務工作業(yè)務知識不懂不會,特別是對行政領導與組織領導的關系處理不當,常常模糊身份角色。
(四)黨員參與“被動化”。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黨員教育管理方法單一。黨員教育內容、形式與檢察機關黨員干部思想實際脫節(jié),針對性、實效性不強,入腦入心不夠。二是黨員黨性觀念不強。一些黨員干部沒有站在黨性的高度認識思考問題,有的對機關黨組織沒有歸屬感、親近感,有的認為機關黨組織管不了自己能否入額、提拔任用,參加組織生活不主動,匯報思想不及時,久而久之淡忘了黨員身份,在思想作風、遵守紀律上把自己混同一般群眾。三是領導帶頭作用不夠好。個別領導干部經常因為事務繁忙等原因,不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沒有帶好頭、做好樣子,影響了普通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積極性主動性。
二、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黨組織建設的對策措施
加強檢察機關黨組織建設,要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戰(zhàn)略思想為根本指導,以《黨章》為基本遵循,按照高檢院張軍檢察長“講政治”的要求,在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激發(fā)動力活力、健全制度機制上下功夫。
(一)創(chuàng)新規(guī)范檢察機關黨建工作方式方法
按照“貼近檢察機關黨員思想實際、貼近檢察業(yè)務工作特點規(guī)律、貼近檢察機關中心任務”要求,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創(chuàng)新規(guī)范。
一是組織生活開展形式。在時間安排上,結合檢察機關工作統(tǒng)籌安排,做到早計劃早準備,使檢察機關組織生活制度在時間、人員、內容等方面得到保證。在形式內容上,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采取業(yè)余時間自學、零散時間消化、見縫插針補課、書面思想匯報等方式,使組織生活制度得到有效落實。在活動方式上,黨員在位較多時,以黨小組活動為主,黨員在位較少時,可由黨支部集中安排,確保組織活動不間斷、黨的建設不放松。
二是黨政結合互促方式。結合月周工作計劃安排檢察機關組織生活、黨日活動,做到同步籌劃、同頻共振,在工作繁忙時期,要合理銜接、有序穿插,給黨務工作落實留足空間。對因事因假長期在外人員,要經常性地主動聯(lián)系、通報情況、提出要求,對掛職鍛煉、在外培訓的,要督促其參加所在單位組織生活,確保管控無死角。
三是黨員監(jiān)督管理機制。重點是強化檢察機關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各項制度,積極開展思想互助、工作互促和作風互督,打組織旗幟、樹組織權威、發(fā)揮組織作用,克服無所作為、難有可為的心態(tài),解決“不愿管”“不敢管”的問題。對領導干部,嚴格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注重把組織管理與群眾監(jiān)督結合起來;對普通黨員,堅持把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教育與黨性修養(yǎng)錘煉結合起來,切實增強監(jiān)督管理的針對性有效性。
(二)深度激發(fā)檢察機關黨建工作動力活力
突出抓好支部書記、普通黨員、領導干部三類核心主體,分別提出要求,明確落實責任,不斷強化黨建工作內在動力和內生活力。
一是系統(tǒng)培養(yǎng)鍛煉,建強書記隊伍這個“主心骨”。定期組織基層黨支部書記培訓,從掌握基本知識、基本法規(guī)、基本技能入手,幫助其提高管黨務黨能力;立足崗位實踐,采取以會代訓、示范觀摩、以強帶弱等形式,搞好書記隊伍幫帶培養(yǎng);采取建立黨支部書記之家等形式,常態(tài)開展優(yōu)秀檢察機關黨支部書記經驗交流、難題會診,幫助其理清工作思路、掌握工作套路、改進工作方法;同步抓好支部副書記、支部委員等不同類型人員的培養(yǎng),為今后履職打好基礎,從整體上提高開展黨務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強化黨性修養(yǎng),激活檢察機關黨員干部這個“動力源”。堅持把強化黨員黨性觀念作為嚴格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時刻牢記黨員標準和義務,自覺站在黨的立場上思考和處理問題,增強投身黨的工作的內在動力;加強典型引領示范,對作用發(fā)揮好、形象威信高的黨員干部,利用多種渠道和場合廣泛宣揚其先進事跡,使大家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對消極對待組織生活、自身作用發(fā)揮不夠、混同于一般群眾的黨員干部,嚴肅批評教育,做到違紀必究、執(zhí)紀必嚴,使每名黨員受到警醒和觸動。
三是嚴格組織紀律,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院黨組要始終把抓黨建作為檢察機關自身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利用檢查調研、對口幫帶等時機,主動了解黨組織建設情況,對檢察機關黨組織健全機構、落實制度、增強原則性戰(zhàn)斗性等方面,及時給予關心、幫助和指導。同時要發(fā)揮表率作用,領導干部要自覺放下架子,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和小組活動,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接受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切實維護好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嚴肅性。
(三)科學構建檢察機關黨建工作考評機制
著眼充分發(fā)揮考評手段的導向、激勵和監(jiān)督作用,按照嚴格責任、常態(tài)運作、有效激勵原則,全面構建檢察機關黨建工作的“指揮棒”和“風向標”。
一要健全目標責任體系。明確規(guī)范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支委成員各自承擔的責任,把黨建工作開展情況作為年度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作為衡量工作實績的重要指標,真正將責、權、利與獎、懲、用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黨支部書記要區(qū)分清“黨務”“政務”“業(yè)務”責任,在角色轉換中定好位、立好標,做到互不包攬、互不代替,既當好書記、又當好行政業(yè)務領導,避免在檢察機關黨建工作中出現(xiàn)不盡職、不稱職、不履職的情況。
二要硬化督導檢查措施。按照政工條例、黨支部工作條例等制度規(guī)定,采取問卷調查、黨務知識測驗等形式,定期對黨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講評,聯(lián)系檢察機關任務完成和全面建設情況,對支部班子成員特別是支部書記的思想素質和業(yè)務能力進行綜合考評,及時糾改問題、明確方向。
三要完善獎懲激勵制度。大力推行黨務問責制,對于開展黨務工作不力、落實組織生活制度不嚴的黨支部書記和黨員干部,要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取消黨內職務直至撤銷行政職務的處罰,真正使“軟指標”變?yōu)?ldquo;硬任務”。探索逐級設立書記職務津貼,適當提高檢察機關黨支部書記職務津貼標準,使其干黨務有動力、干黨務有激情,有效增強抓黨的工作的自覺性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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