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愛》一書由英國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講述了從小是孤兒的英國女子在各種磨難中不斷追求自由和尊嚴、堅持自我,最終獲得幸福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讀過這本書?下面給大家?guī)淼氖呛啇圩x后感1400字欣賞。
簡·愛,我喜歡與她靜心相處。喜歡看她繪畫時的專注,喜歡看她教書時的溫柔,喜歡聽她聊天時的溫潤,喜歡看她與羅徹斯特初見時的嬌羞,喜歡與她在離開桑菲爾德府一路上的堅強與忍忍一同哭泣,喜歡她面對意外遺產(chǎn)的坦然與分享……
《簡·愛》一書中,人物眾多,有舅媽及家中的表哥表姐的排擠,有圣.約翰一家哥哥姐姐的善待,有羅沃德學校的布羅克赫斯特的偏見,有坦普爾小姐的善良,有海倫的接納,有羅徹斯特的愛情……書中除了舅媽、表哥里德和布羅克赫斯特,沒有一個人不喜歡她的。即使是羅徹斯特的瘋女人伯莎.梅森,都沒有對個性獨立、本性善良的簡愛動邪念。這樣一個人人都喜歡的簡·愛,縱然有讓人喜歡的理由。
喜歡她的專注、溫柔、溫潤與嬌羞,如果這樣說,我只能認為喜歡的是一個溫柔的女子,可內(nèi)心深處的那個感覺并不是這個樣子。直覺告訴我,我更喜歡她彰顯個性之光的情態(tài)。面對施暴的敢于蔑視,面對愛情的不卑不亢,面對困難的不屈不撓,面對圣.約翰的理性抉擇,面對羅徹斯特的斷然回歸。原來,我喜歡的是她身上的那道光,能夠給人以價值引領的光。她本身就是一道光,她指引我們?nèi)グl(fā)現(xiàn),去感受,去領悟。這或許是《簡·愛》作品讓勃朗特一舉成名的原因吧。
羅徹斯特,我喜歡他,正如喜歡簡·愛一樣。他的出場是那樣的偶然,那樣的霸氣又是那么的缺憾,他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那匹馬緊接而來!是匹高頭大馬,馬背上坐著一位騎手。那男人,也就是人本身,立刻驅(qū)散了魔氣。”在簡·愛看來,他是一位騎士、一個男人,伴著月光由遠而近戲劇性的到來。那霸氣,如90年代初,一腳踩響嘉陵摩托車從你身邊呼嘯滑過的騎手。而他的“中等身材,胸膛很寬。他的臉龐黝黑,面容嚴厲、眉毛濃密;他的眼睛好緊鎖的雙眉看上去剛剛遇到了挫折的大約三十五歲的男人。”竟然讓簡愛不感到絲毫的錯失的遺憾。
不是這樣的羅徹斯特,讓簡·愛迷失了自我。而是性格多元、多變,始終像謎一樣的羅徹斯特,讓簡·愛感受到羅徹斯特身上的魅力。簡愛恰恰是一個尊崇美麗、高雅、勇敢和魅力的人。書中對羅徹斯特的描寫,以漸進的筆調(diào),讓他的魅力逐步四射。第一直覺我看到的是一個缺憾的羅徹斯特,雖貴不華,游走在貴族階層,游歷于世界各地,漂泊了半個地球。可一旦回到桑菲爾德俯,他的心是向下墜著的,那種墜落,不是魯迅的《風箏》中“我”踩壞了弟弟的風箏的墜感,弟弟的一聲原諒,就可能讓“我”走出來。而羅徹斯特面對的是家族利益的扭曲靈魂不能逆轉(zhuǎn),道德綁架的瘋女人伯莎.梅森不能卸載,屈辱、麻木、嘲諷的傷痕像張大的眼睛天天審視著他的心靈,讓他片刻不能安寧。即使世界都毀滅了我,我也不能毀滅世界,這恰恰是羅徹斯特的高尚之光。當瘋女人伯莎.梅森欲縱深一躍跳入火海時,羅徹斯特果斷相救。無怨無悔,來不及思考伯莎.梅森父母帶給自己的毀滅性的人生,他的眼中看到的不是對他瘋狂失去理智幾度想置他于死地的伯莎.梅森,而是一個人,一個比他自己還要悲催的人。一部小說,只看結果,你看到的是離奇的構思,而看故事,看到的是人性之光。這樣一個羅徹斯特,他的內(nèi)心的高尚已經(jīng)遠遠超越了他的外在的素樸。他不遠不近的在簡愛身邊,讓那個睿智的理性的簡·愛撥云見霧般的感受他的人格魅力。
喜歡簡·愛,那是對女性朋友的愛戴、崇拜。喜歡羅徹斯特,那是一個女性對男性的責任感、使命感的賞識、敬重。簡愛與羅徹斯特的愛情,是兩種智慧的碰撞,是兩束光的疊加,是兩種人性的召喚。
我喜歡作者的筆力,成功塑造了這樣兩個人物形象。是毀滅,更是弘揚。書中描寫的男女主人公都沒有精致的妝容,卻憑借著恒定的、超然物外的人性之光熠熠生輝。
成為一個有光的人,照亮別人;成為一個有溫度的人,溫暖別人。這是我的閱讀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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