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留給兒子的38封信——第18封:我沒有權(quán)利當窮人
親愛的約翰:
有很多悲劇都因偏執(zhí)和驕傲而引發(fā),制造貧窮的人也是一樣。
許多年前,我在第五大道浸禮會教堂,曾偶遇一個叫漢森的年輕人,一個在節(jié)衣縮食中悲慘度日的小花匠。也許漢森先生自以為堅守貧窮是種美德,他擺出一幅品格高尚的樣子對我說:“洛克菲勒先生,我覺得我有責任同你討論一個問題——金錢是萬惡之源,這是《圣經(jīng)》上說的。”
就在那一瞬間,我知道漢森先生為什么與財富無緣了,他是在從對《圣經(jīng)》的誤解中獲取人生教誨。但他卻渾然不覺。
我不希望讓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在他心胸狹窄的沼澤中越陷越深,我告訴他:“年輕人,我從小就不斷接受各種基督教格言的熏陶,且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我想你也是一樣。但我的記憶力似乎要比你好一些,你忘了,在那句話的前邊還有一個字——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你說什么?”漢森的嘴巴大張著,好像要吞下一條鯨魚。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能有那么大。
“是的,年輕人,”我拍拍他的肩頭,說,“《圣經(jīng)》根源于人類的尊嚴與愛,是對宇宙最高心靈的敬重,你可以毫不畏懼地引用里面的話,并將生命托付給它。所以,當你直接引用《圣經(jīng)》的智慧時,你所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哦,正是如此。喜愛金錢只是崇拜的手段,并不是目的。如果你沒有手段,就無法達成目標,也就是說,他只知道當個守財奴,那么金錢就是萬惡之源。”
“想想看,年輕人,”我提醒漢森,“如果你有了錢,你就可以惠及你的家人、朋友,給他們快樂、幸福的生活,更可惠及社會,拯救那些孤苦無助的窮人,那么金錢就成了幸福之源。”
“年輕人,手里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去賺錢吧,”我勸導他,“你不該讓那些偏執(zhí)的觀念鎖住你有力的雙手,你應(yīng)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因為有了錢就有了力量。而紐約充滿了致富的機會,你應(yīng)該致富,而且能夠致富。記住,小伙子,你雖是塵世間的匆匆過客,卻也要滑出一道人生的光亮。”
我不知道漢森能否接受我的規(guī)勸,如果不能,我會為他感到遺憾的,他看上去很結(jié)實,腦袋也不笨。
我一直以為,每個人都應(yīng)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當然,有些東西確實比金錢更有價值。當我們看到一座落滿秋葉的墳墓時,就不免感到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因為我知道有些東西的確比金錢崇高。尤其是那些受過苦難的人更能深深地體會到,有些東西比黃金更甜蜜、更尊貴、更神圣。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東西沒有一樣不是用金錢來大幅提升的。金錢不一定萬能,但在我們這個世界,很多事情是離不開金錢的!
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的最偉大之物,但是,擁有很多金錢的情人能使愛情更加幸福,金錢就具有這樣的力量!
一個人如果說“我不要金錢”,那就等于是在說:“我不想為家人、友人和同胞服務(wù)。”這種說法固然荒謬,但要斷絕這兩者關(guān)系同樣荒謬!
我相信金錢的力量,我主張人人都當然應(yīng)該去賺錢。然而,宗教對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的榮耀。我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貧窮子民,我聞聽不禁心里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她先生這么胡言亂講,不知會有何感想?他肯定會認為自己嫁錯了人。
我不想再見到這種上帝的貧窮子民,我想上帝也不愿意!我可以說,如果某個原本應(yīng)該很富有的人,卻因為貧窮而懦弱無能,那他必然犯下了極端嚴重的錯誤;他不僅對自己不忠實、忠誠,也虧待了他的家人!
我不能說,賺錢的多寡可以用來當作人生成功與否的標準,但幾乎毫無例外的是,你可以利用金外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你的收入愈多,你的貢獻也愈多。一想到我已經(jīng)使無數(shù)國民永遠走向了富裕之路,我便自感擁有了偉大人生。
我相信上帝是為他的子民——而不是撒旦之流——才鑄出鉆石。上帝所給我們的唯一告誡是:我們不能在有違上帝的情況下賺錢,或賺取別的東西。那樣做只會讓我們平添罪惡感。要獲得金錢,大量的金錢,無可厚非,只要我們以正當?shù)姆椒ǖ脕,而不是讓金錢拖著我們的鼻子走。
某些人之所以沒有錢,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錢。他們認為錢既冷又硬,其實錢既不冷又不硬——它柔軟而溫暖,它會使我們感覺良好,而且在色澤上也能跟我們所穿的衣服相配。
我之所以是我,都是我過去的信念創(chuàng)造出來的。坦率地說,自我感覺到人世間因貧窮而疾苦的時候,我就萌發(fā)了一個信念:我應(yīng)該是富翁,我沒有權(quán)利當窮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信念變得有如鋼鐵般堅硬。
在我小的時候,正是拜金思想神圣化的時期,當時數(shù)以萬計的淘金者懷揣著發(fā)財夢眾各處方向拼命涌進了加利福尼亞,盡管事后發(fā)現(xiàn)那場淘金熱只是個圈套而已,它卻大大激起了數(shù)百萬人的發(fā)財欲望,這其中就包括我——一個只有十多歲的孩子。
那時我的家境窘迫,時常要接受好心人伸出的援手。我的母親是一個非常自尊的人,她希望我能肩負起做長子的職責,建設(shè)好這個家庭。母親的渴望與教誨,養(yǎng)成了我一種終身不變的責任感,我立下誓言:我不能淪為窮人,我要賺錢,我要用財富改變家人的命運!
在我少年時代的發(fā)財夢中,金錢對我而言,不只是讓家人過上富足無憂生活的工具,而是通過給予——明智地花出去,金錢更能換來道德上的尊嚴的社會地位,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和美麗、漂亮的服飾更令我激動不已!
我對金錢的理解,堅定了我要賺錢、我要成為富人的信念,而這個信念又給予了我無比的斗志去追逐財富。
我的兒子,沒有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人更可憐、更可鄙的,我懂得賺錢之道: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我就是這樣做的。
愛你的父親
July 26,1906
洛克菲勒名言:
1、我應(yīng)該是富翁,我沒有權(quán)利當窮人。
2、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
3、手里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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