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一年控申科全年工作總結
二0一一年控申科工作總結
201*年控申工作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全國、全省政治工作會議精神,以深化三項重點工作為目標,以清理涉檢信訪積案的重點,著力化解涉檢信訪矛盾,不斷規(guī)范工作,創(chuàng)新機制,信訪工作做到三個100%,確保進京零上訪。充分發(fā)揮內部監(jiān)督制約作用,不斷強化執(zhí)法辦案風險源頭治理。以執(zhí)法辦案為中心;以提升能力素質為手段,加大辦案力度,提高辦案質量,充分發(fā)揮各項刑事申訴、刑事賠償檢察職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以優(yōu)異成績迎接建黨90周年。
截止到11月30日,我院共收到來信105件,接待來訪206人次;受理舉報線索10件10人;受理刑事申訴4件,辦結4件;受理交辦案件5件,辦結4件;受理涉法上訪案件25件,辦結25件。受理各類舉報線索10件,移送兩反局10件。
一、以加大涉檢信訪積案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力度為重點,促進社會矛盾化解
進一步加大涉檢信訪積案化解力度。以排查化解到省進京訪和重復訪案件為重點,打好排查化解涉檢信訪積案攻堅戰(zhàn),爭取今年上半年做到基本化解。做到檢察長要親自抓,嚴格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形成全院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進一步深入排查,徹底摸清涉檢進京上訪、重復訪和涉檢信訪積案底數,并將排查的數據定期與黨委政法委進行核對,做到數據準確、口徑一致。要以“案結事了、息訴罷訪”為目標,逐案研究未息訴的癥結和化解對策,綜合采取各種措
施,在解決實際問題上下功夫,用盡一切辦法化解矛盾糾紛。
進一步抓好涉檢信訪積案評查工作。深入剖析引發(fā)涉檢信訪的原因,對評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依法予以糾正,落實責任查究,促進涉檢信訪積案化解工作。
進一步狠抓交辦案件的辦理。要高度重視交辦案件辦理工作,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扣押、逮捕、起訴等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執(zhí)法不公案件和不服法院刑事、民事生效判決的申訴。對中政委、高檢院和省委政法委重點交辦的案件,落實承辦單位和包案領導,明確責任人和化解時限,努力完成交辦案件辦理任務。
認真做好涉法涉訴救助工作。要加大對“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問題的解決力度。
積極審慎開展涉檢信訪案件終結工作。認真執(zhí)行《人民檢察院信訪案件終結辦法》,嚴格把握終結的條件、程序,審慎地作出終結決定,并通報有關部門終結案件,同時繼續(xù)做好息訴工作。
二、履行控申職能,維護法律公正和社會穩(wěn)定?馗嫔暝V是檢察機關對刑事訴訟活動進行監(jiān)督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其位置相當重要,在日常工作中,我科充分履行職能,發(fā)揮其重要作用。1、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加強說服教育工作,在實踐工作中,我們努力做到接待來訪熱心、聽取情況細心,解答問題耐心,處理問題公心,從而很好地防止矛盾激化,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2、認真辦理申訴和交辦案件,我科對申訴和交辦案件實行科長把關和承辦人負責制,并加強與各業(yè)務部門的橫向和縱向聯(lián)系,從而使上述案件在法定期限內都作出了答復。三、征求群眾意見,
開展舉報宣傳。
今年4月份,我科聯(lián)合公訴、偵監(jiān)、民行等部門,在市中心設置宣傳欄,發(fā)放宣傳資料,重點宣傳檢察機關的查案范圍和立案標準,宣傳為舉報人保密的制度和舉報人的權利義務。在此次舉報宣傳活動中,共發(fā)放宣傳資料400余份,義務為60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詢,通過上述宣傳活動,更加調動了廣大群眾反腐敗和舉報犯罪的積極性。
三、以強化控告檢察訴訟監(jiān)督職能為主線,促進公正廉潔執(zhí)法
強化舉報線索管理。按照《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執(zhí)行舉報中心統(tǒng)一管理舉報線索的制度。防止舉報變?yōu)樯鏅z信訪,取信于民、維護公正。
積極探索不立案線索審查工作。根據高檢院要求,控申部門對自偵部門決定不予立案的線索,從強化內部監(jiān)督制約出發(fā),積極開展不立案線索的審查工作,認為處理不當的,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檢察長審批,重新核查。
認真做好群眾舉報答復、保護和獎勵工作。要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將處理情況和辦理結果及時答復、反饋給舉報人,不斷規(guī)范舉報獎勵工作。要依法處理打擊報復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繼續(xù)做好舉報宣傳工作,廣辟線索來源。在堅持開展“舉報宣傳周”活動的同時,要創(chuàng)新開展舉報宣傳工作新方法,使舉報宣傳制度化、常態(tài)化、多樣化。
四、提升辦理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刑事申訴案件質量,大力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強化對內監(jiān)督制約
要堅持以執(zhí)法辦案為中心,提升辦案質量,完善辦案機制,高度重視案件的善后息訴工作,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積極拓展和延伸刑事申訴檢察職能,強化對內監(jiān)督制約。
1、要基本消化解決積案。
2、規(guī)范辦案程序,提升辦案質量。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申訴,要及時進入立案復查程序。對于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案件,該糾正的要堅決予以糾正。
3、多措并舉,強化止訴息訪。高度重視案件善后息
訴工作,最大限度地促使案結事了,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復查決定做出后要公開宣布,及時送達。對于有執(zhí)行內容的復查決定,要堅決執(zhí)行落實到位。
4、積極探索,深化案件公開審查制度建設。改革創(chuàng)新
包括聽證程序在內的各種有助于息訴罷訪的公開審查方式和程序,公開申訴案件的辦理過程和辦理結果,增強執(zhí)法透明度,提高執(zhí)法公信力。
四、加強業(yè)務學習和隊伍建設。
控申工作業(yè)務繁雜,業(yè)務水平要求較高,為提高干警的業(yè)務素質和辦案能力,科里統(tǒng)一組織征訂了《刑事申訴檢察工作實用手冊》,并認真組織干警學習。另一方面在不斷加強業(yè)務學習的同時,嚴格辦案紀律,年初,科里與每位干警簽訂了廉潔自律責任狀,時時警省干警依法辦案,廉潔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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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榆林市檢察院控申工作總結
201*年,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控申部門的工作在省院及院黨組領導下,以“加強法律監(jiān)督,維護公平正義”為主題,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公正廉潔執(zhí)法三項重點工作,嚴格執(zhí)行首辦責任制,以創(chuàng)建“文明接待室”為契機,加大對涉檢信訪積案化解力度,認真開展案件評查工作,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使命,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wěn)定做出了一定的成績。
一、基本情況
201*年全市兩級檢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件人。同比下降32。其中,來信件,來訪件(其中集體訪3件),來電11件。屬舉報的31件(同比下降27%)、控告25件(同比下降37%),分別占受理數的55%和45%;其中移送反貪部門18件,移送瀆檢部門3件,移送公安機關1件,移送偵監(jiān)部門2件;控申初查舉報線索3件。其中移送立案2件5人,其中移送反瀆職侵權局立案1件1人。移送反貪局立案1件4人。不予立案1件1人,全年開展檢察長接待日活動52次,接待來訪群眾情況反映25件60人(次),批辦舉報控申案件25件,目前均已辦結,占批辦數的100%。辦理上級院交辦刑事申訴案件1件。開展下訪巡訪活動15
次,開展大型集中宣傳活動8場次。兩級控申部門初核案件線索53件,移送立案18件,同比分別上升43%和157%;受理刑事申訴案件3件(去年2件);沒有刑事賠償案件;檢察長接待群眾來訪251人次(去年146人次);共發(fā)檢察建議25件。其中:市院受理舉報、控告91件,占全市25%,無刑事申訴案件,85件舉報線索經審查分流已分送至本院相關業(yè)務部門、基層院及其他機關;辦結省院交辦案件1件;經排查報告省院、市委政法委涉檢信訪積案6件(已息訴罷訪1件,其他正分別作先期化解工作),報市委政法委擬評查案件10件;組織安排全市“舉報宣傳周”活動,市院組織上街宣傳一次,開通市院12309舉報自動受理系統(tǒng);完成信息稿件2篇。
今年以來,市院控申處起草并提交院黨組會討論通過了《全市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清理涉檢信訪積案活動實施方案》和《全市檢察機關開展“百萬案件評查”活動實施方案》兩項制度,促進和推動了信訪積案化解和“三項重點工作”。
二、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大投入,完善設施,不斷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一年以來,我院以創(chuàng)建“文明接待室”為契機,堅持以“人民滿意”作為接待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fā)點,不斷轉變工作作風,深化服務層次,提高接待水平,努力為群眾提供最直接的服務,
在院領導的支持下,不斷加大投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改善控申部門的工作環(huán)境。
一是加大辦公住房和接待環(huán)境的改造。我院因辦公住房十分緊張,控申部門不得不在原大樓后面舊樓上辦公,舉報接待室也設在后院舊辦公樓上,既不方便群眾來訪,又不便于領導聯(lián)系,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我們把大樓臨街面經濟效益十分可觀的門面房收回,重新裝修改造,在臨街面設了控告舉報接待室,購了新的辦公設備,大大方便了群眾來訪和舉報,現正在規(guī)劃開通網上舉報,建立專門的門戶網站,充分發(fā)揮控申部門的“窗口”作用。
二是增加硬件設施。檢察長辦公會專題研究保證經費,添了檢務公開大屏幕顯示屏、電子觸摸屏等先進的設備,制作了精美的檢務公開和接待、來訪等制度宣傳欄,開辟了檢察長接待室,候談室,又把賠償、舉報、刑事申訴工作都專門單設了辦公室,配備有6臺電腦,2套打印系統(tǒng)和“12309”舉報電話自動受理系統(tǒng),基本上達到了無紙化辦公。
三是強化制度建設,規(guī)范接待行為。開展創(chuàng)建文明接待室活動以來,我們非常重視制度建設,不僅制定了《來訪須知》、《文明接待公約》、《受案范圍》、《投訴指南》、《檢察人員紀律》等規(guī)定,還把它用鋼化玻璃裝鏡上墻,便于來訪人觀看,這幾年
又不斷修改和完善了一些信訪制度,制定了《榆林市檢察機關信訪工作責任制》、《檢察機關控告申訴工作首辦責任制》,從而進一步規(guī)范了信訪工作制度,使信訪工作有所遵循。我們還在信訪接待工作中貫徹“檢務公開”實施內容,一是在接待室醒目的地方張貼“檢務公開”內容;二是利用舉報自動受理系統(tǒng)解答群眾咨詢;三是在接待群眾上訪時,有意識地宣傳“檢務公開”;四是結合辦案推行向當事人告知制度。通過實施檢務公開,密切了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的信任感。
(二)、認真排查,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
根據中央政法委的統(tǒng)一安排,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積案活動,院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及時召開院黨組會議,成立了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活動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制定了《榆林市檢察機關開展集中清理涉法涉訴信訪積案活動的實施方案》,把清理信訪積案與各項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開展了多層次積案化解工作,把思想統(tǒng)一到做好“清積案、化新訪”工作上,深入開展對上訪群眾的法制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引導上訪群眾理性合法地通過正當渠道處理自己的訴求,形成了對涉法涉訴信訪工作齊抓共管的局面。對新的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對癥下藥。對合法的訴求要求辦案人員加快進度,全部解決;對事實
不清,證據不足的抓緊調查,重新處理;對疑難案件,我們做好解釋說明和以情感化工作,教育引導和溝通調解工作;對適用程序不當的“瑕疵案”由辦案人員承認錯誤,求得諒解;對“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問題,進行人文關懷,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幫助上訪人解決生產和生活困難,不得之不理;把重信重訪和初信初訪辦理工作結合起來,對于每一個信訪案件都要認真辦理,作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防止因辦理不及時導致重信重訪。
一是扎實搞好涉檢信訪案件排查,及時掌握信訪突出問題和隱患底數,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別是在重大政治活動前更要及時進行排查。
二是加大涉檢信訪案件化解力度,堅持邊排查、邊化解、邊息訴、邊防范,做好信訪風險的評估預警和信訪信息的分析研判,切實把息訴罷訪工作落到實處,努力協(xié)調解決弱勢群眾“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問題,確保涉檢信訪案件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如綏德劉鴻均多年來反映其子劉亞雄在米脂縣公安局看守所關押期間,被米脂縣看守所人員毆打,致其子下肢癱瘓,經市、縣兩級檢察機關調查,并經陜西省人民醫(yī)院鑒定,結論為劉亞雄屬癔病性癱瘓,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立案,經我院對劉紅軍、劉亞雄做化解工作,向其講明現有證據不能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政府可根據其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實際狀況,給與其適當的經濟救助,
經我院多方協(xié)調有關機關,多方籌措資金20萬元,上訪人于201*年12月10日達成協(xié)議,寫下了息訴罷訪承諾書,表示不再上訪
三是精心做好信訪維穩(wěn)應急工作,全面掌握相關動態(tài)信息,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隱患,做到“早發(fā)現、早穩(wěn)控、早報告、早處理”,及時妥善處可能發(fā)生的突發(fā)性群體事件,絕不能在檢察環(huán)節(jié)出現影響大局穩(wěn)定的問題,F已將排查出的全市14件涉檢信訪案件全部化解,化解率達到了100%。(三)、積極開展“百萬案件評查”活動工作
根據市政法委的要求,我們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涉檢信訪問題和檢察執(zhí)法案件,認真開展案件評查工作,從中發(fā)現問題,整改問題,提高辦案質量和水平,維護檢察公信力。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了確保評查活動扎實有序開展,我們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主管檢察長任副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從各內設機構中抽調政治業(yè)務、素質高,工作認真負責的干警組成本院案件復查分三個小組,并制定了《榆林市檢察機關百萬案件評查活動實施方案》,建立了檢察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重點個案落實到人的工作機制,明確了案件評查活動的工作要求,要求全體干警高度重視案件評查工作,一線辦案干警筑牢辦案績效第一道防線。
二是開展案件摸底排查和自查。根據評查范圍和重點,迅速開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確了擬評查案件的底數,共篩選出10個擬評查案件,報市政法委審核同意。對摸排出來的案件進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并組織專人對自查出來的案件進行精查,嚴格把關,不留死角,堅決防止“帶錯出門、帶病入檔”現象的發(fā)生。在自查中,要求堅持“邊查邊改、邊改邊建”的原則,針對案件自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對每起案件原辦案干警,就執(zhí)法理念、執(zhí)法作風、事實認定、證據收集、程序應用、處理結案、社會效果等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對評查中發(fā)現的錯案、瑕疵案等有問題的案件和執(zhí)法狀況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反饋意見,依法予以糾正;對辦案質量高的干警,予以表彰;通過評查,沒有發(fā)現對工作不負責、案件久拖不結、導致矛盾長期積聚等嚴重問題。對發(fā)現的不足和缺陷,及時印發(fā)到各部門,在今后的執(zhí)法辦案中予以警醒,堅決杜絕類似問題出現。
(四)、深化和創(chuàng)新舉報工作,為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服務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暢通舉報渠道,我們積極履行舉報工作職能,以舉報宣傳工作為重點,深化和創(chuàng)新舉報工作,為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發(fā)揮了案源主渠道的作用。一年來,我院共立案45件,89人受到法律追究。其中重、特大案件13件,挽回經濟損失201*
余萬元。
一是積極開展舉報宣傳。舉報法律宣傳活動,是檢察機關引導廣大群眾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共同斗爭的一種有效手段,同時也是震懾犯罪、預防犯罪的有力武器。根據高檢院的統(tǒng)一部署,每年宣傳周期間開展較大規(guī)模的專題宣傳活動,將一般性宣傳與有針對性地宣傳結合起來,引導群眾據實舉報、實名舉報,提高舉報線索質量。宣傳內容豐富,通過張貼宣傳掛圖、散發(fā)宣傳資料,公布12309舉報電話,接受群眾法律咨詢,告知群眾檢察機關受案范圍、立案標準、舉報途徑和控告、申訴須知,舉報有功獎勵制度,邀請新聞媒體進行報道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把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結合起來,建立舉報宣傳長效機制,把“窗口”宣傳與社區(qū)宣傳結合起來,使得舉報宣傳受到社會各屆的一致好評。一年來,我院共組織干警30人次上街宣傳、發(fā)放宣傳手冊、宣傳單201*0余份,受理舉報線索120件。
二是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guī)定》管理舉報線索,依法保護和獎勵舉報人。我院舉報中心成立以來,先后制定了舉報線索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舉報獎勵制度,舉報人保護工作制度。三年來,在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下,舉報線索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軌和規(guī)范化,無論是院領導還是業(yè)務部門收到的線索,無論是
辦案中發(fā)現的還是摸排的,都能作到及時送到舉報中心登記,然后由檢察長簽批后區(qū)別不同情況,準確分流。涉及縣處級以上干部的線索,按照高檢院的規(guī)定,及時向省檢察院備案。對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線索,及時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屬于檢察機關管轄、但不屬于本院管轄的,移送有管轄權的檢察院處理;屬于本院管轄的,移送本院有關部門處理,這樣做既避免舉報線索雜亂無章、管理無序,又避免舉報線索無法跟蹤反饋,造成遺失和泄密現象的發(fā)生。為了加強舉報線索的管理,我們把受理的線索及時登記,定期查看,追蹤線索處理情況,同時對轉出去的線索簽發(fā)跟蹤反饋單,定期催要結果。近幾年來,還堅持了半年和年終兩次的舉報線索清理工作,對轉給反貪、瀆檢等部門的暫時無法查辦的線索,退回舉報中心存入緩查檔案。
三是積極開展舉報初查和初核工作,努力消化舉報線索。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有查辦價值的舉報線索,積極組織力量抓緊初查。對縣、區(qū)檢察院難以初查的舉報線索,市檢察院直接或者參與初查。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經兩級院檢察長批準,共初核初查舉報線索233件,其中移送偵查部門立案偵查139件。
四是建立舉報人獎勵和保護制度。全市檢察機關在舉報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嚴格保密,嚴禁將舉報線索轉給被舉報人或者
被舉報單位。嚴肅查處打擊報復舉報人案件,做到發(fā)現一件,查處一件。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不構成犯罪但違反黨紀政紀的,主動與紀檢、監(jiān)察等部門聯(lián)系,依紀處理,充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利用舉報誣告陷害他人,經查證屬實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移送有關機關嚴肅處理,保障舉報工作健康發(fā)展;對經查舉報失實并造成一定影響的,均及時為被舉報人“正名”,消除影響,以保障被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積極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對實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獎勵舉報有功人員28人,獎勵金額80000余元。
(五)、著眼公平正義,努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全市檢察機關自覺加大辦案力度,切實履行控告申訴檢察職能,在維護公平正義、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方面作出了積極努力。
一是積極辦理刑事申訴復查案件。全市檢察機關按照“有案必立、有錯必糾”辦案原則,對受理的刑事申訴堅持嚴格慎重審查,準確認定事實證據,確保辦案質量和社會效果。一年來,共立案復查不服檢察機關處理決定和不服法院裁判的刑事申訴案件14件。辦結14件,改變原決定的2件,維持原處理決定和不予
抗訴的12件,尚無一件被上級院復查糾正,亦未發(fā)生申訴人不服復查決定繼續(xù)纏訪或越級訪問題。
二是認真開展刑事賠償工作。全市檢察機關堅持從保障人權、推進依法治國的高度提高認識,樹立有錯必糾,依法賠償的觀念,認真辦理刑事賠償案件。一年來共依法審查刑事賠償申請11件,不予確認2件,決定賠償8件;支付賠償金20.28萬元。對于公民的賠償申請,實行基層院不予確認的決定必須報經上級院審批的備案審查制度,杜絕“該賠不賠”問題發(fā)生;對于刑事賠償決定落實難的問題,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切實消除“法律白條”現象。
三是堅持把息訴罷訪工作貫穿于控申檢察辦案的始終。全市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申訴復查案件中,普遍實行“兩見面”制度,爭取申訴人對檢察機關復查決定的理解和信任,努力做好息訴工作。如本院在辦理王愛琴不服刑事判決申訴案件時,先后2次調查核實,用大量的事實反復耐心地說明司法機關對其定罪量刑和適用法律的依據、理由,最終打消了申訴人對刑事判決的誤解和疑慮,申訴人明確表示息訴罷訪。
三、存在問題:
一是干警的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團結協(xié)作意識應進一步增強。個別干警宗旨意識還比較淡薄,工作浮漂,得過且過,進取
心不強;有的不注意自己言行,不注意維護集體形象。在工作中互相推諉,沒有處室一盤棋思想。
二是業(yè)務素質進一步提高。初查和復查案件的手段比較單一,突破復雜疑難案件的能力還不夠強,與當事人及來訪群眾不能及時溝通;接待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處室個人之間工作發(fā)展不平衡,評比差距較大,對創(chuàng)新工作,沒有自覺性,只是被動地應付完成任務目標。
四是處涉檢上訪案件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未能從源頭上遏制新的涉檢上訪案件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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