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傳日普法進社區(qū)策劃
法制宣傳日普法進社區(qū)活動策劃書
一活動背景
為了使廣大人民群眾樹立起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也為了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201*年4月26日,國務院批轉了《中共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計劃》,將每年的12月4日,即現(xiàn)行憲法的頒布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時至今日的“12.4”,已是我國的第八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法制宣傳日的開展具有重大的意義與深遠的影響。認真開展好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活動,可以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正是在這一片全國普法的良好形勢下,在校團委的領導下,在社團聯(lián)的具體指導下,為了豐富社團文化節(jié),江蘇科技大學會順應潮流,決定于今年“12.4”來臨之際,在依法治國的號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為一個學法之人責任感的要求下,法學會秉承歷年傳統(tǒng),將在這次的宣傳日開展社區(qū)普法宣傳活動,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而盡一點自己的力量,邀請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傳的隊伍中來
二活動主題
201*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主題: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三活動目的、意義和目標
讓大家了解法律,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為營造一個更安全更和諧更快樂的社區(qū)和社會而獻計獻策。
四預期效果
人們對法律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資源需要
12位思源志愿者、《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90份、《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60份、條幅1條,獎品若干(小型生活用品)
六活動開展
活動對象:風車山社區(qū)的居民活動時間:201*年12月4日活動地點:風車山社區(qū)活動流程:宣傳部分發(fā)《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并和社區(qū)居民一起互動。服務部進入社區(qū)進行《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并對問答進行統(tǒng)計最后予以分發(fā)獎品。
活動報道:宣傳部和辦公室進行活動記錄,報道和總結
七經費預算
《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90份9元《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60份6元黑色水筆5支,簽字筆2支10元條幅1條70元獎品20份(小型生活用品)100元路費20元合計215元
七、活動中應注意的問題及細節(jié):
佩戴工作證、文明禮貌,體現(xiàn)志愿者的風范。八、活動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
江蘇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學院思源志愿者協(xié)會江蘇科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勞動合同法》相關10問
1、勞動者到新單位后,什么時候開始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钡10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使用勞動合同法應注意的細節(jié)。1、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3、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yè)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yè)注冊的有效期限。5、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yè)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7、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3、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不要簽訂下面幾種合同:
1)口頭合同。有的企業(yè)不以書面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工資、工時等,一旦發(fā)生糾紛,雙方各執(zhí)一詞,由于缺乏書面文字證據(jù),往往有口難辨2)“兩張皮”合同。有的用人單位害怕勞動保障主管部門監(jiān)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用來應付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3)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名目眾多的費用。這類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我們可以拒絕;實在無法拒絕,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據(jù),以備將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作為證據(jù)。
4、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什么條款?
解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5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可以嗎?
解答:這是不對的,如果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
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6、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有最低標準嗎?解答:《勞動合同法》首次對試用期的工資進行了規(guī)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單
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
準。
7、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答:違約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單位綁住勞動者的“緊箍咒”。
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中,嚴格限定了違約金
的約定條件,規(guī)定單位只有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這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違約金。
也就是說,除非勞動者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滿前離職,或違反了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的約定,
否則勞動者無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8、勞動合同無效后,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嗎?解答:對于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被認定以后的處理,《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
同被確認無效后,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9、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解答:《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作出了強制性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
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而且規(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鄙暾堉Ц读钍恰秳趧雍贤ā返囊淮罅咙c,為勞動者討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徑。
10、什么是“支付令”?解答:“支付令”一詞來源于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該法第189條規(guī)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
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兩個條件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兩個條件是: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人!爸Ц读钌暾垥睉攲懨髡埱蠼o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shù)量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證據(jù)!爸Ц读睢笔莻鶛嗳讼蚍ㄔ荷
請討回債務的最簡便的方法。
對于一些事實清楚的欠薪案件,勞動者申請支付令解決,較之通過傳統(tǒng)的途徑申請仲裁、起訴、上訴等,既提高了效率又節(jié)省了司法資源。
《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權利,相比《勞動合同法》更具操作性,將更有力地維護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
《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
1.《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4)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1)企業(yè)2)用人單位3)勞動者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2.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3)、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1)公道2)公認3)公開4)公平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4)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1)可以2)不應3)應當4)不得
4.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2)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十五日2)一個月3)二個月4)三個月5.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3)時間的勞動合同。1)解除2)續(xù)訂3)終止4)中止6.以下屬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1)。
1)勞動報酬2)試用期3)保守商業(yè)秘密4)福利待遇7.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1)一個月2)二個月3)半個月4)一個半月
8.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1)。1)違約金2)賠償金3)補償金4)損失費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1)形式。
1)書面2)口頭3)書面或口頭4)書面和口頭10.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垼?)。
1)法律援助2)支付令3)社會救濟4)依法制裁用人單位
11.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在(2)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1)七日2)十五日3)一個月4)三個月
12.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1)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
1)不得低于2)可以低于3)必須高于4)應當高于13.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3)的權利。1)相同2)同等3)同工同酬4)同樣14.勞務派遣一般在(4)、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1)長期性2)固定性3)流動性4)臨時性1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小時的用工形式。1)4、242)4、283)6、24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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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傳日普法進社區(qū)活動策劃書
一活動背景
為了使廣大人民群眾樹立起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也為了宣傳我國社會主義的法治形象,促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相結合,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201*年4月26日,國務院批轉了《中共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四個五年計劃》,將每年的12月4日,即現(xiàn)行憲法的頒布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時至今日的“12.4”,已是我國的第八個全國法制宣傳日。法制宣傳日的開展具有重大的意義與深遠的影響。認真開展好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guī)宣傳教育活動,可以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正是在這一片全國普法的良好形勢下,在校團委的領導下,在社團聯(lián)的具體指導下,為了豐富社團文化節(jié),江蘇科技大學會順應潮流,決定于今年“12.4”來臨之際,在依法治國的號召下,在全民普法的需求下,在作為一個學法之人責任感的要求下,法學會秉承歷年傳統(tǒng),將在這次的宣傳日開展社區(qū)普法宣傳活動,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而盡一點自己的力量,邀請大家一起加入到普法宣傳的隊伍中來
二活動主題
201*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主題: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三活動目的、意義和目標
讓大家了解法律,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不法的侵犯。為營造一個更安全更和諧更快樂的社區(qū)和社會而獻計獻策。
四預期效果
人們對法律有了進一步的認識,能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五資源需要
12位思源志愿者、《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90份、《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60份、條幅1條,獎品若干(小型生活用品)
六活動開展
活動對象:建中路社區(qū)的居民活動時間:201*年12月4日活動地點:建中路社區(qū)活動流程:宣傳部分發(fā)《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并和社區(qū)居民一起互動。服務部進入社區(qū)進行《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并對問答進行統(tǒng)計最后予以分發(fā)獎品。
活動報道:宣傳部和辦公室進行活動記錄,報道和總結
七經費預算
《勞動合同法》宣傳資料90份9元《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60份6元黑色水筆5支,簽字筆2支10元條幅1條70元獎品20份(小型生活用品)100元路費20元合計215元
七、活動中應注意的問題及細節(jié):
佩戴工作證、文明禮貌,體現(xiàn)志愿者的風范。八、活動負責人及主要參與者:
江蘇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學院思源志愿者協(xié)會江蘇科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勞動合同法》相關10問
1、勞動者到新單位后,什么時候開始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钡10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使用勞動合同法應注意的細節(jié)。1、勞動合同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2、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3、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yè)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yè)注冊的有效期限。5、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yè)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7、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3、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不要簽訂下面幾種合同:
1)口頭合同。有的企業(yè)不以書面形式與勞動者訂立合同,只是口頭約定工資、工時等,一旦發(fā)生糾紛,雙方各執(zhí)一詞,由于缺乏書面文字證據(jù),往往有口難辨2)“兩張皮”合同。有的用人單位害怕勞動保障主管部門監(jiān)督,往往與應聘方簽訂兩份合同,一份用來應付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真正履行的合同,而這份合同往往是只利于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3)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合同時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名目眾多的費用。這類合同是法律明文禁止的,我們可以拒絕;實在無法拒絕,也一定要保留好收據(jù),以備將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時作為證據(jù)。
4、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什么條款?
解答: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該具備以下基本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5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可以嗎?
解答:這是不對的,如果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
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6、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有最低標準嗎?解答:《勞動合同法》首次對試用期的工資進行了規(guī)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單
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
準。
7、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解答:違約作為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一向是用人單位綁住勞動者的“緊箍咒”。
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約定中,嚴格限定了違約金
的約定條件,規(guī)定單位只有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yè)限制”這兩種情形下,才能設定違約金。
也就是說,除非勞動者在約定的培訓服務期滿前離職,或違反了保密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的約定,
否則勞動者無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8、勞動合同無效后,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嗎?解答:對于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被認定以后的處理,《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
同被確認無效后,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9、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解答:《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作出了強制性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
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倍乙(guī)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堉Ц读睿嗣穹ㄔ簯斠婪òl(fā)出支付令。”申請支付令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亮點,為勞動者討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徑。
10、什么是“支付令”?解答:“支付令”一詞來源于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該法第189條規(guī)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
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兩個條件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這兩個條件是: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人!爸Ц读钌暾垥睉攲懨髡埱蠼o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shù)量和所根據(jù)的事實證據(jù)!爸Ц读睢笔莻鶛嗳讼蚍ㄔ荷
請討回債務的最簡便的方法。
對于一些事實清楚的欠薪案件,勞動者申請支付令解決,較之通過傳統(tǒng)的途徑申請仲裁、起訴、上訴等,既提高了效率又節(jié)省了司法資源。
《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權利,相比《勞動合同法》更具操作性,將更有力地維護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權。
《勞動合同法》有獎問答
1.《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4)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1)企業(yè)2)用人單位3)勞動者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2.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守合法、(3)、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1)公道2)公認3)公開4)公平3.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4)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1)可以2)不應3)應當4)不得
4.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2)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十五日2)一個月3)二個月4)三個月5.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3)時間的勞動合同。1)解除2)續(xù)訂3)終止4)中止6.以下屬于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的是(1)。
1)勞動報酬2)試用期3)保守商業(yè)秘密4)福利待遇7.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1)一個月2)二個月3)半個月4)一個半月
8.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1)。1)違約金2)賠償金3)補償金4)損失費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1)形式。
1)書面2)口頭3)書面或口頭4)書面和口頭10.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垼?)。
1)法律援助2)支付令3)社會救濟4)依法制裁用人單位
11.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在(2)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1)七日2)十五日3)一個月4)三個月
12.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1)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
1)不得低于2)可以低于3)必須高于4)應當高于13.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3)的權利。1)相同2)同等3)同工同酬4)同樣14.勞務派遣一般在(4)、輔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1)長期性2)固定性3)流動性4)臨時性1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小時的用工形式。1)4、242)4、283)6、24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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