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中的問題及對策
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中的問題及對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各級稅務機關積極響應,做了大量的工作,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運行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仍存在不容忽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當前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中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認識不到位,缺乏足夠的重視
從稅務機關方面看,一些稅務干部在認識上存在的誤區(qū)主要是由原來的監(jiān)管者變?yōu)橛杉{稅人和公眾來監(jiān)督,心里總有些失落感,認為稅務公開削弱了自身權力,增加了工作難度,因而在行動上不積極,甚至消極應付;從納稅人方面看,認識上的誤區(qū)主要認為稅務公開是稅務機關的事,與已無關,是做表面文章,做不長,所以也不關心、不熱心參與,成為推行政務公開的瓶頸。
(二)內容欠全面,缺失信息的質量
當前,稅務部門政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大都是辦事程序、服務承諾、稅收政策法規(guī)等事項,沒有擴展到稅務部門審批程序法律法規(guī)范疇,特別是各級稅務機關制定的一些辦法、規(guī)程等,只被稅務部門作為執(zhí)法的內部規(guī)定,從而使公開的范圍不廣、信息量不大。還有對一些涉及納稅人切身利益的規(guī)定,沒有事先的公示和征求意見,也使得這些政策因在實際中難以操作,而不得不修訂或取消,造成稅法的不嚴肅和基層稅務工作的難度。
(三)形式較單一,缺有暢通的渠道
目前,各級稅務機關特別是基層稅務機關政務公開的形式較為單一,仍然沿襲傳統(tǒng)的辦法對外公開,多限于公告欄、稅務公報、輔導會或通過報紙、電臺等,公眾沒有選擇權。雖然已有不少稅務部門設立了網站,但有能力創(chuàng)辦網頁的都是市級以上的稅務機關,分局以下的基本沒有對外的網站,且因沒有專人負責,信息更新慢。一些基層分局要想通過網絡對轄區(qū)內的納稅人公開信息,只有借助地方政府或市局的網站,因需經過一定手續(xù),信息公開往往滯后,使得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大打折扣,也影響到政策的及時貫徹落實。
(四)標準不統(tǒng)一,缺欠規(guī)范的操作
現階段,盡管各級稅務機關都在組織開展政務公開,也制定了一些辦法和規(guī)程,但是由于公開的內容、形式、期限等沒有統(tǒng)一標準,致使有的信息多次重復公開而有的卻沒有或及時公開,如:同時涉及到國稅、地稅、財政、土地等多部門的事項,還有總局、省級、市級、分局等上下級稅務機關對同樣信息的重復公開。對同一信息,各地、各級稅務機關公開的形式也不相同,有的在辦稅大廳公告欄中;有的在新聞媒體上;有的在網站里,讓納稅人眼花繚亂,不僅浪費人力、物力,也給納稅人及時掌握信息帶來了困難。
(五)機制未健全,缺少有效的監(jiān)督
雖然各級稅務機關基本上都成立了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機構,但在組織領導政務公開方面還存在力度不夠,工作開展不平衡等問題。有的單位雖然成立了政務公開組織領導機構,但實際上政務公開仍然是多頭管理,職責界限模糊,各環(huán)節(jié)之間聯(lián)系松散、配合不夠,致使政務公開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顯。另外,配套制度也跟進不夠,如沒有出臺操作規(guī)
程、審核公示、考核評價制度等,實際工作中難以操作。而責任追究,因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撐,在實際中常常流于形式,有礙政務公開工作的進一步深化。
二、進一步推進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認識,增強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自覺性
一是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認識。讓稅務干部認識到推行稅務公開,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需要,對規(guī)范稅收執(zhí)法行為、深化稅務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促進稅收任務的完成具有重要意義,自覺把稅務公開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擴大宣傳面,讓公眾和所有納稅人都能知曉稅務公開的性質和作用,真正認識到:稅務公開是提高辦稅效率、規(guī)范稅務機關權力運行和保障自己權利的重要途徑;不是與已無關,而是緊密相關,促使廣大納稅人自覺參與稅務公開實踐活動。
(二)明確內容,提高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
一是按照“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明確公開內容,凡是稅務機關辦理的事項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應受保護的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外,均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公開。二是妥善處理好信息公開的長期和短期、對內和對外的關系。清理內部文件,杜絕暗箱操作,重點抓好涉及納稅人和干部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和權力運行中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公開。保證公開內容的完整和真實,杜絕假公開、走過場,切實做到“讓群眾知情、解群眾疑惑、保群眾滿意”。
(三)豐富形式,強化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完善服務設施。充分發(fā)揮辦稅服務廳公告欄、咨詢窗口、等服務功能,基層單位還可利用板報、培訓班、宣傳冊等來補充稅務公開,更為快捷地為納稅人服務。二是利用新聞媒體。對重大信息,稅務機關可設立新聞發(fā)言人制度,通過新聞發(fā)布和邀請采訪等公眾易于接收的形式公開;對有變動和新政策、規(guī)定等,可以定期用專欄、專版的形式在媒體上刊登,提高公開效應。三是依托電子平臺�?h級以上(含縣級)稅務機關都應建立專門的互聯(lián)網站,配置專人負責,全力開發(fā)網站的各項服務功能,實現納稅人網上信息查詢和與稅務機關的網上對話。還可利用電子觸摸屏、戶內戶外電子顯示屏、手機短信等進行公開。真正做到稅務工作透明度不斷增強,與納稅人的溝通更加暢通,稅收執(zhí)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規(guī)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等得到切實保障。
(四)統(tǒng)一標準,加強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規(guī)范性
建議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統(tǒng)一的稅務公開工作標準,包括:內容上,凡本級稅務機關制定出臺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和負責的工作信息,應有本級機關負責對外公開,只要涉及到有稅務方面的多部門的公開信息也應由相應級次的稅務機關負責。形式上,凡國家稅務總局出臺和涉及到法律、法規(guī)的應在《中國稅務報》和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公開;省級稅務機關出臺的規(guī)定和工作信息應在省稅務公報和省局網站上公開;市級以下的除應在本級《稅務公告》和網站上公開外,還可根據信息的要求和涉及的對象,選擇其它多種形式。這樣每一級有每一級的公開標準和職責,既便于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及時了解和掌握信息,又可解決運行中的缺位和錯位問題。
(五)健全機制,促進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長效性
一是要完善立稅務系統(tǒng)政務公開工作組織機構。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國家稅務總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成立專門組織機構,制定稅務系統(tǒng)政務公開的基本規(guī)程和監(jiān)督激勵機制等,指導全國稅務系統(tǒng)政務公開工作,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的運行。第二,省級稅務機關應由國、地稅兩家聯(lián)合成立稅務公開工作領導組來協(xié)調本省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制定出能夠很好銜接的各項配套制度,保證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落在實處。第三,市級稅務機關應由監(jiān)察部門牽頭負責稅務公開的組織協(xié)調、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工作,各科室負責本部門公開信息的提供,法規(guī)部門負責審核把關,信息部門負責內、外網的維護、發(fā)布和更新。第四,基層一線的稅務機關,應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和規(guī)定,指定專人實施本級的稅務公開。二是要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主要包括:(1)審核制度。所有公開的內容須經過事前審核,準確把握公開的范圍。(2)公示制度。各級稅務機關在決定和辦理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在正式決定或辦理之前將初步方案公布于眾,充分聽取意見后,再予以正式實施。(3)評議制度。定期開展民主評議活動,不斷提高稅務公開工作水平。(4)考核和追究制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各級、各部門和干部的目標管理和崗位責任中,嚴格考核兌現。并將政務公開工作應承擔的責任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確保稅務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長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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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當前基層地稅部門政務公開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及對策
當前基層地稅部門
政務公開工作面臨的主要困難及對策
周保衛(wèi)
在新形勢下,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的行政執(zhí)法部門,大力推行政務公開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礎,是深化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更是加強廉正建設的有力舉措。下面,本文就如何推進基層地稅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打造透明、高效、文明的地稅新形象,談一點膚淺的看法,僅供參考。
一、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來,嘉魚縣地稅局把“打造陽光地稅,推進政務公開”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政風建設,促進依法行政,密切征納關系的重要措施緊抓不放,務實創(chuàng)新,努力使政務公開成為提升地稅工作水平、展示地稅形象、推動地稅工作科學發(fā)展的動力源,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一)工作思路較為清晰。通過積極貫徹落實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及中央、省、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解放思想、科學發(fā)展的理念,形成了清晰統(tǒng)一的工作思路,較好地將工作目標進行了科學的定位,并將政務公開列入年度的綜合管理考核范圍。同時。按照“總體規(guī)劃、分步實施、滾動發(fā)展”的策略,確立了“全面支撐地稅業(yè)務、大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監(jiān)控權力運行、提高管理透明度;促進政府信息資源共享,服務社會和納稅人”的政務公開目標,對政務公開考核范圍、比重、責任、結果均逐一作了明確,形成了齊抓共管、整體聯(lián)動的工作格局。
(二)公開氛圍較為濃厚。在具體工作中,通過積極宣傳
發(fā)動,組織業(yè)務培訓,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等主流媒體平臺等公開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進行了服務經濟、服務納稅人、服務基層的宣傳造勢,給社會和公眾一種耳目一新的感覺,形成了政務公開工作共識,讓政務公開工作深入人心,營造了濃厚的公開氛圍。
(三)公開內容較為豐富。對外,通過辦稅服務大廳這一場所,嚴格堅持以群眾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監(jiān)督為政務公開原則,最大限度地將一些國家最新的稅收法規(guī)、崗位職責、辦稅程序、收費標準、納稅定額、違章處罰、服務標準、辦稅時限、工作紀律、權利義務、欠繳稅費(基金)、涉稅案件查處、減免稅審批、社會監(jiān)督等其他必須公開的事項向社會和納稅人進行了對外公開。對內,涉及到財務管理及大宗物品采購、基本建設管理、其他與干部職工利益密切相關及干部職工普遍關心的事項也相應做到了及時公開。
(四)形式載體相對多樣。通過面向社會和納稅人,在政務公開形式和載體上不斷更新,對外,設立了政務公開欄,設置了電子顯示屏和觸摸屏,印發(fā)了稅收宣傳資料。還利用網絡技術公布地稅機關網站地址、公開咨詢服務熱線、舉報電話號碼、群眾舉報信箱;對系統(tǒng)內部采取了電子公文、發(fā)布最新通知或最新消息等、書面材料、內部網站公示、會議紀要、會議通報、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等公開形式。
(五)公開力度相對較大。當前,在政務公開過程中,凡是與群眾和納稅人利益相關的敏感事項均做到了及時公開。特別是在行政審批方面,嚴格按減免稅審批程序執(zhí)行了減免稅政策、要求和標準,及時將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企業(yè)、個體經營
戶的名稱、基本情況、減免稅額在各辦稅服務廳的醒目位置定期公布;一些按稅務行政處罰的程序處理稅收的違法違規(guī)案件,也提前一個月將被查企業(yè)名單向社會進行了公示,等等。
(六)技術支撐相對較高。一方面,通過加大硬件建設的投入力度,相繼淘汰了一大批落后的信息化裝備,初步實現了微機和信息化設備更新?lián)Q代。另一方面,注重信息人才、軟件建設的引入,建立了具有“網上辦公”和“網上辦稅”兩大功能的“給力”系統(tǒng),統(tǒng)一了電子政務平臺,初步形成了地稅與工商、國稅、房產、土地、人社、財政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在人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部門之間實行了聯(lián)網操作,推進了信息公開共享等等,形成了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的體系。
二、面臨主要困難
目前,地稅系統(tǒng)政務公開工作盡管呈現出了可喜的發(fā)展勢頭,但縱觀政務公開工作全過程,也面臨著一些突出的問題和矛盾急需解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政務公開作為行政行為的延續(xù),部分領導干部及職工對政務公開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對有關文件不學習,不了解、不熟悉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認為政務沒有什么需要公開,公開的范圍和內容不好確定,尤其是基層地稅部門認為行政上垂直管理,業(yè)務上依法辦事,工作職能單一,只要帶好隊伍,完成任務就行了,公開不公開無所謂,導致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效果不好。
(二)公開內容不夠全面。稅收執(zhí)法權和行政管理權是“兩權”監(jiān)督的重點,也是廣大納稅人和干部職工關心的熱點和焦點,更是基層地稅系統(tǒng)政務公開的重點。但有的單位和部門對政務公開有所戒備,擔心在單位內外引發(fā)新的矛盾和問題,擔
心削弱領導班子權威和領導威望,害怕暴露征納矛盾和問題。特別是以下內容公開有難度:領導班子決策重大事項的公開;領導干部自身思想作風建設、執(zhí)行廉政準則和召開民主生活會情況的公開;選拔任用干部情況的公開;人財物管理及公務消費等情況公開。往往從穩(wěn)定和安定團結上考慮,政務公開有時“避重就輕”、“蜻蜓點水”,存在走形式、走過場的現象。
(三)公開形式比較單一。就目前來看,基層地稅系統(tǒng)政務公開主要是對外即納稅人公開和對內即職工公開。稅收核定、征納、減免、退稅等是納稅人最為普遍關心的核心問題,通過公開使廣大納稅人和群眾對地方稅收有更多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更加體現稅收公平合理的原則,而大多數地稅機關對上述內容只在辦稅大廳公示和內部流轉,更沒有在納稅人密集地和互聯(lián)網(類似“中國嘉魚網”、“嘉魚熱線”)上發(fā)布相關信息,缺乏應有的監(jiān)督制約;職工的權責利尤其是福利待遇、公務員考評、干部的選拔任用大多是事后公示而對其過程往往一代而過,最終成了干部反映的焦點。
(四)公開機制不夠健全。政務公開必須配備必要的協(xié)調和辦事機構,對政務公開的形式、內容、效果等全面負責。在基層地稅系統(tǒng)內,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牽頭單位辦公室或監(jiān)察考評科,除對各項內容進行保密性審查外,對內容的真實性審查無從下手,難以獨立承擔審核的重任,導致公開的內容缺乏全面性、真實性、針對性、實效性,透明度不高;公開的內容缺少干部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等實質性內容;公開的程序不嚴格,隨意性大。
(五)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地稅系統(tǒng)屬于垂直管理部門,業(yè)務上主要是執(zhí)行國家稅收政策、法規(guī)及上級的相關規(guī)定,受
上級主管局和當地政府雙重領導,具有一定的行業(yè)特點。特別是內部行政管理,與地方上其他部門比,可能特殊性更大。地方政府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一般要求對非涉密信息“普遍予以公開”。這樣,導致基層地稅機關在具體工作中出現兩種困惑:一是將上級機關已經公開,隨時可以查閱的資料再公開一次,造成重復勞動,浪費資源;二是原來定位于本系統(tǒng)范圍內公開的內容必須對社會公開,如福利獎金發(fā)放等,這些信息的公開,短時間內可能引起公眾誤會,對地稅工作造成被動。
(六)公開的效果不夠明顯�?h級地稅部門是納稅人和系統(tǒng)干部反映最集中、矛盾最突出的基層單位,矛盾在基層反映、最終也要在基層得到解決。就目前情況看,由于在政務公開中只注重公開的形式和內容,而對公開所取得的效果和要達到的目的不明確,不能保障政務公開的長效機制。對外公開是否取得廣大納稅人的認可并得到他們的理解支持配合,從而推動稅收政策的落實和征納關系的協(xié)調;通過對外對內的政務公開發(fā)現問題并得以妥善解決,而不是對公開后發(fā)現和反映的問題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依然我行我素,只會使問題越壓越深,矛盾越積越大。不但達不到政務公開的目的,反而使矛盾更加激化,直接影響征納關系和內部穩(wěn)定。
三、主要工作對策
隨著形勢不斷發(fā)展,基層地稅系統(tǒng)進一步深化和規(guī)范政務公開工作,對加強權力的監(jiān)督和制約、切實改進機關作風、推進依法治稅、促進勤政廉政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做好政務公開,推進地稅事業(yè)科學發(fā)展可以從以下方面入手:
(一)牢固樹立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的理念。推進依法行
政、政務公開、服務于納稅人,是依法治國、以德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推行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加強政風行風建設、自覺接受納稅人監(jiān)督及取得社會各界對稅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依法行政、政務公開、服務納稅人是相互相成、相互依存的關系,政務公開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因此,要始終堅持在服務中執(zhí)法、在執(zhí)法中服務、在服務中公開、在公開中服務的理念。從根本上認識到通過政務公開對加強公正執(zhí)法、推進事務管理的作用和意義,要敢于發(fā)現自身的缺陷、敢于讓納稅人和廣大職工挑剔自身的不足,讓各項工作置于陽光監(jiān)督之下,努力打造“陽光地稅”,促進和諧發(fā)展。
(二)建立政務公開監(jiān)督、考評機制。做好政務公開工作關鍵在領導,要把政務公開工作做為落實“兩權”監(jiān)督的重中之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具體由相關單位組織、協(xié)調、實施,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強化內外監(jiān)督,在設立舉報箱和意見箱的同時,發(fā)揮聘請的社會監(jiān)督員作用,請社會各界對地稅部門“文明執(zhí)法、廉潔辦稅”進行監(jiān)督和投訴,引導納稅人依法維權;制訂政務公開考核制度,明確落實具體事物責任人和管理考核責任人,對制訂的公開內容、程序、形式等應公開而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的,按考核制度追究責任,杜絕推諉扯皮、弄虛作假和走過場現象發(fā)生。
(三)搭建信息平臺,拓展公開渠道。隨著信息化時代的高速發(fā)展,要借助信息網絡技術這一平臺,對內,積極推進稅“誤”公開,每月及時對稅費核心征管信息系統(tǒng)產生的錯誤信息,在局域網上公布一次,切實增強干部的創(chuàng)先爭優(yōu)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提升稅收執(zhí)法規(guī)范化水平。對外,在互聯(lián)網上
搭建信息溝通平臺,尤其是在局部網絡(類似“中國嘉魚網”、“嘉魚熱線”)上開辟政務公開專欄,設立部門職能、稅收政策、納稅人信息、稅收核定、政策減免、行風建設、局長信箱、網上舉報、意見建議等欄目。還可以通過手機這一便捷的通訊工具,設立短信子平臺,主要用于發(fā)布信息量比較小的,日常性的通知、納稅提醒、稅法速遞等信息,分期把地稅機關近期的工作動態(tài)、工作要求、稅法宣傳、政策解讀等納稅人關注的內容發(fā)送到納稅人手機上,免費享受地稅機關提供的各種涉稅資訊,打造“掌上地稅”。
(四)突出政務公開重點,真正讓群眾滿意�!皩ν夤_辦稅、對內公開辦事”是政務公開的整體思路,通過對外公開與對內公開相結合,既方便群眾辦事,又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的知情權,有力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鶎拥囟愊到y(tǒng)政務公開的重點應抓住以下幾點:
一是推進個體稅收公開,杜絕“人情稅”、“關系稅”。各種主客觀原因決定在管理個體稅收核定上難以做到一碗水端平,如何使各類納稅人在一個公平的環(huán)境里平等競爭,只有公開納稅人的納稅狀況,接受群眾監(jiān)督,也可以有效地避免“人情稅”。通過對個體戶是否達到起征點、稅收核定額度、停歇業(yè)是否真實、系統(tǒng)干部家屬或親戚繳稅情況等進行全面公開,使納稅人互相監(jiān)督,達到以公開促公正的目的。
二是推進辦稅評價公開,防范“涉稅風險”。當前,基層地稅部門要建立納稅評估、納稅人辦稅質量評價制度,最大限度地幫助納稅人減少和防范涉稅風險,推進依法治稅,促進征納和諧。一方面,要通過強化納稅評估工作,以營業(yè)稅、企業(yè)所得稅等地方稅種評估試點為重點,制定出臺管理辦法和工作
規(guī)程,強化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源監(jiān)控和稅務稽查之間的互動,加強信息比對,拓寬第三方信息獲取渠道,找準征管薄弱環(huán)節(jié),共同發(fā)揮監(jiān)控作用,掌握異常稅收變動情況,督促稅收管理員正確行使職權,讓納稅人客觀評價稅收管理員履職情況。另一方面,要通過對納稅人辦稅質量定期進行評價,讓納稅人了解其辦稅質量,發(fā)現存在問題,及時改正錯誤,督促辦稅人員提高辦稅質量。以評價促進納稅人規(guī)范財務核算,以評價促進納稅人申報信息準確,以評價促進辦稅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切實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提升辦稅水平。
三是推進人事管理公開,避免“閑言碎語”。人事工作比較敏感,稍有不慎就會招來閑話,影響干群關系,降低領導班子威信。因此在干部選拔任用、評先表優(yōu)、推薦典型、干部工資晉級、復退軍人安置、落實上級關于職工待遇政策等方面要堅決按政策和程序辦事,公開一切程序、過程和結果,最大限度地打消干部職工的疑慮。
四是推進財務管理公開,杜絕“暗箱操作”。財務工作涉及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也是職工最關心的敏感話題。因此,要根據財務工作自身特點,結合工作要求,對系統(tǒng)年度經費預決算、職工福利待遇、機關和基層公用經費等情況通過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范圍予以公開。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對大額經費的開支審批和大宗物品采購堅持“集體議事、集中決策”;在招待費管理上,原則上一律在內部食堂就餐,制訂定額標準,細化招待對象,通過按月公布招待費用讓干部知曉招待的對象及標準,杜絕不廉行為。通過網絡平臺對車輛的使用、出勤、加油及維修情況進行全面公開,最大限度降低稅務行政成本。
(五)糾建并舉,建立政務公開的長效機制。政務公開工作必須常抓不懈,要抓住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和焦點問題,通過個體核定征收公開、涉稅舉報互通等情況公開、反饋,對存在的問題要敢于面對事實,敢于糾正錯誤,對不合理的定稅進行調整、假停歇業(yè)進行處罰、偷稅進行打擊,化解征納雙方矛盾,排除不穩(wěn)定因素;把政務公開與改進工作作風結合起來,通過政務公開促進作風轉變,有效地杜絕干部的賭博風、內部說情風,“人情稅、關系稅”得到遏制,干部的節(jié)儉意識得到增強,公務成本得以降低,使“公開得民心、公開出效益”,通過政務公開,增進理解支持和協(xié)調配合,逐步形成一心一意干事業(yè),同心同德謀發(fā)展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嘉魚縣地方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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