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地方稅務局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
新田縣地方稅務局矛盾糾紛排查工作總結一、基本情況今年以來,我局二、主要工作
(一)強化機構建設,明確工作責任
自成立矛盾糾紛受理室以來,與日常接訪、辦信的實際工作相結合,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接訪的副局長為副組長的矛盾糾紛“大調解”領導小組,抽調優(yōu)秀干部專職負責“大調解”的日常工作,并制作了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流程圖、登記表、受理分流指派通知單等相關表冊資料,將流程圖貼板公示于受理室醒目位。同時明確了組長、副組長、成員的工作職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具體工作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工作局面,確保了本單位“大調解”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開展。(二)完善工作機制,規(guī)范運作程序
一是堅持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相結合,認真研究,制定下發(fā)了《縣社會矛盾糾紛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辦法(試行)》,對受理室的主要工作職責、受理分流原則、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時間、地點、辦理回報和歸檔以及工作責任等幾方面作了明確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了矛盾糾紛受理分流工作運作程序。二是建立健全信訪聯(lián)席會議制度、督辦調研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經費保障制度等多項制度,多措并舉,確保社會矛盾糾紛第一時間就地、及時化解。(三)注重源頭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糾紛
始終堅持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時期隨時排查化解制度,通過經常性定期排查,隨時了解、發(fā)現(xiàn)、掌握各種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同時在重大活動期間、敏感時期開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訪動向。一是堅持按月排查矛盾糾紛。每月初對上月來信來訪情況進行分類排查,把排查情況及時反饋到鄉(xiāng)(鎮(zhèn))和部門,對苗頭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或人員落實包案人,限期解決,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處在源頭,化解在初信初訪環(huán)節(jié);二是特殊時期實行排查上報制度。重大活動及“兩會”期間、上海世博會前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信訪矛盾糾紛及信訪突出問題拉網式摸底排查,并在重要時段實行當天排查當天上報、當天信訪當天上報制度,第一時間進行有效穩(wěn)控,確保重大活動社會和諧穩(wěn)定;三是集中交辦,限時化解。上半年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40件,經分類梳理,以師聯(lián)辦發(fā)[]1號、2號文件進行集中交辦,對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決;反映不合理的認真細致做疏導穩(wěn)控工作;涉及多部門、跨地區(qū)、跨行業(yè)的積極協(xié)調解決;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尊重歷史、照顧現(xiàn)實、妥善處理;對訴求不合理但反復纏訪鬧訪的,按相關工作程序移交解決信訪問題聯(lián)合工作組依法處理。同時實行銷案制度,沒有及時化解的列為下一批繼續(xù)交辦,不解決不銷案。(四)整合調解資源,加大調處力度
牢固樹立“穩(wěn)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領導接訪、“大調解”、“聯(lián)合調處”等信訪調處資源,加大調力度,有效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努力打造和諧、平安。一是繼續(xù)堅持每周五開展縣委、政府領導接訪活動,并將接訪(約訪)時間等相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進行長期公布,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為新時期從源頭上調處矛盾糾紛的有力措施。二是在日常接訪、辦信過程中,對符合調解要件的社會矛盾糾紛,按調解原則和工作流程,引導當事人進入調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應的調解工作室,限期調處。三是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訪案件中,認真分類、梳理,將群眾合理訴求和非正常上訪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時移送聯(lián)合工作組辦理,同時協(xié)助工作組做好有關工作,促進信訪問題的最終解決。目前已移送聯(lián)合工作組群眾合理訴求信訪案件24件,處理結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訪案件2件。
(五)加強督查督辦,狠抓工作落實
進一步暢通矛盾糾紛受理渠道,重點抓好矛盾糾紛受理、分流、調處和督查幾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對來信來訪反映的糾紛問題詳細登記,進行初步的分類疏理,依據相關法律、政策能現(xiàn)場解決的事項當場予以解決并答復信訪人;對于需要通過鄉(xiāng)(鎮(zhèn))或部門協(xié)調、現(xiàn)場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書面形式分流交辦至鄉(xiāng)(鎮(zhèn))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對于解決難度大,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的重要信訪事項,及時向矛盾調解中心領導匯報,由相關鄉(xiāng)(鎮(zhèn))調解中心或相關調解工作室聯(lián)合研究解決,并告知信訪人。每件分流交辦的信訪事項,適時進行跟蹤督辦,督查結果列入年終考核,今年以來下訪督辦各類重要案件16件次,確保了上級下轉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排除和調處。同時,對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建立了工作臺賬,辦結的糾紛問題及時進行了整理歸檔。
(六)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責任追究
經常召開例會,組織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新近出臺、下發(fā)的相關法規(guī)、政策、文件精神及業(yè)務技能,并結合科學發(fā)展觀學習實踐活動,不斷為工作人員充電,著力提高調處隊伍的理論素養(yǎng)、政策水平、業(yè)務素質和調解工作技能。以來,共召開會議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開展學習交流活動21次,一批重要糾紛案件得到妥善處理,同時工作人員的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交流,進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同時,工作中實行責任查究,對未按規(guī)定登記、受理、分流造成嚴重后果的;推諉、敷衍、拖延受理事項辦理的;事實清楚,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其他有關規(guī)定的投訴請求未予支持的;在處理受理事項過程中,作風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嚴重影響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行政問責,確保每一件矛盾糾紛問題得到及時受理、分流、辦理,取得高質量、高效率的辦理結果。自矛盾糾紛受理室成立以來沒有出現(xiàn)以上違規(guī)行為。
(七)加強信息工作,努力構建信訪信息網絡
堅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及時向縣信訪局報送信訪工作信息,縣信訪局積極向市信訪局、縣委辦、政法委、縣政府辦報送工作信息及調研報告等,充分發(fā)揮信訪信息員作用,全縣信訪信息網絡初步形成。今年以來按規(guī)定已向以上單位報送信息40余篇,被采用8篇,其中被曲靖日報采用1篇、被市局采用5篇。此外,國家重大活動和敏感時期實行信訪動態(tài)信息每日“零”報告制度,切實做到各類信訪信息心中有數(shù)。
如哈巴河縣地稅局設立了稅收管理員下戶工作日志,實行了納稅人與管理員“雙簽制”,充分發(fā)揮了稅源管理和日常檢查的作用;福海縣地稅局實行“工作底稿”制度,稅收管理員要將每天的工作情況詳細記錄在《工作底稿本》上,做到“崗前有計劃,崗中有記錄,崗后有結果”。
擴展閱讀:縣地稅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報告上傳
***地稅局
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報告
縣政法委:
***地稅局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五蓮地稅事業(yè)健康協(xié)調發(fā)
展,積極響應縣委提出的關于平安建設的一系列號召,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和“兩手抓,兩手硬”的方針,把組織稅收收入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斷提高群防群治意識,完善制度,落實防范措施,實現(xiàn)了“刑事發(fā)案率”和上訪案件為零“的工作目標,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的超常規(guī)跨越式發(fā)展。
一、加強領導
縣地稅局始終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來抓,多次召開會議強調社會穩(wěn)定工作,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wěn)定工作的首要任務。并將此納入縣局目標管理考核中,規(guī)定各單位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成立了以***副局長任組長,***主任為副組長、辦公室主任***、主任***、等同志為成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在各分局(所)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形成內外合力,營造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機制
縣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新的形式和任務,
制定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計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專題會議,研究部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任務,聽取工作匯報,分析矛盾糾紛趨勢和形式,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工作中,“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縣局與各單位簽訂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責任書,形成了一級對一級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好局面。
三、強化教育
為提高干部職工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意識,首先抓好了經常性教育,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做到五個必講:一是每逢節(jié)假日必講,二是每逢非常時期必講,三是每逢職工大會必講,四是每逢綜治工作重點轉移必講,五是發(fā)現(xiàn)綜治工作不良苗頭必講,真正做到了警鐘常鳴、未雨綢繆。
四、精心組織
在具體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縣局認真排查,全面分析,依法治理,鈍化矛盾。
(一)完善工作制度。縣局將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形成制度,健全機制,常抓不懈。工作中,每周對各征管轄區(qū)內的矛盾糾紛進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時掌握矛盾糾紛的總體情況,尤其對可能引發(fā)重大治安和群體性事件的苗頭給予高度警惕,并將排查和梳理出的情況及時上報縣局主要領導。
(二)積極開展糾紛調處。緊緊圍繞組織收入這個中心,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針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主要問題,深入
到納稅人中,密切關注地方教育附加稅率調整、稅收優(yōu)惠政策落實、營業(yè)稅稅收起征點調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提高等稅收政策出臺后可能會產生的社會矛盾,使納稅人認識到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的背景和調控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
(三)實地進行調查研究。為了掌握具體的矛盾糾紛情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工作中堅持“五個明確”,即矛盾糾紛主要情況及產生原因明確、涉及人數(shù)明確、調處部門明確、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明確、處理辦法及具體措施明確,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今年8月份,***宿舍樓某住戶鄰里之間發(fā)生矛盾,影響了其他住戶的生活,群眾反映較大,意見也較多。經過我們認真分析,走訪群眾,了解原因所在,專門抽調兩名德高望重的老干部專門開展糾紛調處,積極做好解釋工作,及時的化解了矛盾,效果明顯,目前這兩戶住戶關系和睦,職工宿舍區(qū)營造成為一個環(huán)境優(yōu)美、秩序良好、管理規(guī)范、安全舒適的居住和生活環(huán)境,干部職工都非常滿意。
***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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