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佛教協會三屆理事會工作報告
紹興市佛教協會三屆理事會工作報告
紹興市佛教協會三屆理事會工作報告
紹興市佛教協會五年來的工作回顧
紹興市佛教協會第三次代表會議自201*年10月召開以來,歷經了五個春夏秋冬。五年來,在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民宗局的領導下,在省佛教協會的指導下,理事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走愛國愛教、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著力于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四眾弟子整體素質;著力于認真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實維護佛教界的合法權益;著力于弘揚人間佛教思想,積極為和諧社會建設發(fā)揮獨特的作用,在促進紹興的經濟和社會事業(yè)建設,推進我市各項佛教事業(yè)的發(fā)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一)加強自身建設,四眾弟子的綜合素質有所提高。
堅持高舉愛國愛教的旗幟,團結與匯聚廣大信眾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投身于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偉大事業(yè)。
一是加強思想建設,努力提高四眾弟子的政治素質。五年來,市佛教協會始終把抓好政治時事和政策法規(guī)的學習教育,作為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每逢中央和上級黨委召開重要會議或作出重要決議,本會及時組織學習貫徹會議精神,領會其重要意義,做維護穩(wěn)定和增強團結的促進者,努力發(fā)揮佛教界在愛國統(tǒng)一戰(zhàn)線中的積極作用。
學習政治時事,堅定政治信念。201*年10月,中共十六屆六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稕Q定》指出要發(fā)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作用,這是對宗教界的信任、鼓舞和鞭策。本會積極響應黨中央的號召,弘揚“人間佛教”積極進取的思想,在全市佛教界開展了對《決定》的學習教育活動,并結合201*年4月在浙江舉行的首屆世界佛教論壇確立“和諧社會,從心開始”的主題思想,以《決定》精神和《普陀山宣言》為共識,明確了佛教界在創(chuàng)建和諧社會中的責任和使命。
201*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發(fā)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中的積極作用”。本會首先認真組織了市直各場所負責人學習“十七大”精神,并召開三屆三次常務理事(擴大)會議,邀請各縣(市、區(qū))佛協的理事參加,請市民宗局領導講解“十七大”精神和胡總書記在中央宗教工作學習會上的講話精神。會議形成決議,強調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要作為各級佛教協會今后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
五年來,市佛教協會在各種學習教育活動中,特別注重結合我會實際,通過適時組織舉辦各種座談會、讀書會、學習會,認真學習宣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提高辨別政治是非的能力,堅決維護祖國統(tǒng)一、民族團結,堅決反對達賴集團和新疆少數分裂分子打著民族、宗教的旗號,行分裂祖國之實的行徑,堅定了愛國愛教的信念。
學習政策法規(guī),增強法制意識。自201*年以來,國務院、國家宗教局和浙江省人大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宗教法規(guī)。特別是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頒布實施后,本會認真組織學習執(zhí)行,并參與修訂了《浙江省宗教事務條例》,開展了一系列學習教育活動。
201*年初,市佛協召開會長(擴大)會議,重點學習新實施的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研究部署了貫徹落實工作。本會召開常務理事會議,邀請市民宗局領導作學習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的輔導報告,加深理解《條例》內容,提高學習貫徹《條例》的自覺性,進一步推動各地佛教協會學習貫徹《條例》工作。本會并與寧波、舟山市佛協多次聯系協商,將學習貫徹執(zhí)行《條例》作為201*年三地市佛協聯誼會議的中心內容,在會上分別對學習貫徹《條例》工作進行交流和討論。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務條例》,本會在201*年積極部署開展“堅持正信,弘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tǒng)”的專題系列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廣大僧眾依法開展教務工作的
意識。國家宗教局《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出臺后,本會制定了《僧人身份認定辦法》和《教職人員備案辦法》等試行稿,并召開常務理事會,將試行稿印發(fā)各縣(市、區(qū))佛協征求意見。
201*年以來,市佛教協會重點抓好各縣(市、區(qū))佛協和市直各寺庵管理小組以上成員對兩個《條例》的學習貫徹工作,嚴格按《條例》要求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提高執(zhí)行《條例》的思想認識和自覺性。
二是加強組織建設,努力造就一支適應新世紀發(fā)展要求的僧眾隊伍。根據201*年紹興市已登記的宗教場所統(tǒng)計,全市共有佛教場所238處,其中寺庵98處,固定處所140處,分別比201*年增加43處和42處;登記在冊的僧尼從201*年的337人增加到564人,五年增加227人。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會上強調,做一個合格的宗教教職人員,必須“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本會按照胡總書記提出的三條標準,堅持以信仰建設為核心,以道風建設為根本,以人才建設為關鍵,以教制建設為基礎,以組織建設為保證,固本強身,正本清源,抓好僧眾隊伍建設。
1、加強各級佛教協會班子建設。五年來,全市各地十分重視抓好佛教協會班子建設。201*年,新昌縣佛教協會正式成立,上虞市順利完成佛教協會換屆工作;201*年和201*年,紹興縣、嵊州市佛教協會相繼召開第四次代表會議。各地通過換屆,把一些年輕優(yōu)秀的愛國愛教人士充實到佛協領導班子,加強了佛教協會的領導力量。為抓好市佛教協會的換屆工作,從今年上半年開始,本會在市民宗局的全力支持和領導下,認真做好第四次代表會議代表和新一屆佛協理事班子的推薦工作,通過換屆,把道風正、威望高、管理強、年紀輕的僧人充實到佛協領導班子中來,使市佛教協會能真正成為團結、帶領全市佛教信眾的核心,成為聯系黨和政府的橋梁和紐帶。
2、加強各佛教場所管理組織建設。佛教場所的狀況集中反映了佛教的面貌,關系到佛教的形象和健康發(fā)展。而佛教場所建設的好壞,關鍵在班子。為解決目前大多數佛教場所管理組織成員不齊、班子老化的突出問題,市佛教協會以市直寺庵管理班子建設為重點,五年來,先后調整充實了永福庵、寶積禪寺、天助庵、戒珠寺、圓通禪寺、法印寺、白云庵、見龍寺等寺庵管理班子,使這些寺庵當家老齡化的問題有所緩和。堅持端正道風,要從班子抓起。五年來,本會采取舉辦各類培訓班和以會代訓的方式,對場所管理骨干進行道風教育,提高我市教職人員的道德修養(yǎng)。從201*年初開始,本會和各地佛教協會積極籌備開展了“堅持正信正道,弘揚優(yōu)良傳統(tǒng)”專題教育活動,使寺庵的管理工作進一步規(guī)范化。
3、加強教職隊伍建設。要弘揚佛教正法,必須抓好僧眾隊伍;抓好僧眾隊伍,必須堅持持戒修持。201*年以來,本會和各地佛教協會先后組織推薦50多名沙彌和沙彌尼到江蘇寶華山隆昌寺、浙江奉化雪竇寺等地傳授三壇大戒。堅持采取“送出去培訓,請進來輔導”等形式,努力提高我市僧眾的佛學造詣。近年來,本會凈芳副會長作為浙江省宗教界中青年骨干赴北京參加由國家宗教局舉辦的全國漢傳佛教中青年骨干培訓班。今年,我市首次輸送一名年輕法師赴新加坡佛學院研讀佛學碩士。通過參與組織紹興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訓班,多次組織場所管理小組成員集中學習國家宗教局葉小文局長《高舉以戒為師旗幟》等有關文章,請一些佛學水平較高的法師講經說法,提高了僧眾的佛學知識和水平。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努力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五年來,本會始終把制度建設放在重要位置。從201*年3月開始,市佛教協會根據三屆四次理事(擴大)會議通過的《關于貫徹實施紹興市寺庵財務管理制度的決定》,首先對市區(qū)各活動場所的財務情況進行了認真檢查。從市區(qū)開放場所貫徹執(zhí)行的情況看,財務管理工作有了較大的改進和提高。本會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精神,在市民宗局領導親自帶領下,到各縣(市、區(qū))佛協和下屬寺庵,進行了財務制度貫徹實施情況的檢查,并在全市范圍開展檢查交流工作。通過檢查交流,發(fā)現了不少存在的問題,引起了多數寺庵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總結了一些好的管理經驗。通過各級佛教協會大量工作,寺庵財務實行規(guī)范管理工作正在逐步推進。
在市佛教協會機關自身建設和內部管理上,本會堅持每月一次的辦公會議制度,定期部署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堅持會長、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制度,堅持重大問題經過集體討論和民主協商,然后作出決定,努力促使內部管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
(二)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各項教務工作日趨規(guī)范。
一是促進寺院建設。近幾年,隨著我市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在各級政府部門的關心和支持下,全市佛教寺院建設出現了一個較快的發(fā)展勢頭。
201*年,市佛教協會認真貫徹兩個《條例》,配合市民宗局對全市佛教場所開展了調查審核工作,重新確定了兩類佛教活動場所。五年來,市區(qū)長慶寺、龍華寺先后完成修復工程,并對外開放,龍華寺藏經樓二期工程已動工興建;爐峰禪寺先后完成三期工程建設,使該寺建筑布局更加完善;法印寺萬佛塔建設工程已于201*年上半年開工,屆時會稽山將又添一景。在這些寺庵的建設過程中,市佛教協會一直十分關注,幫助寺庵修訂規(guī)劃、搞好建設。
近五年,新昌大佛寺在當地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棲光凈院于201*年10月建成并舉行開光法會,新昌南巖寺大雄寶殿建成;紹興縣總投資8000萬元的安康寺復建工程現已基本竣工,整個寺院布局規(guī)范、殿宇莊嚴,預定于今年11月1日舉行開光法會,建成后將成為近期我市又一處初具規(guī)模的佛教場所。紹興縣投資數千萬元以上的平陽寺、大香林寂靜寺、石佛寺等重點擴建工程都已相繼動工。其他各縣(市、區(qū))也分別對一些佛教活動場所進行了擴建和修建。
為弘揚佛教文化,近年來,我市爐峰禪寺、新昌大佛寺棲光禪院、紹興龍華寺等寺院都相繼開設佛教網站,作為對外宣傳的陣地、信息交流的平臺,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樹典型,樹形象,堅持弘揚正信的佛教,發(fā)揮了應有的作用。
二是開展創(chuàng)建活動。五年來,市佛教協會以創(chuàng)建和諧宗教活動場所為平臺,完善寺院管理制度為抓手,努力促進我市寺院管理和宗教活動的法制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
從201*年開始,市民宗局在全省率先開展“創(chuàng)建和諧宗教場所”活動。對此,本會專門組織市直場所管理小組成員進行學習貫徹,要求各場所對照和諧場所考核辦法提出的條件要求,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兩年多來,全市佛教寺庵不斷完善制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使創(chuàng)建活動不斷深入。今年5月,在市民宗局召開的全市深化“和諧宗教活動場所”創(chuàng)建工作會議上,爐峰禪寺、新昌大佛寺等28處佛教寺庵被評為201*年度市級“和諧宗教活動場所”,在全市受表彰的47處宗教場所中占60%,這標志著我市佛教寺庵的創(chuàng)建工作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201*年,國家宗教局決定在全國宗教界開展“創(chuàng)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本會積極響應國家宗教局、中國佛教協會的號召和省佛教協會的倡議,積極行動起來,不斷把創(chuàng)建“和諧寺院”活動推向深入。今年上半年,本會和各縣(市、區(qū))佛教協會以爭創(chuàng)省級“和諧寺院”為目標,分別建立了創(chuàng)建活動領導小組,確定了重點寺院,制訂了具體實施方案。
三是維護合法權益。長期以來,宗教房產作為文化大革命留下的一個遺留問題,始終困擾著我們,這個問題不解決,佛教界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維護。近幾年,本會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宗教房產政策,對佛教界反映強烈的問題,一方面通過佛教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這一渠道積極反映要求,呼吁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視。另一方面,通過到市建設局、有關房管所檔案室查找拆遷安置材料,對市區(qū)佛教房產進行了全面清理。在市民宗局領導的關心下,經與建設局和房管處的多次協商,就房產拆遷補償安置糾紛和占用房產建立租賃關系問題,初步達成了統(tǒng)一解決的處理意見,使歷史遺留的的房產問題大部分得到妥善處理。
為維護佛教界自身的合法權益,佛教界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通過提交議案和提案,妥善解決了爐峰禪寺的門票等影響佛教界權益的問題,較好地發(fā)揮了參政議政的作用。
四是增強服務意識。由于歷史的原因,目前市區(qū)大部分寺庵建筑陳舊,一些僧尼年老體弱。為照顧好這些寺庵僧尼,本會在每年的中秋節(jié)、春節(jié)都對市區(qū)各場所、大德居士和老師太進行慰問。
201*年11月和201*年10月,我市佛教界兩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輩,市佛教協會會長、新昌大佛寺方丈悟道大和尚和市佛教協會中根名譽會長相繼圓寂,這是紹興佛教界的一個巨大損失。本會和新昌縣積極參與在岱山舉行的悟道大和尚治喪活動;為中根名譽會長在爐峰禪寺報恩堂設立靈堂,供廣大信眾憑吊,整個治喪活動按照佛教儀律,辦得隆重、節(jié)儉。幾年來,每逢一些寺庵的出家老年僧尼生老病死,
本會都盡力安排慰問或做好善后工作。通過這些工作,增進了佛教協會與寺庵之間的感情,為佛教四眾弟子提供創(chuàng)造了溫馨和睦的環(huán)境。
201*年,本會全力以赴協助爐峰禪寺做好凈芳法師榮膺方丈升座典禮、爐峰禪寺開放十五周年慶典及天王殿全堂佛像開光法會工作,諸多省、市領導和諸山長老蒞臨法會,海內外各大德檀越、四眾弟子五千人參加了慶典法會。整個慶典活動有序,如法如儀,圓滿成功,向外展示了紹興佛教界的發(fā)展成就和精神面貌。
本會努力加強與各縣(市、區(qū))佛教協會和寺庵的聯系聯絡工作,及時將上級佛教協會和市民宗局的有關決定、通知、重大事情通報給各縣(市、區(qū))佛教協會,將佛教界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盡可能使問題得到妥善的解決。五年來,本會通過召開常務理事(擴大)會議、會長(擴大)會議,邀請各縣(市、區(qū))佛教協會會長、秘書長參加,相互之間進行工作交流和經驗探討,起到了互相學習,取長補短的作用,為推動各地協會的工作提供了交流的平臺。各縣佛教協會換屆,以及當地舉行一些重大開光法會和紀念活動等,本會盡力給予工作上的關心和支持,并派出會領導幫助指導、到場祝賀。
五是加強友好交流。五年來,市佛教協會加強了與兄弟宗教團體的聯絡聯誼工作,多次參加各類大型法會和佛教交流活動,在弘揚佛教、發(fā)展友誼、增強合作、宣傳紹興上邁出了新的步伐。
201*年9月,寧波、舟山、紹興三市佛教協會聯誼會第三次會議在我市舉行。本會作為東道主,通過精心準備,確定以學習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為主題,三市佛協分別從堅持佛教“正信正行”,加強僧人隊伍的管理,加強寺院管理,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工作進行了交流和討論。
201*年,在市天主教愛國會換屆期間,本會安排協會領導到會祝賀,并為解決天主教教堂大修和缺少設備進行經費資助,增進了市級宗教團體之間的感情。
201*年1月,應澳大利亞明月居士林和新西蘭懷特摩大區(qū)政府的邀請,以本會凈芳副會長為團長的紹興市佛教友好訪問團一行10人赴澳大利亞、新西蘭訪問,這是我市首次走出國門的佛教訪問團。通過訪問,一方面了解了漢傳佛教在世界上的影響力,促進了交往;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紹興佛教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展示了形象。今年8月,爐峰禪寺凈芳大和尚率10余名歸依弟子再次跨出國門赴印度朝圣。為了增進海峽兩岸佛教界相互之間的了解,本會應“臺北縣佛教會”的邀請,將于今年10月下旬由傳實、印海兩位副會長帶隊,以市民宗局領導為顧問,組成紹興市佛教代表團一行13人,首次組團赴臺灣參觀訪問,以推動紹臺兩地佛教界之間的友好交流,促進兩岸弘法利生事業(yè)的共同發(fā)展。
(三)弘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tǒng),服務社會弘法利生成效明顯。
為了充分發(fā)揚佛教倡導民族和睦、世界和平的精神,五年來,本會每年組織市直佛教界四眾弟子200余人分別在爐峰禪寺、法印寺、龍華寺等一些開放寺院隆重舉行“祈禱世界和平法會”,表達我市佛教界渴望國家安定,人民安樂,社會和諧,世界和平的心愿。近年來,本會和各地佛教協會還分別為印尼蘇門答臘島附近海域發(fā)生強烈地震和巨大海嘯的各國災民、為北京奧運會和祖國60華誕舉行祈福法會,表達我市佛教界衷心祈愿災區(qū)人民消災免難,祈愿百年奧運圓滿成功,“祝福祖國”繁榮昌盛的心愿。
從201*年到201*年,全市佛教界發(fā)揚佛陀積極利他、慈悲濟世精神,關心社會,奉獻愛心,許多寺庵在自身建設任務繁重、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不甘落后,和全市佛教界一起積極參與扶貧濟困、捐資助學、抗災救災、修橋鋪路等慈善活動,據不完全統(tǒng)計,五年累計捐款達173.49萬元。
五年來,全市佛教界先后為印尼附近海嘯受災地區(qū)災民捐款5萬元;響應市委統(tǒng)戰(zhàn)部、市民宗局“為少數民族貧困家庭送溫暖”、為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的號召,捐款3萬元;為桑美臺風受災地區(qū)災民捐款6萬元;爐峰禪寺還為西藏那曲地區(qū)建希望小學工程捐款20萬元;市直寺庵先后三次為新昌縣雙彩覺苑希望小學助建飲水工程捐資18余萬元。
201*年5月12日,在四川汶川縣發(fā)生震驚寰宇的8.0級地震后,全市佛教界以佛陀慈悲心迅速行動,踴躍開展義賑救災捐款活動,共計募捐善款120.14萬元。其中市直捐款19.95萬元,紹興縣捐款30.75萬元,諸暨市捐款20.26萬元,上虞市捐款25.82萬元,嵊州市捐款8.25萬元,新昌縣捐款9.9
萬元,越城區(qū)捐款5.2萬元。這些弘法利生的善舉,充分發(fā)揚了佛陀倡導“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做一切眾生不請之友”的積極利他精神,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的貢獻。201*年8月,紹興縣佛教協會建立了我市首家慈善基金會。
五年來,所有成績的取得,離不開黨和政府的關心與領導,離不開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更離不開全市佛教界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紹興市佛教協會第三屆理事會向所有關心支持幫助本會的各級領導、各界人士和全體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謝!
回顧過去五年的工作,我市佛教界在自身建設、僧團培養(yǎng)和教務活動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僧人隊伍的培養(yǎng)與佛教事業(yè)的發(fā)展不相適應。寺院發(fā)展速度較快,但僧人培養(yǎng)步子較慢,佛教教育滯后;二是教制建設與寺院建設不相適應。硬件的投入建設比較關注,人才培養(yǎng)、制度建設等軟件的重視不夠;三是自身修持與佛事的發(fā)展不相適應。佛事世俗化傾向和子孫廟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影響自身整體素質的提高。此外,協會的功能和作用也有待進一步發(fā)揮。所有這些,需要我們今后進一步的努力。
二、對今后五年市佛教協會工作的建議
紹興市佛教協會三屆理事會在歷屆佛協奠定的良好基礎上,努力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積極探索適應新路子,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寶貴經驗和深刻啟示:
一是必須堅持愛國與愛教的統(tǒng)一,堅定政治方向。愛國愛教是我們的立寺之基,佛教團體要堅持走愛國愛教、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道路,緊緊圍繞國家的大局和當地的中心任務,發(fā)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tǒng),發(fā)揮佛教積極因素,作出佛教應有的貢獻;
二是必須堅持守法與持戒的統(tǒng)一,增強法規(guī)意識。守法持戒是我們的護寺之寶。宗教團體既要維護本教的教義教規(guī),更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依法開展各項教務活動;
三是必須堅持建寺與育人的統(tǒng)一,注重僧人培養(yǎng)。持戒修德是我們的強寺之本。佛教團體要加強僧才培養(yǎng),堅持持戒修持,努力造就一批具有愛國愛教、學修并重、具足正信、較高佛教學識、會管理寺院、能住持佛法、能服務社會的青年僧才隊伍;
四是必須堅持入世與出世的統(tǒng)一,不忘服務社會。社會大眾是我們的興寺之源。佛教資源,取之于社會,用之于社會。佛教團體要積極弘揚人間佛教的思想,以“出世”的精神做好“入世”的事業(yè),努力推進“創(chuàng)建和諧寺院,服務和諧社會”活動。只有這樣,佛教團體和佛教場所才能健康發(fā)展、持續(xù)發(fā)展。
展望未來,今后應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在思想建設方面,要注重學習教育,努力提高四眾弟子的政治素質。黨的“十七大”將“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團結信教群眾為經濟社會發(fā)展作貢獻”這一內容第一次寫入黨章總綱,這既是對宗教工作的肯定和鼓勵,也是對宗教界的更高要求和期望。希望新一屆理事會要努力抓好日常性的政治學習和思想教育,在堅定政治信念和堅持佛教信仰上下功夫,旗幟鮮明地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四眾為宗旨,結合我市佛教實際,不斷探索總結愛國愛教、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方法與經驗,積極發(fā)揮佛教中的積極因素,最大限度地激發(fā)廣大四眾弟子的愛國愛教熱情,匯聚智慧與力量,團結一心,為社會和諧、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祖國統(tǒng)一,世界和平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在組織建設方面,要注重人才培養(yǎng),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僧人隊伍。當前,黨和政府為我們佛教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了一個良好的環(huán)境,廣大信眾也為我們寺院建設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僧才不足已成為影響我市佛教事業(yè)興盛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現在,個別地區(qū),由居士當家的寺庵超過75%。這些居士當家的寺庵,既不符合國家法規(guī)也不符合佛教教規(guī)。我們要通過今后五年的努力,使這一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我市佛教界不僅缺乏僧才,而且僧眾隊伍中青黃不接,人員老化的狀況在不少寺庵尚未得到根本改變,個別僧人信仰不純、意志不堅、道風不正的問題依然存在。因此,要嚴格按照胡總書記提出的三條標準,盡快培養(yǎng)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佛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的僧人隊伍,是全市佛協和寺院面
臨的一項艱巨任務。希望新一屆理事會要堅持自身培養(yǎng)和對外引進相結合,以自身培養(yǎng)為主的方針,重點寺院要成為培養(yǎng)僧才的基地,嚴格選用愛國守法,具足正信,戒行清凈,道風端正,有一定佛學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僧人擔任寺院執(zhí)事,采取多種措施,創(chuàng)造各種條件,加快對中青年僧才培養(yǎng)的步伐。要嚴持戒律、修學弘法,努力創(chuàng)辦在家居士菩薩戒傳授法會,經常開展講經說法等法事活動,積極輸送年輕僧人到佛學院求學深造。要更好地發(fā)揮佛教團體在道風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從純正道風、規(guī)范教制,嚴格管理入手,要求僧尼具足正信,勤修三學,遵守戒規(guī),肅正道風,努力造就一支適應新世紀發(fā)展要求的佛教人才隊伍。
(三)在制度建設方面,要注重持久深入,努力推進創(chuàng)建活動再上新臺階。佛教寺院是四眾弟子修行和弘揚佛法的道場。從明年開始,國家宗教局和浙江省民宗委將首次評選全國和省級“和諧寺觀教堂”,創(chuàng)建“和諧寺院”活動已是當前和今后較長一個時期寺院建設的一項重任務。希望新一屆理事會要以創(chuàng)建活動為平臺,以完善和規(guī)范各項制度為重點,進一步深入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嚴格遵守中國佛教協會制定的《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共住規(guī)約通則》等法規(guī),促進寺院的民主管理有提高,規(guī)范管理有成效,佛教文化有品位,寺院安全有保障,使創(chuàng)建和諧寺院活動再上一個新臺階。市佛教協會要加強對各地佛協的工作指導和聯系,各地佛協要加強對各寺庵創(chuàng)建活動的幫助和指導,監(jiān)督各宗教活動場所健全管理組織,完善規(guī)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規(guī)范宗教活動,使各項創(chuàng)建措施落實到位。對規(guī)范管理沒有達到要求的小寺小庵,要組織力量,逐步幫助改進。我們的目標是,經過幾年的努力,爭取在全國、全省和諧寺院考核評比中,都有紹興寺院的位置。
(四)在服務社會方面,要注重完善規(guī)范,努力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我們要不斷發(fā)揚佛教慈悲濟世精神,努力促使佛教慈善事業(yè)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有條件的地方和寺院要積極進行建立慈善基金的探索,拓寬服務社會、造福人群的形式和途徑,擴大服務對象,豐富服務形式,規(guī)范服務的運作制度,促進社會和諧、宗教和睦,把佛教慈濟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要教育和鼓勵四眾弟子在各自的崗位上誠實勞動,為祖國的繁榮昌盛,為紹興的經濟建設社會發(fā)展作出貢獻。通過服務社會,積極爭取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方面的理解與支持,不斷增強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能力。
市佛教協會在開展各項教務工作的同時,要切實加強與黨、政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聯系,不斷加強佛協機關自身建設,增強服務意識,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辦事效率,努力促進佛協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我們正處在一個充滿生機與變革的時代。新時代呼喚著佛教要有所創(chuàng)新,和諧社會呼喚著佛教要有所作為,弘法利生的共同追求使我們走到了一起,我們的使命光榮而艱巨。讓我們在黨和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繼承歷代高僧大德的宏愿,發(fā)揚佛教的優(yōu)良傳統(tǒng),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開拓進取,齊心協力,為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為促進國家強盛、經濟繁榮、祖國統(tǒng)一、世界和平,努力開創(chuàng)佛教工作的新局面,譜寫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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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佛教協會第五次代表會議文件
陜西省佛教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陜西省佛教協會。英文譯名:THEBUDDHISTASSOCIATIONOFSHAANXIPROVINCE英文縮寫:BASA。
第二條本會是全省佛教徒聯合的愛國團體和教務組織。其宗旨為:協助人民政府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維護佛教界的合法權益;弘揚佛教教義,興辦佛教事業(yè),發(fā)揚佛教優(yōu)良傳統(tǒng),加強佛教自身建設;高舉愛國愛教旗幟,團結全省佛教徒,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開拓創(chuàng)新,與時俱進,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為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祖國統(tǒng)一、維護世界和平作貢獻。
第三條本會任務:(1)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政策的規(guī)定,維護佛教界的合法權益;密切聯系全省佛教徒,深入調查研究,如實反映情況,就落實宗教政策等問題,向上級主管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和意見。(2)加強對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學習,提高佛教徒愛國主義覺悟和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自覺性,做到愛國愛教,遵紀守法。(3)支持全省各地佛教協會開展會務,并對各市、區(qū)、縣佛教協會,在佛教事務上實行指導和檢查。全省各級地方佛教協會、佛教寺院、佛教院校和其它佛教組織有義務貫徹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和決定。(4)督導全省各佛教寺院搞好自身建設和管理,嚴肅清規(guī)戒律,樹立優(yōu)良的道風、學風,開展正常的教務活動,制定寺院管理、教制儀規(guī)等規(guī)章制度和具體辦法。指導和督促全省居士,加強團結,協調關系,精進學修,護持三寶,遵紀守法,服務社會。(5)按照中國佛教協會關于教制建設的有關規(guī)定,認定教職人員;審核認定傳戒十師,會同傳戒寺院審查認定受戒人員;對全省佛教寺院住持的任職、退職,進行審核、審批;禮請本省的全國重點佛教寺院及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佛教寺院的住持。(6)興辦佛教教育事業(yè),主辦佛教院校,培養(yǎng)佛教四眾人才,提高佛教界的整體素質;開展佛教文化學術研究,編印流通佛教書刊,保護佛教文物古跡。(7)引導佛教徒在各自崗位上努力工作,興辦符合佛教特點的自養(yǎng)服務事業(yè),支持、參與社會公益事業(yè),造福社會,利益人群。(8)開展同臺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中佛教徒的聯誼工作,增進相互了解,加強團結合作,促進祖國統(tǒng)一和佛教事業(yè)的發(fā)展。(9)發(fā)展同全國佛教界,國際佛教友好組織的交往與合作,促進國內、國外佛教文化交流和世界和平。
第四條本會接受陜西省宗教事務局的依法管理和陜西省民政廳的社會團體登記監(jiān)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會址設在西安大興善寺。
第二章本會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的產生
第六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省代表會議,其職權是:(1)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2)選舉理事、組成理事會;(3)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其他有關的報告;(4)討論和決定本會方針任務和其他重要工作事項;(5)決定終止事宜。
第七條全省代表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八條全省代表會議每屆五年,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須由理事會通過,并報政府主管單位審批。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九條全省代表會議的代表由各市區(qū)佛教協會按本會分配名額協商提名,報本會審核確定。未建立佛協組織的市、區(qū)、縣,由各寺院提名商地方宗教工作部門同意后,報經上級佛協組織,直至本會審核確定。第十條理事會是全省代表會議的執(zhí)行機構,在全省代表會議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會務,對全省代表會議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1)貫徹實施本會章程和全省代表會議確定的方針任務;(2)選舉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3)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禮請名譽會長,根據會長提名,選舉秘書長;(4)增補和罷免常務理事;(5)全省代表會議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理事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zhí)行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依照本會章程和全省代表會議及理事會確定的方針任務領導會務。常務理事會的職權是:(1)執(zhí)行全省代表會議和理事會的決議,決定重大事項;(2)籌備召開全省代表大會和理事會;(3)審議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4)根據秘書長提名,決定副秘書長;(5)審議年度財務結算和預算報告;(6)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四條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常務理事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常務理事會每半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舉行。
第十六條本會設會長一人,名譽會長若干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副會長每屆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本會設秘書長一人,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負責處理日常會務。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本會設副秘書長若干人。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副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第十七條會長為本會法人代表。
第十八條會長行使下列職權:(1)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會務;(2)召集和主持會長會議、會長擴大會議、常務理事會議、理事會議及其他有關會議,討論決定重要會務;(3)督導和檢查全省代表會議、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4)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十九條對佛教事業(yè)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經常務理事會決定可聘為本會名譽理事和顧問。
第二十條本會根據會務工作需要,設置若干個工作部門,由秘書長統(tǒng)一協調管理,處理全省佛教界日常事務。
第二十一條本會根據佛教事業(yè)建設和發(fā)展的需要,設置文化、教育、慈善、服務等事業(yè)機構。
第三章本會資產管理及其使用原則
第二十二條本會的經費來源:(1)政府撥款;(2)地方佛教協會和佛教寺院等上繳的佛教事業(yè)發(fā)展經費;(3)社會捐贈;(4)自養(yǎng)收入。
第二十三條秘書長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財務結算和預算情況。
第二十四條本會執(zhí)行國家財務制度。配備具有合格專業(yè)資質的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接受審計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清交手續(xù)。
第二十五條本會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資產管理制度,本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機關和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七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等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yè)單位職工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全省代表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本會修改的章程在全省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15日內,經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五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本會完成宗旨或其他原因需注銷時,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一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全省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并報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二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用于發(fā)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y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陜西省佛教協會常務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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