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信訪群眾來訪實施方案
遵義縣人民法院領導干部接待來訪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暢通信訪渠道,加大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問題的解決力度,結合群眾上訪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目標
按照公開透明、規(guī)范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原則,深入貫徹落實“三個至上”人民法院工作指導思想,樹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親民便民的良好司法形象,落實“事要解決”的要求,形成院領導帶頭,各部門領導干部參加,直接面對群眾,親自接待來訪,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長效機制。
二、接訪時間及人員
每月的第一個周一為院長接待來訪群眾時間,其余每周一分別由一名院領導輪流接訪,必要時可安排其他審判委員會委員和中層干部一起接訪,由立案庭負責通知接訪領導和負責接訪記錄。
三、接待辦法
1、凡要求院長接待的人員,需首先到立案庭進行登記,
由立案庭根據(jù)登記情況安排好接待順序,由接待院長逐一接待來訪。根據(jù)當事人申請,院長可約訪當事人。
2、在接待院長接訪中,立案庭應將來訪人反映的問題認真記錄在《院長、副院長接待上訪當事人登記表》中,接待院領導接訪后在《督辦卡》上簽名、簽字欄內批注具體處理意見,明確承辦單位及期限,并當即交辦。
3、來訪人必須遵守接訪秩序,服從組織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接待院長對其來訪提出問題給予答復后應馬上離開,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礙整個接待活動的正常進行。
4、承辦單位應按接待院長要求及期限完成承辦任務。并將承辦結果通知立案庭,立案庭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長交辦案件的承辦情況,并將此情況同時呈送其他院領導及各庭室,以增強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
5、承辦院長接待日交辦案件的承辦情況,納入各承辦單位崗位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
四、處理辦法
(1)對法律咨詢的,可當場予以解答。
(2)對告訴來訪的,屬法院受案范圍的,交立案庭統(tǒng)一立案受理。
(3)對來訪案件需要當即辦理的,院長可當場責成有關庭、人員限期辦理;對個別疑難案件或需幾個部門協(xié)調處理的案件,可通過“會診”,明確主管部門,及時拿出解決
辦法。
(4)對反映法院干警違紀問題的,交紀檢監(jiān)察部門查處。
五、工作要求
(1)要做到文明接待,耐心聽取來訪人陳述,認真依法解決問題。
(2)要注重實效,切實為來訪人辦實事,對每起交辦的案件都應跟蹤回訪,認真查辦,力求一次解決問題,避免重信重訪,越級上訪。
(3)要注意安全保衛(wèi)工作,每次接訪均應由法警值勤,維持接待秩序,杜絕意外情況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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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
來訪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化解信訪難題,推進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提高接訪工作效能,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構建和諧幸福**,根據(jù)《東莞市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實施辦法》(東委辦發(fā)201*13號),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公開透明、規(guī)范有序、方便群眾、就地解決問題的原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和規(guī)律,踐行黨的宗旨,切實發(fā)揮黨委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作用,落實“事要解決”的要求,形成黨委書記帶頭,其他領導班子參與,部門主要領導參加,直接面對群眾,親自接待來訪,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
通過落實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集中解決容易引發(fā)突出問題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及苗頭隱患;集中解決長期積累的重信重訪問題;集中解決當前發(fā)生的信訪突出問題;集中解
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盡最大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以此推動信訪渠道進一步暢通、解決問題力度進一步加大、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信訪工作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力爭在各敏感時期,確保不發(fā)生大規(guī)模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和非正常上訪,確保到市赴省集體上訪大幅度下降,確保不發(fā)生惡性突發(fā)事件和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為構建和諧**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三、工作部署
本方案所稱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是指把群眾信訪的熱點、難點問題分門別類,分時段就某一類信訪事項安排相應的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接訪。
(一)接訪時間
1、制定鎮(zhèn)班子領導工作計劃。信訪辦積極與相關部門、各村(社區(qū))溝通協(xié)調,根據(jù)鎮(zhèn)領導分管工作特點和日程安排,結合接訪群眾工作實際,每年一月制定各班子領導全年定期分類接訪工作計劃,并預告鎮(zhèn)各領導班子成員。其中,鎮(zhèn)委書記、鎮(zhèn)長至少每兩個月分別接訪1次,即每人每年不少于6次,其他班子成員隨時接待群眾來訪。
2、實行基層負責人接訪制度。每月的15日為村(社區(qū))黨支部(總支)書記接訪日、每月的最后一日為村委會主任接訪日。
(二)主要環(huán)節(jié)
1、信息公告。通過電視臺、報刊、網(wǎng)絡、政務公開欄等各種
傳媒,將接訪領導的姓名、職務、分管工作及接待時間、地點、形式等信息提前面向社會公告,方便群眾了解參與。
2、接訪方式。根據(jù)實際情況采取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跟蹤回訪等多種方式進行。定點接訪,即在摸清底數(shù)、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按問題分類,在鎮(zhèn)綜治信訪維穩(wěn)中心一樓調解室面對面接待來訪群眾。重點約訪,即對長期上訪老戶和涉及全局性的上訪問題,有針對性的約請信訪人并協(xié)調解決相關信訪問題。帶案下訪,即帶著信訪案件深入到矛盾突出、解決難度大的地方,聽取群眾意見,剖析問題癥結,研究解決辦法。跟蹤回訪,即對已辦結的信訪案件,適時回訪,防止反彈。
3、領導包案。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能夠當場答復的給予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實行領導包案,切實做到“五包”,即包掌握情況、包思想教育、包解決問題、包人員穩(wěn)控、包息訴罷訪。對群眾反映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疑難信訪事項,對涉及人數(shù)多、組織化傾向明顯的群體性信訪事項,包案的領導干部要親自向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或提交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包案情況要通過適當方式予以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4、督查督辦。信訪辦負責全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訪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工作:首先負責對全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訪信訪事項建立工作臺帳,臺帳內容包括問題發(fā)生地、責任單位、責任領導、產生原
因、接訪領導、處理意見、辦理結果、答復情況等;其次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定期對各部門、各村(社區(qū))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訪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并把該項工作作為信訪工作重點管理的一項內容進行考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加強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的領導,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鎮(zhèn)黨委書記、鎮(zhèn)長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接待、親自解決問題。其他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信訪事項認真研究、妥善處理。信訪辦要做好統(tǒng)籌、協(xié)調、服務、督辦等工作,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村(社區(qū))做好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
(二)積極配合,形成合力。各職能部門、各村(社區(qū))要積極主動配合信訪辦開展工作,參照本《方案》認真研究本部門、本村(社區(qū))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既要參與本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也要做好本部門、本村(社區(qū))接訪群眾和化解矛盾工作,并將本部門、本村(社區(qū))參與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納入信訪工作責任考核內容,確保全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取得實效。
(三)廣泛宣傳,公開公示。加大對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的宣傳力度,同時,加大對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
宣傳處理信訪事項的原則、程序及法律責任等,使信訪人學會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自覺維護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四)健全制度,形成機制。各部門、各村(社區(qū))要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的規(guī)定,把開展領導干部定期分類公開接訪與“創(chuàng)先爭優(yōu)〃能力建設”活動結合起來,開拓新局面、總結新經驗,及時提煉升華為制度規(guī)范,建立長效機制。
附件:《**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登記表》
**鎮(zhèn)領導干部定期分類接待群眾來訪登記表
部門、村(社區(qū)):來訪人數(shù):年月日來訪人序號性別單位或住址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姓名12345來訪人訴求
接訪領導意見備注
領導簽名:年月日接訪領導姓名主要責任單位單位職務職電主要分管工作責任單位領導姓名務話主要責任單位領導簽名信訪辦經辦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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