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匯報
全市法院院長會議交流材料
辦事一站式服務零距離
**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匯報
201*年,我院收案3577件,是201*年收案數1778件的2.01倍,結案3398件,結案率為95%,調撤率為62.2%。為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滿足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要求,我院在加強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同時,秉承“司法有限,真情無限”理念,精心打造高標準的訴訟服務中心,并于201*年底正式投入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視察后指出:“一家基層法院將訴訟服務做得如此細致便民、人性溫馨,真的不容易”。20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立案信訪窗口建設先進單位。現將我院訴訟服務中心的建設情況匯報如下:
一、優(yōu)化布局,打造司法為民平臺
在訴訟服務中心建設過程中,我院始終堅持高標準,多功能,努力健全軟、硬件設施,實現“區(qū)域設科學化、流程信息公開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務措施便民化”。
完善硬件設施,打造一流窗口。新建成的訴訟服務大廳近200平方米,設有訴訟引導、立案審查、訴訟費預收結算、執(zhí)行款支付、立案調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查詢咨詢、材料收轉、判后答疑、信訪接待等窗口,專辟等候區(qū)、法官會見室、調解室,
配休息座椅、觸摸屏、電子顯示屏、電腦、電話機、打印機、復印機、飲水機、筆墨紙張、老花鏡、報刊等便民設施,將裝幀精美的各類訴訟指南放在醒目位供當事人免費查閱。對調解室按照家居標準進行裝修,懸掛以和諧為主題的字畫和溫馨標語,突出對話氛圍,減少對抗因素,以緩和矛盾、贏得調解成功。大廳內擺放各種生機盎然的盆景和綠色植物,大廳外設導訴臺進行訴訟引導,讓來訪者真切感受到人性化關懷,拉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距離。
優(yōu)化人力配,實現一流管理。為將訴訟服務做好、做實,經積極爭取并報縣編委同意,成立訴訟服務中心機構,主任按副科級實職高配,與立案庭合署辦公。同時從各部門選調年富力強、審判經驗豐富、善做群眾工作,勤勉敬業(yè)、熱心服務的精干力量和優(yōu)秀年輕干警充實到訴訟服務中心,將訴訟服務中心建成我院人才聚集地和展示法官才干的平臺。建立首問負責、服務承諾、辦事公開、文明接待等一系列制度,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行為規(guī)范》、《**人民法院司法規(guī)范用語和禁忌用語》,要求窗口工作人員著裝上崗、舉止得體、服務周到、用語文明、高效及時;做到分工不分家,人人都是信訪接待員、法律咨詢員,當事人無論走到哪個窗口,都能得到滿意、溫馨的服務。
二、創(chuàng)新機制,提升司法服務水平
盡可能將審判輔助性事務從各個業(yè)務庭和辦案法官手中剝離出來,靠前配到訴訟服務中心,進行集約化辦理。訴訟服務
2中心在原有職能基礎上增設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排期開庭、文書送達、案件速裁、訴前保全等功能,真正實現“一站式”服務,讓當事人走進一個廳,事情全辦清,切實便民、利民。
延伸“中心”職能,提供全方位服務。對外延伸服務,對一些老年人、殘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參加訴訟的特殊群體和外地當事人,開展上門立案、郵寄立案服務。特殊案件在電話預約后,訴訟服務中心均可在非工作時間派專人為其辦理立案,預交、結算、退還訴訟費等手續(xù)。對內拓展服務,當事人要遞送材料、提供證據,由中心專人接收,并負責轉交承辦法官;當事人要找法官,由導訴員電話聯系,法官下樓到中心專門接待室進行接待,如果法官開庭或外出,只要留下聯系方式,承辦法官就會主動聯系,再約時間。當事人對裁判不服或不理解的,由訴訟服務中心法官直接或聯系承辦人進行判后答疑。
強化機制創(chuàng)新,提升服務質效。依托訴訟服務中心,積極探索以人民調解為基礎,行政調解為補充,訴訟調解為主導,司法審判作保障的功能互補、良性互動、訴調對接的多元聯動調解工作新機制,引導當事人選擇多種途徑和渠道解決糾紛,實現糾紛解決的便利、高效、低成本和多元化。與縣司法局共同出臺《關于民事糾紛委托人民調解的實施意見(試行)》和《關于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實施意見》,縣委政法委對兩《意見》均進行轉發(fā)。成立人民調解駐法院工作室,由司法局聘請三名資深人民調解員常駐法院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實現訴調無縫對接。立案前,
對符合人民調解的糾紛,征得當事人同意后,暫不立案,由人民調解員進行免費調解。調解成功后,當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書的,由訴訟服務中心根據調解協議內容當場制作法院調解書或司法確認書并送達。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實行繁簡分流,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標的額較小的案件直接交由訴訟服務中心速裁組速裁,對其余案件則嚴格按照規(guī)定,迅速分流至業(yè)務庭審理,做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確保審判質效。201*年,共訴前調解結案321件,占已結民事案件的14.1%,速裁案件54件,大多數糾紛在當天或一周內便得到解決,沒有一件進入執(zhí)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結事了,降低了司法成本,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也大大減輕了當事人的訟累。
三、親民愛民,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成立群眾工作室,用群眾工作法統(tǒng)攬信訪接待工作。實行院長、庭長、承辦人三級信訪接處制度,嚴把“初訪”和督查關口。指派資深法官負責信訪接待、訴訟指導、法律咨詢工作,對依法應當處理和可以處理的問題當即予以解答或解決,對依法不能辦理或不屬法院管轄的事項,向當事人耐心說明情況并告知解決的渠道,做到來訪必接、有問必答。
開展司法救助,傳播司法溫暖。將司法救助的規(guī)定和程序主動告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告知其可以申請司法救助。對困難當事人要求緩、減、免交訴訟費的,由訴訟服務中心嚴格把關并提出意見,直接交院領導審批。對涉及農民工及婦女、兒童、老人
4等合法權益的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實現優(yōu)先立案、優(yōu)先排期開庭、優(yōu)先分流審理。自訴訟服務中心成立以來依法對226件案件減、免、緩交訴訟費45.77萬元,對因調解、撤訴或適用簡易程序案件退回訴訟費79.43萬元,發(fā)放司法救助金28.11萬元。
一年多來,我院在訴訟服務中心建設中雖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許多困難和不足。今后,我院將在宣城市中院的監(jiān)督指導下,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繼續(xù)探索為民服務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層次,強化服務功能,把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成回應群眾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進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第一平臺”,彰顯法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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