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藥庫房工作制度
寧遠縣中醫(yī)醫(yī)院西藥庫房工作制度
1.根據本院臨床、科研對各種藥品的需要,藥品采購計劃每月二次,既要保證供應,又要少貯存、快流通。庫存金額不超過月消耗量的2倍,做到不脫銷、不積壓。
2.藥庫要建立按劑型分類的各種明細帳目,帳目不能隨便涂改,如有錯誤,除辦理更正手續(xù)外,應在更正處加蓋印章,以示負責。
3.藥品入庫及時驗收,由保管員與采購員共同逐件驗收,一般藥品24小時內要驗收完畢,貴重、麻醉藥品隨到隨驗,質量可疑藥品,要進行退貨與調換處理。
4.藥品出庫、領發(fā),必須憑領貨單、出庫單按時上下帳,做到帳物相符。其各種收支憑證,應分類按月保存?zhèn)洳椤?/p>
5.按藥品性質分類保管,注意通風、防潮、防霉,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6.麻醉藥品、毒劇藥品等特殊藥品要按有關管理辦法執(zhí)行。7.建立定期質量檢查制度,每月全面清點檢查一次,對有懷疑藥品,應立即進行檢驗,合格后方能進行使用。
8.庫房保管人員在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xù)。9.保持庫房干凈、整潔,并注意防火防盜。
10.藥檢室到庫房取樣檢驗,必須填寫領料單,注明規(guī)格、數(shù)量及取樣原因,報科主任審批后,送藥品會計作為列帳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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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藥庫工作制度
1.藥庫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藥品管理法,對麻醉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專業(yè)知識水平和藥品管理水平。
2、藥庫管理人員負責全院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根據本院業(yè)務性質、工作范圍、醫(yī)療需要,按時編制藥品采購計劃交科主任審查,院長批準后執(zhí)行。
3、藥庫是藥品供應的中心,主要負責提供藥品的采購依據、驗收、入庫、保管和供應。在藥庫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禁收受藥品回扣或其它變相回扣。
4、特殊藥品(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yī)療用毒性藥品等)的采購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憑專用印鑒卡(證)和申購單,到指定的經營單位采購。
5、特殊藥品的保管、使用應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在藥品保管上實行“六!奔矗簩H、專柜(庫)、專賬、專冊、專用處方、專用發(fā)藥窗口。
6、應經常保持藥品庫內,干凈整潔,定期通風,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霉變;藥品按儲存要求實行分庫存放:常溫庫、低溫庫、冷藏庫每日記錄溫度、濕度,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7、藥品應分類擺放,實行定期養(yǎng)護管理和色標管理,擺放藥品的垛位與地面的距離不小于10厘米;與墻壁的距離應不小于10厘米,并有明確的標識。
8、藥品入庫時,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進行驗收核對。檢查包裝是否完整;有無藥品批準文號、生產批號及有效期;有無生產合格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產品批號與質量檢驗報告應統(tǒng)一、分類保管,以備查。嚴禁不合格藥品、假藥、劣藥進入藥庫。
9、藥品庫房應建立完整的藥品明細賬目,并做到賬物相符。應定期盤點庫存,并將盤庫情況和結果詳細記錄。
10、管賬與管物、采購與庫房保管等工作應該分別由專人擔任。
11、每月把藥品入庫單和藥品出庫單和財務對賬后裝訂成冊,各種賬冊、入出庫單據、領藥單據等應分類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備查,超過保存期的賬冊、單據,經報分管院長同意后,同意銷毀并應有記錄。
12、藥庫應嚴格禁止非庫房工作人員入內;嚴禁在庫房內吸煙;嚴禁在庫房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應單獨設置化學危險品庫房,用于存放化學試劑、易燃易爆和醫(yī)療用消毒劑。庫房內外應配備齊全的消防滅火和防爆器材,應有良好的通風設施。
14、藥品庫房應劃有專門的藥品待檢區(qū)和不合格品區(qū),分別存放質量可疑藥品和不合格
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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