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20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市人社局201*年政府信息公開、政務
公開工作要點
201*年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按照市委十屆七次全會確定的發(fā)展目標任務以及《20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為重點,增強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實現跨越式發(fā)展。
一、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一)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堅持把主動公開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渠道,擴大主動公開信息量。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建立社會熱點跟蹤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滿意度。建立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確保信息發(fā)布的時效性、準確性。要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工作總結及今年的工作要點,鼓勵和引導群眾對進行評議和監(jiān)督。進一步做好“三促進一保持”和“雙轉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扶貧開發(fā)“規(guī)劃到戶責任到人”等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的信息公開。(二)穩(wěn)步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工作部署,積極穩(wěn)妥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規(guī)范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和范圍,及時公開財政預決算信息,做好財政預決算信息的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和其他相關基礎工作。
(三)積極推進工程建設領域信息公開。認真落實中央《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及《廣東省2O1O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切實把公開透明原則貫穿于工程建設項目規(guī)劃、審批、實施和資金管理使用的全過程。建立健全項目信息公開目錄,制定相關標準和程序,完善考核評估和監(jiān)督機制,著重解決好工程建設信息不透明、公開不規(guī)范等問題。
(四)妥善處理依申請公開。隨著《條例》的深入推進,要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答復機制。要建立溝通協(xié)調機制,明確責任,確保答復意見統(tǒng)一。要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敏感問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高回復質量。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意識,準確把握依申請公開處理原則,完善受理、審查和答復程序,依法妥善處理涉及敏感問題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的宣傳。要會同相關單位,共同開展工作,通過聯手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營造濃厚的宣傳教育氛圍。通過開展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使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規(guī)范行政行為,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一)清理確認行政權力。要按照權力“取得有據、配置科學、運行公開、行使依法、監(jiān)督到位”的要求,著力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要結合我市機構改革三定方案,重新核定行政職權,編制行政職權目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調整或改變部門行政權力要及時修訂職權目錄,重新依法向社會公布。同時,要優(yōu)化權力運行流程,明確并依法公開權力行使條件、承辦崗位、辦理時限、監(jiān)督制約環(huán)節(jié)、相對人權利等內容,統(tǒng)一工作標準,嚴格行政程序,健全行政權力運行機制。要進一步加強自由裁量權的公開力度,要對本部門自由裁量權的范圍、標準、依據、程序、具體處罰標準和結果進行統(tǒng)一梳理、上報,并在政府門戶網及各本單位的網站上進行公開。
(二)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建立健全決策規(guī)則和程序,完善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專家咨詢評估等制度,努力使決策更加科學合理。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都要向社會公開,努力拓寬公眾參與渠道,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明確專人負責,建立和完善對網民留言的收集、整理及回復制度,加大跟蹤處理和督促落實力度,不斷提高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三)規(guī)范行政自由裁量權。對行政職權的運用范圍、行使條件、實施種類、具體程序等內容進行細化,對裁量幅度分檔設限,制定執(zhí)行標準,納入行政職權目錄,并加強對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
三、加強督促檢查工作,嚴格責任追究
(一)加強行政審批電子監(jiān)察,健全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度。要及時了解掌握由電子監(jiān)控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行政審批績效情況,建立健全行政審批項目動態(tài)評估機制。對超越職權審批或者不按規(guī)定實施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審批部門負責人和審批責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二)加大檢查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常態(tài)化。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檢查,重點考核信息公開的基礎工作、制度建設、信息更新、信息報送、網站建設等落實情況,并定期予以公開通報。
四、進一步抓好學習培訓工作
(一)制訂年度學習培訓計劃,建立業(yè)務培訓制度。(二)要加強領導干部學習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開辦講座等形式加強領導干部的學習培訓。(三)要持續(xù)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圍繞公文公開屬性的確定和依申請公開業(yè)務,加強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專題培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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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1*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2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構:《201*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以來,各地區(qū)、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顯著進展,主動公開內容不斷豐富,基本覆蓋《條例》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主要方面,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支出等信息公開邁出較大步伐,依申請公開工作穩(wěn)步有序開展,制度不斷完善,社會公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fā)展,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
201*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高要求,對此,各地區(qū)、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更加積極主動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各地區(qū)、各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和政府工作大局,著眼于落實政府重點工作部署,著眼于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著眼于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著眼于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進一步加強《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F就201*年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作如下安排:一、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一是推進財政預算和決算公開。報送全國人大審查部門預算的國務院部門和單位,要在201*年普遍公開收支預算總表和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的基礎上,公開財政部批復的全部預算表格并細化公開到款級科目,其中有關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和就業(yè)、農林水事務、住房保障等支出要細化公開到項級科目。除少數按有關保密規(guī)定不宜公開部門預算決算的單位外,其他尚未公開預算決算的中央部門,要加快公開步伐;已經公開的,要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各。▍^(qū)、市)政府要按照《條例》要求,在普遍公開財政預算決算的基礎上,推進省級政府部門公開部門預算和決算,并擴大范圍,細化內容。二是推進“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中央部門要在201*年公開“三公”經費支出總額和分項數額的基礎上,細化“三公”經費的解釋說明,公開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各
。▍^(qū)、市)政府要制訂“三公”經費公開時間表,爭取在兩年左右的時間內,實現省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同時,要指導督促省級以下政府及其部門加快“三公”經費公開步伐。推進中央部門公開行政經費,201*年各部門要及時公開201*年本部門行政經費支出情況。(財政部牽頭落實)
(二)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45號)的要求,向社會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以及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方式和建設總套數等信息,并不斷擴大建設信息的公開范圍。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公開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退出情況等信息,確保分配工作公開透明。(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牽頭落實)
(三)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公開。要加大食品安全監(jiān)管信息公開力度,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專項檢查整治、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等日常監(jiān)管信息以及風險評估和風險警示信息原則上都應依法公開。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標準公開,拓寬公眾參與食品安全標準起草的渠道,進一步做好征求公眾意見工作,提高公眾參與度。(食品安全辦、衛(wèi)生部牽頭落實)(四)推進環(huán)境保護信息公開。要加強環(huán)境核查審批信息公開,著力推進建設項目環(huán)評、行業(yè)環(huán)保核查、上市環(huán)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動公開。加強監(jiān)測信息公開,落實新修訂的《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
準》,提升環(huán)境監(jiān)測能力,加大超標污染物監(jiān)測信息公開力度,推進重點流域地表水環(huán)境質量、重點城市空氣環(huán)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jiān)督性監(jiān)測結果等信息的公開,提升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公開水平;污染情況較嚴重的城市,尤其要做好環(huán)境監(jiān)測信息公開工作。加強重特大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信息公開,要按照應急預案信息發(fā)布有關規(guī)定,及時公布重特大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的處理情況等信息,提高處理透明度。(環(huán)境保護部牽頭落實)
(五)推進招投標信息公開。要強化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處理情況的信息公開。招投標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處理情況、違法違規(guī)企業(yè)名單應全面公開;對不依法履行公開職責的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要加強招投標有關信息公開。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投標信息、投標單位及從業(yè)人員信用信息等有關政府信息,要向社會公開;同時,加快推動全國范圍內的招投標信息共享。(發(fā)展改革委牽頭落實)
(六)推進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公開。要加強應對處置信息公開,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準確發(fā)布政府舉措、處置進展、風險預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斷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工作的透明度。進一步做好調查處理結果的發(fā)布工作,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要主動公開事故調查報告;同時,對公眾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開申請,要積極回應,依法應當公開的要予以公開。(安全監(jiān)管總局牽頭落實)
(七)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在征地征收補償方案報批前要
嚴格履行公告、告知、論證、聽取意見等程序,進一步擴大社會公眾對征地拆遷工作的參與,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強補償信息公開,重點做好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信息公開工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土資源部牽頭落實)(八)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對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yè)性收費,要加大信息公開力度,認真回應社會公眾和市場主體集中關切的問題。一是要加強政府制定價格信息公開。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收費標準調整時,要公開調整的原因、標準、執(zhí)行期限等;依法應當聽證的,要進一步公開聽證信息,擴大公眾參與度。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要完善目錄公開、明碼標價、收費公示等相關制度。在加強對壟斷行業(yè)和公共企事業(yè)單位有關價格行為的監(jiān)管工作中,要把信息公開作為一項重要內容,依法完善公開制度。二是要進一步落實好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公示制度。收費單位必須及時公開收費文件依據、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等,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取消的收費項目及調減后的收費標準,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三是要加大對價格和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違法違規(guī)行為及處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力度。對不執(zhí)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和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征收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情節(jié)嚴重、屢禁不止的,要及時公布查處結果。(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牽頭落實)
各地區(qū)、各部門在做好上述重點工作的同時,要按照《條例》
規(guī)定,進一步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凡是《條例》規(guī)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都要及時、主動公開,并不斷擴大公開信息量,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信息需求。二、推進制度建設,提高工作質量與實效
(九)制定完善《條例》實施辦法。國務院各部門要依照《條例》要求,對本部門、本系統(tǒng)政府信息進行認真梳理,對公開目錄和公開范圍作出更加明確的規(guī)定,并不斷細化,便于實際工作中遵循。尚未制定實施辦法的,要抓緊制定。各地區(qū)、各部門在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的基礎上,要加強對工作中疑難問題的研究,推動健全有關制度,依法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十)加強社會反映評估和輿情引導工作。一些方面的政府信息如食品安全信息、環(huán)境保護信息等,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公開前,要對公開后的社會反映進行預判,做好應對預案;公開后,要跟蹤輿情,主動引導,對易于引發(fā)炒作的情形,要及時發(fā)布正面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十一)進一步加強政府網站等公開渠道建設。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切實加強政府網站管理,逐級督促檢查,充分發(fā)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凡屬于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要及時在政府網站公布;對財政預算決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信息,要集中展示,方便公眾查閱。同時,要充分發(fā)揮政府公報、新聞發(fā)布會、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信息公開欄等渠道的
作用,方便社會公眾獲取政府信息。
(十二)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任務重、申請公開量大的地方和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工作機構和工作力量;其他地方和部門也應進一步配強、配齊隊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效推進。要加強對政府有關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能力。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各地區(qū)、各部門也要根據工作需要,開展好相關培訓工作。
各地區(qū)、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上述工作安排和任務分工,對涉及本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分解細化,抓緊制訂具體措施,加強工作指導,認真抓好落實。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牽頭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組織協(xié)調,其他部門要密切配合。各牽頭部門要于201*年10月底前將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將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情況適時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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