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政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監(jiān)察部特邀監(jiān)察員過勇做客人民網(wǎng)·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反腐倡廉在線訪談”欄目,圍繞“如何理解三中全會精神 科學制約權力”主題與網(wǎng)友在線交流。對于探索“官邸制”,過勇稱已經(jīng)有地方在實行類似制度,交流干部在地方任職期間可提供已建或出租的單間房供其居住,離職以后退還出來。(11月26日 人民網(wǎng))
近年來,官員的住房腐敗一直為群眾所詬病。一些干部坐擁幾套豪宅,讓百姓望塵莫及。眾所周知,憑借公務員的正常工資收入,很難購置多套房產(chǎn)。然而,這些官員為何如此“財大氣粗”,成為名副其實的“多房族”,讓我們不禁打了個問號。究其原因,歸根到底是官員存在以權謀私的行為。一些官員在職位晉升或者工作調動時,當?shù)夭块T大多都為其備好了住所,而這些住所也名副其實的變成了“私有”。等到再調離時,對于如何處置這些房產(chǎn),便由這些官員說了算,無論是過戶到自己名下也好,還是變賣也好,總之財物都進了他們的腰包。
這些官員將宗旨意識完全拋在腦后,把人民賦予的權利變成了以權謀私的工具,同時在干部待遇中形成的不合理的特權,無形之中助長了貪污腐化的歪風邪氣,也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探索實行“官邸制”,使官員在調任期間只擁有居住地房屋的使用權,而房屋的所有權仍歸國家或者集體。這不僅有效避免了官員搞權錢交易,同時也有效抑制了國有資產(chǎn)的流失。
在“官邸制”的實施過程中,可以借鑒外國成功的經(jīng)驗,也要靈活運用,既可以由國家提供臨時性住房,也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發(fā)放租房補貼,讓官員自行租房居住。與此同時,還要建立嚴格的監(jiān)察制度,將官員的房屋分配情況記錄在案,對于超標發(fā)放補貼或者離任不歸還房產(chǎn)的行為,要嚴肅懲處,絕不給防腐留一絲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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