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從嚴治警加強部隊管理”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吸取湖南省公安消防總隊岳陽支隊“10·4”案件的深刻教訓,我大隊按照支隊統(tǒng)一部署開展了這次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通過近期的學習教育和“六查六看”的查擺剖析,我從思想、作風、紀律、工作各個方面認真反思,深刻檢討,發(fā)現(xiàn)自身存在許多不足之處,現(xiàn)剖析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問題
(一)政治思想意識不夠強。表現(xiàn)在:對黨的思想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和執(zhí)行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種時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機感。不善于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來武裝自己的頭腦,沒有培養(yǎng)自己從政治的角度來觀察、分析問題,認識事物只停留在表面,未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zhì),對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二)宗旨觀念不夠牢固。從思想上來看,自己對立警為公,執(zhí)法為民的認識還不夠深入,總以為自己是在中隊任職,不存在執(zhí)法方面的問題,只要搞好部隊管理和滅火救援就行了,有時對待群眾來隊求助如取鑰匙等小事,不能始終保持熱情服務的態(tài)度,當手頭工作稍多時,就嫌麻煩,性子就有些急燥,態(tài)度不夠好,有時過多考慮個人得失,存有“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以致自己為民服務的公仆意識淡化,未切實做到為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三)業(yè)務知識不夠鉆研。表現(xiàn)在:對待工作不夠主動、積極,只滿足于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中遇到難題,不善于思考,動腦,常常等待領導的指示,說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只要還過得去就可以了。對業(yè)務知識的掌握不夠重視,缺乏一種敬業(yè)精神,認為自己已有的一些業(yè)務知識可以適應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業(yè)務知識的全面性,等到問題的出現(xiàn)再想辦法解決。有時由于工作的重復性,涂個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時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瑣、復雜的事情,抱有可拖就拖的心態(tài),今天不行,就等明天再說,對問題采取逃避的方法,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尋找對策,而是等待辦法自己出現(xiàn),缺乏一種刻苦鉆研的精神。對消防業(yè)務和法律知識的學習好放松了要求,沒有自我加壓和擴展自身價值的前瞻性。(四)工作作風不夠扎實。 表現(xiàn)在:對待工作有時報有應付了事的態(tài)度,沒有做到腳踏實地,總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徑,最好不要花費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時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態(tài)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禍上身。在應付檢查時還有弄虛作假現(xiàn)象。 5、從紀律上來看,對自身要求還不夠嚴格,有時不能按照支隊政治處的請銷假手續(xù)辦事。 6、從管理上來看,事業(yè)心責任感較以往有較大減退,有時存在不愿管,怕麻煩的心理。
二、問題存在的原因
(一)對政治學習“走過場”。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學習時存在應付心理,沒有把參加政治學習和主動接受思想教育作為一名黨員干部的必修課來認真對待。因此,在看問題、想辦法上政治敏銳性不強,前瞻性不夠,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來。在大是大非面前還尚能正確把握,但在小節(jié)方面就得過且過,不能從嚴要求自己。平時雖然經(jīng)常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視,學習目的不夠明確,學習時缺乏思考,只從字面上理解毛澤東思想,沒有意識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對理論知識的理解與實際脫鉤,沒有發(fā)揮理論的指導作用,只是為了學習而學習,使學習變得形式化、教條化。(二)為群眾服務意識的淡薄。未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沒有深刻體會“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實質(zhì)。沒有堅實任何時候都要以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自己得失的衡量標準。今后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拿出百分之百的熱情接待每一個來隊救助或報警的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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