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手握戒尺,舉有所慮。心中的敬畏、手中的戒尺,說到底就是做人為官的德行、規(guī)矩和準繩,關(guān)乎做人行事的操守和品行,更關(guān)乎黨的執(zhí)政之基。常懷敬畏之心,蘊含的是一種信念和境界,折射的是履職心態(tài)和職業(yè)操守。心存敬畏,便能認識到法紀和群眾的分量,牢記黨的宗旨;手握戒尺,才能嚴守法紀之戒,丈量行為之度,不違規(guī)不逾矩。
一是要把政治紀律挺在前面。政治性是我們的履職之魂。對于組織部門而言,就要做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的表率,對于組織部長來說,第一位要求,就是堅持政治原則、堅守政治紀律,對黨絕對忠誠、對事業(yè)一片赤誠,中央、自治區(qū)、市委提倡的堅決響應、決定的堅決照辦、禁止的堅決杜絕。政治性是具體實在的,選干部就要堅持政治標準,基層黨組織建設就要強化政治功能,人才工作就要注重政治引領(lǐng),自身建設就要突出政治意識。我認為,作為組織部長,最重要的黨性和最鮮明的律己就是公道正派,要把公道正派作為立身之本,內(nèi)化于心、外用于行,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始終忠誠黨的事業(yè),嚴格按照黨的原則和政策辦事,帶頭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要以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令計劃、蘇榮等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為反面教材,聚焦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嚴守為官做人的底線,深刻總結(jié)反思,汲取教訓、引以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風上嚴起來、實起來。
二是要把黨紀國法懸在頭上。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全社會遵法守法、依法辦事已逐漸成為社會常態(tài)。如果缺乏對法紀的敬畏感,就會輕蔑法紀,心存僥幸,放縱自我,最終受到法紀的懲罰;對法紀存有敬畏感,就會多一些自律、少一些盲目;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縱。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對一些干部的苗頭性問題,依紀依規(guī)從嚴管理、批評教育不夠;對一些單位部門領(lǐng)導作風霸道、內(nèi)部鬧不團結(jié)的班子,依紀依規(guī)組織處理不夠果斷;對一些維穩(wěn)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干部,依紀依規(guī)責任追究力度不夠等問題。天下之事,成于懼而敗于忽。追根溯源,這些問題,如果任其自由發(fā)展,就有可能導致個別干部一步步逾越法紀底線,甚至逐步蛻變腐化。對于組織部門、組工干部而言,必須始終堅守《干部任用條例》和《監(jiān)督意見》這些選人用人的高壓線,做知法用法的“明白人”,始終將自己的思想和行動約束在法紀和規(guī)章制度的范圍之內(nèi),決不能以身試法、挑戰(zhàn)禁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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