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條例》要求,考察材料必須寫實。如何寫實?我認為主要是注意“四戒”:
一、突出主要特點,力戒面面俱到。一是要綜合評價。就是在對考察對象深入了解的基礎上,以人為本,綜合分析,反映考察對象的本質特點,不能拘泥于按德能勤績廉這五個方面一一羅列。二是要突出特長。就是要抓住主要優(yōu)點,深入刻畫,反映透徹,不能泛泛而談,不分主次。三是要體現(xiàn)差異。
二、挖掘典型事例,力戒重疊累加。一是要深入挖掘。在個別談話時,至少要請座談對象詳細介紹1-2個典型事例,以便在撰寫考察材料時綜合比較。二是要善于取舍。綜合分析、歸納座談對象評價的觀點、介紹的事例,既要注意從有說服力的典型事例中提取觀點,又要注意在大多數(shù)座談對象評價的觀點下尋找典型事例。三是要注意詳略。一個觀點一般需要一個比較詳細的典型事例,如果確實需要增強說服力,添加的事例應略作介紹。
三、定性評價得當,力戒倚輕倚重。一是慎用定語,考察材料中一般不使用“非常”、“十分”、“很”等定語,盡量用“比較”、“一定的”或不帶定語來評價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二是適當引用干部群眾原汁原味的語言介紹考察對象。三是不說假話空話,事實、數(shù)據(jù)應盡量核對清楚,多用事實、數(shù)據(jù)說話。
四、堅持客觀反映,力戒避重就輕。不能因為考察對象比較優(yōu)秀,就盡量弱化、淡化其缺點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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