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xx延陵中學
乙方(勞動者) :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 201*年 9月1日起至 201*年 8月 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 學校保衛(wèi)工作。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乙方實行 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底為發(fā)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核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fā)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病假20元/天,事假 40元/天。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y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fā)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規(guī)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zhí)行。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 連續(xù)病、事假45天的 。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zhí)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xù)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guī)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fā)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五)本合同于 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名日期:
附件 1、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保安人員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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