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黨政機關公文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水平,201*年6月29日,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fā)布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準(GB/T 9704-201*)。該標準于201*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標準是對國標《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訂,對公文用紙、印刷裝訂、格式要素、式樣等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特別是將黨政機關公文用紙統(tǒng)一為國際標準A4型,首次統(tǒng)一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要素的編排規(guī)則,使黨政機關公文的表現(xiàn)形式更加規(guī)范。
前 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1*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GB/T 9704—1999《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進行修訂。本標準相對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訂:
(a)標準名稱改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標準英文名稱也作相應修改;
(b)適用范圍擴展到各級黨政機關制發(fā)的公文;
(c)對標準結構進行適當調整;
(d)對公文裝訂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e)增加發(fā)文機關署名和頁碼兩個公文格式要素,刪除主題詞格式要素,并對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進行較大調整;
(f)進一步細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編排要求;
(g)新增聯(lián)合行文公文首頁版式、信函格式首頁、命令(令)格式首頁版式等式樣。
公文格式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黨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排版和印制裝訂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編排規(guī)則,并給出了公文的式樣。
本標準適用于各級黨政機關制發(fā)的公文。其他機關和單位的公文可以參照執(zhí)行。
使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標準執(zhí)行,其余可以參照本標準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略)
5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采用GB/T 148中規(guī)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5.2 版面
5.2.1 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zhí)祛^(上白邊)為37 mm±1 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 mm×225 mm。
5.2.2 字體和字號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2.3 行數(shù)和字數(shù)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并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2.4 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6 印制裝訂要求
6. 1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準,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 mm。
6.2 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6.3 裝訂要求
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后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騎馬訂或平訂的公文應當:
(a)訂位為兩釘外訂眼距版面上下邊緣各70mm處,允許誤差±4mm;
(b)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
(c)騎馬訂釘鋸均訂在折縫線上,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
包本裝訂公文的封皮(封面、書脊、封底)與書芯應吻合、包緊、包平、不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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