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目標是“自立”
一個人實現自立則需要具備三大條件:
能夠獨立做出選擇(你的人生是你自己選擇的結果)
能夠獨立判斷自己的價值(不會因為別人的批評或贊揚,而左右你對自己的評價)
擺脫自我中心主義(別人沒有義務幫你,包括你的父母)
我們不喜歡父母的教育方式,但長大后繼承了他們的教育方式
為什么小時候父母這樣對我們,我們覺得很不開心,但是當我們的孩子長大以后,我們也這樣對他?我們不知不覺繼承了父母的教育方式?
因為我們只進入了淺層次的反思。當我們反思自己為什么會失敗的時候,會后悔當初沒有聽父母的話,錯過了一些機會,做錯了一些事,才導致我們今天失敗的結局。于是我們也要求孩子按照我們的意愿來,聽我們的話,避免我們的錯誤。結果我們的強迫,導致了孩子的反叛,他也走上了我們的老路,孩子并不會比我們小時候我們更懂事。
那么我們應該怎樣深層次的思考呢?我們要思考,為什么父母的意見是對的,而我們不愿意聽?為什么不能配合父母?為什么要放棄自己對人生負責?因為父母對我們的方式,讓我們感到的是壓迫與評判,而不是愛。所以問題的根源在于我們和孩子建立良好的關系,那么我們的建議他會聽,問題有可能就解決了。
不批評也不表揚的育兒方式
批評不是改變孩子行為的好方法,一來沒有人喜歡批評,二來批評會帶來負面影響。關于批評,主要有三種情況。
、偈艿礁改戈P注,是孩子的重要需求。當孩子規(guī)矩做事得不到回應時,就會故意做一些被批評的事,以獲得關注。
②有些孩子做錯事,不是故意,而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需要改正。這時,父母要做的不是批評,而是耐心解釋。
③批評在當下見效快,并非真的有效,而是因為孩子害怕父母。久而久之,這種順從會使孩子逃避批評,做事消極,變得懦弱。
2.避免孩子依賴表揚
因為孩子可能會依賴表揚。一旦得不到表揚,孩子便不好好做事了。同時,也需要讓孩子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會對自己好言相向。
當孩子做出良好行為時,可以用“謝謝”。比如,孩子在公共場所很安靜,可以說:“謝謝你這么安靜。”這樣能讓孩子獲得對他人的貢獻感。
如果孩子能從一個行為中獲得貢獻感,就不會再做讓家長頭疼的事了。
3.不要對孩子的課題橫加干涉
紀伯倫說,孩子“憑借你而來......卻不屬于你”。
父母給了孩子生命,卻不能代替孩子過一生。當然也不能決定孩子的人生。而挫折和失敗也得由孩子自己負責。
更重要的是,父母對孩子的課題橫加干涉,將造成不良后果。一,它會破壞親子關系。二,一旦發(fā)生問題,孩子會把責任轉嫁給父母,而孩子則無法成長。三,干涉孩子的人生,是父母不相信也不尊重孩子的表現。他們認為孩子無力承擔失敗,因此,也阻礙了孩子成長。
4.體罰沒有任何意義
一般情況下,父母厭煩孩子的,不是其要求的內容,而是訴求方式。但是,有些時候父母也不會好好表達,也會感情用事。
所以,一來父母需要引導孩子好好用語言表達訴求。二來,對待孩子時,父母需要注意,體罰并不是教育,而是報復,是為了給自己的憤怒找一個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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