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警示教育主題黨日活動安排,我認真觀看了《政治掮客蘇洪波》警示教育片。蘇洪波,一個普普通通的商人,通過“巧算”和“經(jīng)營”成為政治掮客,嚴重污染和破壞了云南政治生態(tài),對黨的事業(yè)、人民根本利益造成了損害。為何一個普通商人稍使手段,就能讓有的領導干部趨之若鶩、言聽計從,把黨紀法規(guī)拋在腦后,最終身陷囹圄?我感到,不是這位商人腦袋有多精明、手段有多高明,而是這些黨員干部被私心私利蒙了眼、鬼迷心竅,把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把升官當做成功的唯一標志,把黨紀當做擺設,從而上演了“愿者上鉤”的荒唐戲碼。作為新時代的黨員干部,我們必須正確對待黨組織、對待成長進步、對待法規(guī)紀律,只有理清了認識、端正了態(tài)度、擺正了位置,才能行穩(wěn)致遠。
下面,我就以黨員干部應自覺做到“三個正確對待”為題匯報一下我的思考與感悟:
一、正確對待組織,常懷感恩心,不因私利惹是非
秦光榮、白培恩等人攀附蘇洪波,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迷信“大樹底下好乘涼”,以為有了蘇洪波這個關系,就有了“依靠”、能走“捷徑”。殊不知“靠樹樹會倒,靠人人會跑,只有黨組織最牢靠”。黨組織既是我們黨員干部排憂解惑之慈母,又是培養(yǎng)教育之嚴父。作為黨組織培養(yǎng)起來的干部,無論何時何處,都要始終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服從組織。要感激組織不忘本,F(xiàn)在有的干部把“感謝組織培養(yǎng)”作為表態(tài)的“官話套話”,有了成績或發(fā)展順利就是自己的功勞,發(fā)展受挫或個人不能如愿就把賬算到組織頭上,這是典型的“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長此以往,必然思想滑坡、信念動搖,走上不歸路。我們要看到,每一個崗位的獲得,每一項成績的取得,每一級職務的升遷,除了個人的努力,更多的是組織培養(yǎng)教育和關懷的結果。誠如劉伯承元帥講的:“離開黨,像我們這些人,都不會搞出什么名堂來。”忘記了過去,就意味著背叛。因此,我們一定要時刻銘記組織的培育之恩,不忘組織上諄諄教誨的教育之恩,不忘組織上關心信任的栽培之恩,始終對組織心懷感恩之情,順境的時候,多一分感激之情;逆境的時候,多一分理解之心,用聽黨話、跟黨走的實際行動回報黨組織的培育之恩。要依靠組織交真心。組織是個人最大的“靠山”。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是我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是對黨員干部的一貫要求。我們每名干部都應本著“有話對黨言,組織是靠山”的思想,擯棄一切私心雜念,敞開胸懷,主動向組織匯報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同組織貼心,向組織交心,接受組織的教育和幫助。要服從組織講黨性。黨員干部要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組織討價還價,不服從組織安排,這是已多次強調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每名黨員干部都應把自己當作組織“電路”的一個“元件”,當組織“電流”傳遞時,甘當“放大器”,讓組織的決策思路貫通落實到每一個部位;當組織“電流”衰減時,甘當“穩(wěn)壓器”,敢于同一切干擾組織決定的思想和行為作斗爭。每名黨員干部在接受組織安排時,可以說明自己的意見,但決沒有討價還價的權利,切不可強調客觀,尋找理由,表態(tài)很好,但卻嘴上有微詞、行動有抵觸。如果抱定“不答應我的要求我就不服從”的態(tài)度,必將會受到組織的嚴肅處理。
二、正確對待進步,常懷知足心,不以級別論成敗
秦光榮、白培恩等人主動結交蘇洪波,說到底是希望利用蘇洪波的影響力為自己的仕途鋪路。這是一種極其錯誤、嚴重扭曲的價值觀。一個人做官是暫時的,事業(yè)卻是永恒的。陳云同志曾寓意深長地講過:“大家是為革命來的呢,還是為做官來的呢?回答這個問題很容易,起初是干革命來的,以后是革命加做官,后來官越做越大,味道也越來越大,有人就只想做官不想革命了,把革命忘光了。”我們每名黨員干部都應該對照這段話認真思考一下,自己是處于“起初”階段,還是“以后”階段,甚至“后來”階段?只有把這個問題思考清楚了,才能真正做到正確看待進步與名利。要認識到職務提不提升是組織依法依規(guī)、綜合衡量確定的,不由個人意志做決定。黨員干部想進步快一點、職務再提升一下,為黨的事業(yè)多做點貢獻,這是無可非議的。但職務不是由個人伸手去要的東西,而是由組織來決定的。我們都知道,職務調整受多種因素的制約,既要看個人能力和貢獻,也要看工作需要和班子結構;既有過硬的標準,也有明確的條件,還有恰當?shù)臋C遇等問題。面對調整換屆,每名同志都應自覺降低職務提升的期望值,走出“進檔升級”“自我設計”的慣性循環(huán),保持“知識恐慌”“本領恐慌”的壓力動力,聚力強能、盡心履職。只有這樣,才能在機遇來臨時,拿出良好素質和業(yè)績接受組織的挑選。要明白體現(xiàn)個人價值的不是官職的大小,而是貢獻的多少。按正常理解,往“高處”提升職務是要求進步的表現(xiàn)。但我們不能把“高處”片面理解為高職務,真正的“高處”是高境界、高覺悟、高素質。否則,求官之心雖切,謀官之道必歪,職務也許能升到“高處”,但人格就會跌到“低處”。黨員干部職位高當然能夠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多做事。但如果由此推斷:要想貢獻大,唯有官位高,就有失偏頗。雷鋒不是個什么官,但能說他貢獻小嗎?有的干部職位不低,但無所作為甚至失責瀆職、違法亂紀,你能說他貢獻大嗎?可見,官位與貢獻不能簡單地劃等號,雖然我們可能因客觀原因得不到提升,但貢獻價值的機會絕不會減少。要學會以豁達心態(tài)看待他人進步,消除攀比心理、知足常樂。現(xiàn)實中,有的黨員干部在素質上比短不比長,在職級上比高不比低、比快不比慢,比來比去,老覺得自己虧了,其實是比的方法、對象不正確。俗話說:“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劉邦在總結自己為何成功時,對群臣連說三個“吾不如”:策劃謀略不如張良,管理行政不如蕭何,領兵作戰(zhàn)不如韓信。這說明,一個有優(yōu)點的人,肯定也有缺點;反之,有缺點的人,也一定有優(yōu)點。因此,在晉升問題上,如果機遇沒有光顧自己、組織沒有選擇自己,不妨多拿他人的長處與自己的短處比一比,反思一下自身的素質有哪些短板、自己的工作有哪些差距,這樣不僅能幫助我們找到努力方向,而且能使自己見賢思齊、更加清醒成熟。如果總拿自己的長處比別人的短處,只能“人比人,氣死人”,不僅對自己的成長進步不利,也會有損自己的身心健康。古人云:“眾人紛紛說不齊,他騎駿馬我騎驢,回頭看見推車漢,比上不足下有余”。我們還要看到:對上比我不如人,對下比人不如我,要知足才能常樂,只有正確的對比,才會“人比人,好做人”,才能寬心、舒心。
三、正確看待法紀,常懷敬畏心,廉潔自律不越矩
秦光榮、白培恩等人在與蘇洪波交往過程中,對蘇洪波推薦的人不加辨別、重點關照,讓蘇洪波成為了“地下組織部長”,這是典型的“有權任性”,把組織原則、紀律規(guī)矩當擺設,最終他們也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審判與制裁。人不以規(guī)矩則廢,黨不以規(guī)矩則亂。作為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紀律規(guī)矩之弦,不踩紅線、不越底線、不碰高壓線。要處理好紀律與自由的關系。去年我們在西柏坡紀念館內(nèi)參觀,我記得有塊展板寫著,根據(jù)毛澤東的提議,全會作出6條規(guī)定:①不做壽②不送禮③少敬酒④少拍掌⑤不以人名作地名⑥不要把中國同志同馬恩列斯平列。這是老一輩共產(chǎn)黨人“進京趕考”前定下的規(guī)矩。我感到,這些具體的紀律規(guī)矩,是共產(chǎn)黨人抵御圍獵和誘惑的“鋼盔鐵甲”。正是有這些紀律規(guī)矩,我們在為人民做事上腰板更硬、更加自由。自由,從來都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紀律約束和報賬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作為新時代的共產(chǎn)黨人,我們要自覺強化紀律觀念,敬畏紀律規(guī)定,多算算7本賬(政治賬、經(jīng)濟賬、名譽賬、家庭賬、親情賬、自由賬、健康賬),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覺把“嚴實”標準體現(xiàn)到工作方方面面、滲透到生活點點滴滴。要處理好公與私的關系。古人說,一心可以喪邦,一心可以興邦,只在公私之間爾。公與私不但是一個亙古不變的道德命題,也是今天我們用以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度。土地革命時期流傳著一句話叫“蘇區(qū)干部好作風,自帶干糧去辦公”,說的就是當時的江西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劉啟耀。他為了支援五次反“圍剿”,號召政府工作人員自帶干糧上班,并帶頭實行。反“圍剿”失敗后,劉啟耀留在蘇區(qū)打游擊,在一次戰(zhàn)斗中與組織失散。他一路尋找組織、一路躲避敵人,隱姓埋名,乞討度日。誰也不知道這個衣衫襤褸的叫花子,身上竟然還帶著一包金條銀元。身上有錢,但寧可挨餓受凍也不動一分一厘。為什么?因為這些錢是黨的活動經(jīng)費,是公家的、是組織的。這就是革命前輩公私分明的磊落情懷。習總書記強調,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任何時候都不能私用。作為黨的干部,我們應該時刻牢記習總書記的教導,切實做到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不拿公權謀私利,任何時候都把黨的事業(yè)、集體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確立共產(chǎn)黨人應有的公私觀、利益觀。要處理好原則和感情的關系。凡事要把原則放在第一位,堅持較真的態(tài)度,擋得住誘惑,扛得住歪風。自覺凈化“三圈”,樹立良好家風,交好友、交良友、交善友,在朋友交往中時刻保持清醒,涉及到原則問題拋去私人感情,抵制各種人情關系困擾。要堅持公平處事、公正待人、公道正派,不搞遠近親疏、不拉庸俗關系,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監(jiān)督,始終保持克己奉公、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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