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月至x 月,在x 人大常委會x 親自率領下,社會委組成人員分兩組赴x、x、x、x、x 開展調研,并邀請x 名基層x 人大代表就地參加調研。調研組聽取 x 個市州及x、x、x、x 等x 個縣市區(qū)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匯報,走訪鄉(xiāng)鎮(zhèn)(街道)、社區(qū)和低保對 象家庭。還委托x、x、x 市人大社會委開展調研。x 月x 日,召開x 直相關單位匯報會,全面了解我x 社會救助工作情況,F(xiàn)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x 社會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來,我x 各級黨委政府深入貫徹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等法規(guī)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全x 社會救助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組織領導不斷強化
x 委、x 政府高度重視社會救助工作,成立由x 委宣傳部、x 編辦、x 民政廳等 x 個x 直單位組成的x 城鄉(xiāng)社會救助體系建設領導小組,x 民政廳牽頭,其他單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建立社會救助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每年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社會救助工作,并將“提高社會救助標準和水平”納入重點民生實事項目, 將兜底保障納入市縣脫貧攻堅考核內容。市縣兩級也成立了社會救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依照職能職責實施救助。各級殘聯(lián)、工青婦等人民團體積極協(xié)助政府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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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政府先后出臺貫徹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x 多個,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為主、專項救助為輔、社會力量參與 為補充的“x+x”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建立社會救助對象“一對 一幫扶”長效機制,兜底保障實行動態(tài)管理,基本實現(xiàn)了應保盡 保。全x 各地也因地制宜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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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x 各級民政部門牽頭統(tǒng)籌,發(fā)揮兜底保障作用,推進特困供養(yǎng)工作,強化臨時救助功能,我x 基本生活救助標準和水平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x 城鄉(xiāng)低保對象x 萬人,今年城鄉(xiāng)低保標準分別達到x 元/年、x 元/年,比 x 年分別增長x、x ; x、x、x 率先實現(xiàn)城鄉(xiāng)低保一體化,x 市低保標準達到x 元/年, 并加強了城鄉(xiāng)支出型貧困救助。特困人員供養(yǎng)方面。目前,登記認定城鄉(xiāng)特困人員x 萬人,基本生活標準分別達到 x 元/年、x 元/年,比 x 年分別增長x 、x 。x 市、x 縣等市縣適時啟動物價聯(lián)動機制,特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臨時救助方面。臨 時救助標準目前達到x 元每人次,比x 年增長x;x 市、x 區(qū)等x 個市、縣(市區(qū))被確定為全國“救急難”綜合試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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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醫(yī)療、教育、住房、就業(yè)等專項救助發(fā)揮重要作用, 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工作有新進展。受災人員救助方面。積極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機制,不斷提高應對自然災害的綜合協(xié)調和救援能力。近x 年,全x 累計支出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x 億元,救助受災群眾x 萬人次。醫(yī)療救助方面。將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難群眾納入醫(yī)療救助范圍, x 年全x 共救助x 萬人次。積極開展疾病應急救助,基本杜絕“無錢不救、無主不救”現(xiàn)象。教育救助方面。細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將“x”“x”納入特殊困難群體提供資助,實現(xiàn)所有學段全覆蓋、公辦和民辦學校全覆蓋。x 年,全 x 共資助各類學生x 萬人次,落實資助資金x 億元。住房救助方面。在全國率先實施差異化補助、重點幫扶、加固改造,x 年以來,實施農村危房改造x 萬戶,發(fā)放補貼x 億元。就業(yè)救助方面。突出幫扶零就業(yè)家庭人員、大齡失業(yè)人員、殘疾人、低保家庭人員、長期失業(yè)人員等困難群體就業(yè),今年以來全 x 實現(xiàn)困難人員就業(yè)x 萬人, 新增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yè)x 萬人,第x 季度調查失業(yè)率為x, x 月份登記失業(yè)率為x。社會力量參與方面。志愿服務、慈善等社會組織在扶貧、助學、敬老、殘疾人護理、關愛留守兒童、緊急救援、免費醫(yī)療、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發(fā)揮了一定的補充作用。
二、我x 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x 社會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的新需求新期盼相比,社會救助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還 比較突出。
(一)供給水平總體偏低
雖然全x 各地的救助標準有動態(tài)調整、逐年提高,但總體來看,目前實施的還只是最基本、低層次的救助,困難群眾難以通過救助完全擺脫困境,更談不上滿足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城鄉(xiāng)低保救助標準和水平全國排名靠后。根據民政部通報,到今年 x 月, 我x 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分別排全國第x 位、第x 位;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分別排全國第x 位和第x 位,與我x 經濟總量在全國的排位極不相稱。特困群體救助標準低。特困人員每月基本生活標準平均僅x 元,集中供養(yǎng)的鄉(xiāng)鎮(zhèn)敬老院大多是閑置的學校或村部等改建而成,條件簡陋,“醫(yī)養(yǎng)結合”水平低。上世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每人每月生活補助僅為x 元,十多年沒有增長。醫(yī)療救助力度有差距。我x 需要救助人群規(guī)模大,醫(yī)療救助資金盤子小,以致人次均救助金額小。x 年全 x 門診人次均救助x 元、住院人次均救助x 元、重大疾病人次均救助x 元。就業(yè)救助還有難啃的“硬骨頭”。目前全x 尚有x 萬名就業(yè)困難人員需要政府幫扶實現(xiàn)再就業(yè),還有x 萬名有就業(yè)意愿的貧困勞動力沒有實現(xiàn)轉移就業(yè),結構性矛盾突出,救助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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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識別有誤差。由于農村家庭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難以區(qū)分,家庭收入難以精準衡量;家庭成員個人打零工收入難以計算; 家庭財產信息分散,銀行、公安等部門的信息有法律上的保護條款,相關數據難核實等原因,救助對象難以做到精準識別,存在“漏救、錯救”問題。救助信息存在壁壘。社會救助工作分屬民政、教育、人社等多個部門,救助對象、條件、程序、標準等各不相同,統(tǒng)籌銜接難到位、數據共享不及時、協(xié)調機制不暢通, 導致了社會救助部門化、碎片化傾向,出現(xiàn)重復救助與無人救助并存現(xiàn)象。救助政策不夠精細。例如,低保是按收入認定,有些經濟收入略高于低保標準但剛性支出較大、甚至明顯入不敷出的家庭難以納入救助范圍。一些地方只有低保對象才能享受醫(yī)療、住房等專項救助,造成對低保邊緣人口的不公平。對困難群體存在簡單用低保一“兜”了之問題,“一戶一策”“一人一策”救助幫扶少。低收入群體救助制度不完善,特別是對城市特殊困難群體幫扶重視不夠、力度較弱。學生資助政策主要聚焦農村四類學生,城鎮(zhèn)戶籍的困難學生難以享受資助政策,落實社會救助暫行條例第x 條規(guī)定有偏差。醫(yī)療救助和醫(y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不互補,醫(yī)保目錄之外的費用沒有報銷渠道。救助對象過度醫(yī)療現(xiàn)象難杜絕,一些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把醫(yī)院當成“福利院”,小病大養(yǎng),常年住院,如x 縣某特困人員x 年住院x 次,x 縣某建檔立卡對象x 個月內入院x 次,x 全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費用占總住院費用的x∕x 左右。城市住房保障存在資格審查難、租金收繳難、退出管理難等突出問題,需要出臺針對性政策措施。 鄉(xiāng)鎮(zhèn)的臨時救助x 以上變成了醫(yī)療救助,偏離了保基本生活的制度設計。
(三)市縣投入明顯不足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社 會救助資金、物質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 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由于經濟下行和減稅降費帶來的 財政壓力,以及對社會救助工作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高,一些市 縣政府對社會救助投入存在“等靠要”思想,本級預算和配套不 足。多年來,全x 市縣財政配套資金占社會救助資金總支出比例不到x ,近一半的市縣基本沒有配套。例如,按照各類社會救助資金縣級財政配套x 左右的要求,x 縣每年需配套資金上億元, 根本無力承擔。x 區(qū)近年來社會救助收入x 萬元,其中市級配套 x 萬元、區(qū)本級配套x 萬元,市、區(qū)配套只是“零頭”。
(四)基層隊伍比較單薄
調研中反映,社會救助工作是當前“工作量最大、接觸群眾 最多”的工作,基層人少錢少事多的矛盾突出。特別是新一輪機構改革后,基本生活救助力量更加薄弱,救災、醫(yī)療等專項救助 人員未完全到位。x 全市 x 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從事民政工作的僅 x 人,x 縣 x 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沒有一名專職民政工作人員。社會救助工作要到戶到人,落實主要靠基層,鄉(xiāng)鎮(zhèn)救助對象少的x 人左右,多的近x 人,每年x入戶率的要求很難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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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x 公益性社會組織發(fā)展不夠成熟,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尚需系統(tǒng)化設計,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chuàng)投、志愿者參與等亟待建立 健全。x 全市x 個縣級慈善總會只有x 個能正常開展工作,今年x 至 x 月份,市慈善總會接收的社會捐贈資金僅 x 萬元。x 縣登記注冊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僅x 個,且建立時間短、規(guī)模小、行政色彩濃。調研表明,我x 社會救助資金主要依靠財政撥款,只有少量資金來源于社會捐助,有時還存在不確定性。例如泛海集團 的“x 助學計劃”每年資助建檔立卡大學新生x 多名,今年陡降為x 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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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事關重大,但目前國家沒有一部規(guī)范社會救助工作 的法律,社會救助領域最主要的法規(guī)依據是x 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立法位階和法規(guī)完備性都存在一定局限性。解 決社會救助工作中遇到的諸多深層次問題,迫切需要制定社會救 助法及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上海等地已經先行先試,制定了社會救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guī),我x 社會救助領域法制建設一直是塊“短板”。
三、進一步做好全x 社會救助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社會救助是保障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基本生活的托底性制 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yōu)越性的重要體現(xiàn)。全x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堅持以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 導,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以人民為 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和共享發(fā)展理念,堅持和完善統(tǒng)籌城鄉(xiāng)的民生保 障制度,做深做細做實社會救助各項工作,努力讓每一位生活困 難群眾都能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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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部門多,關乎困難群眾切身利 益,必須加強立法工作,以強有力的法律規(guī)范推動社會救助事業(yè) 發(fā)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社會救助法列入立法規(guī)劃 一類項目,民政部正抓緊起草法律草案,x 年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x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社會救助國家立法進程,適時提出立法建議。要加強我x 有關地方性法規(guī)的立法調研論證工作,在社會救助法頒布實施后,及時制定實施辦法。
(二)著力優(yōu)化信息平臺
xxxxx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加快區(qū)塊鏈 技術在社會救助等民生領域的應用。x 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探索應用“區(qū)塊鏈+社會救助”,利用區(qū)塊鏈數據共享模式優(yōu)化社會 救助信息平臺,實現(xiàn)政務數據跨部門、跨區(qū)域共同維護和利用, 促進業(yè)務協(xié)同辦理,特別是要打通公安、銀行、證券、保險等部 門數據信息的共享通道,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人民群眾 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優(yōu)質的救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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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應對和適應新一輪機構改革后的新變化新要求,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xié)作、社會參與的管理機制,完善“x+x”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夯實不同救助制度的職能職責,加強相關機構和專業(yè)隊伍建設,確保各項救助工作平穩(wěn)有序開展。加強基本生活保障與醫(y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 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間,社會救助與最低工資標準、失業(yè)保險之間的銜接配套,使不同類型困難群眾都能“應幫盡幫”、“應保盡保”,實現(xiàn)救助效果最大化。x 年脫貧攻堅整體任務完成后,按照城鄉(xiāng)一體化要求,建立相對貧困救助幫扶長效機制,推動低保、 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與穩(wěn)定脫貧的無縫對接。統(tǒng)籌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yè)、優(yōu)撫安置等制度,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保險為輔、社會捐贈為補充的多元化籌資機制, 確保社會救助可持續(xù)。各級財政應建立與經濟發(fā)展水平和公共財政能力相匹配、與社會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協(xié)調、與物價指數變動相銜接的社會救助動態(tài)投入機制,切實提升全x 社會救助總體水平。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使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時,盡可能通過社會保險來保障需求。加強慈善組織和志愿服務隊伍培育與建設,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 支持工青婦和殘聯(lián)等人民團體協(xié)助政府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四)著力夯實基層基礎
社會救助工作點多面廣,重點在基層。要充實縣鄉(xiāng)兩級社會救助工作機構,通過內部調劑或購買服務等方式配足人員,確保“有人做事”。要發(fā)揮社會力量作用,將居民收入核查等民生保障中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委托第三方承辦,引入專門機構為困難群眾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yè)服務。要建立社會救助工作人員定期培訓機制,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和服務能力。 要根據工作量合理確定縣鄉(xiāng)社會救助工作經費標準,由市縣兩級財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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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工作是在實踐中不斷發(fā)展完善的,要在嚴格依法依規(guī)辦事的同時,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探索創(chuàng)新,促進社會救助工作更加科學化精準化人性化。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政策規(guī)定,推動低保對象認定從收入型認定向綜合性認定轉變,在低保申請和認定、審批時,納入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考察家庭收支平衡狀況;建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臨時救濟備用金制度, 在群眾遭受重大災害或變故急需救助時,先行給予現(xiàn)金救助,再按程序履行報批手續(xù)。加大特定群體救助力度,對低保對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度殘疾人,適當上浮救助標準;提高重病患者醫(yī)療救助標準,增加救助次數;對上世紀六十年代精簡退職的困難職工及家庭,制定綜合型救助保障政策,加強分類管理和救助。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資金救助+實物救助+服務救助”的多層次救助模式,提升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城市特殊困難群體的“造血”功能;總結推廣我 x 市x 區(qū)、x 市x 區(qū)等x 個全國“救急難” 綜合試點單位經驗,完善“救急難”的體制機制和服務方式,切實幫助人民群眾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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